关于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清退手续的通知
关于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清退手续的通知
根据《安徽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22〕8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请符合清退条件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携带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销户)申请表载明的资料到怀远县人社局三楼301室(怀远县榴城镇双拥路182号)办理清退手续,现将施工总承包单位及项目名称、名单公示如下:
淮南诚信公司(城西粮库7# 10#)
怀远县禹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湾国际B11#B12#B13#B4B#公寓综合楼地下车库 物业用房 6#开闭所)
安徽天兴建设有限公司(陈集中学教学楼)
安徽天兴建设有限公司(包集镇大沟小学)
宿州市摩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古城镇酒坊小学 陈圩小学 魏庄方坝学校)
安徽省怀远县金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龙腾水街坊28#及配套工程)
安徽景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常坟粮库新集分库)
安徽恩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陈集粮库君王分库)
安徽景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溜镇余大郢小学)
安徽恒佳置业有限公司(城市之星)
安徽中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怀远县污水北调(东调)泵站及过河管道)
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怀远县2016年实施市政道路工程类ppp项目永平街(禹王路-玖街))
联系电话:0552-8858030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2023年7月14日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销户)申请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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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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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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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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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总承包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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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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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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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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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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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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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专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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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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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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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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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 承诺 |
该工程项目不存在未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人工费(劳务费)及农民工工资均已结算支付完毕(附申请报告)。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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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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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审核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经办人: 审核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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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申请单位需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需有法定代表人签字。(2)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情况。(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复印件。不能提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需提供项目监管单位出具的工程完工证明材料。施工总承包单位因故终止施工的,应提交合同终止协议书等相关材料。2.本表一式两份,分别由行业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留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