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怀远县2023年度政府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自查表

发布时间:2023-06-22 11:46 来源: 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市委市政府下达的2023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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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序号 目标 牵头责任单位 权重 指标完成情况 是否达序时进度 存在问题 下一步打算 备注
140分)
一、 1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9.5% 县发展改革委 7
2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 3
民间投资 1
重点项目推进情况 0.5
重点布局的先进制造业投资 县发展改革委 1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3 双招双引监测(十大新兴产业发展) 县政府办公室 2.5
县发展改革委
县招商服务中心
实际利用省外资金较2022年增长8%(亿元以上项目) 县招商服务中心 6
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商务部口径利用外资FDI500万美元,新设外商投资企业3 县招商服务中心 1
4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限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5%,新增入库限上企业25户,新增千万以上限上零售企业6户。电商发展网络零售额5亿元,电商发展新增千万企业2 县商务局 1
5 进出口增幅同比增长13%、高于全市平均,新增实绩企业7 县商务局 1
6 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3%,规下工业增加值增长11%,净增规上工业企业16户。培育产值10亿元以上企业达1户。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比上年提升4个百分点。生物化工产业产值达到27亿元。工业投资同比增长18%,技改投资同比增长18%,实施亿元以上重点技改项目18个,新入库亿元以上工业项目25个。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研发活动企业占比进一步提升,规模以上制造业工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占比进一步提升。培育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2个以上,省级以上绿色工厂1个以上,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和工业设计中心1个以上,三首产品1个以上,创建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个以上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6
7 营商环境 县政府办公室 2.5
8 民营经济发展,新增专精特新企业6家以上,民营经济增加值及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
9 文化产业发展 县委宣传部 2
县文化和旅游局
10 建筑业总产值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
11 服务业增加值 县发展改革委 1
12 人民币存贷款增速18% 县地方金融监管局 0.5
13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县发展改革委 0.5
二、 14 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GDP比重 县科技局 1
科技成果转化(2023年企业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达25亿元) 1
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高价值发明专利60件) 县市场监管局 1
15 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比重 县发展改革委 2
16 高技术产业增加值、高技术产业投资 县发展改革委 1.5
高新技术企业数,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7% 县科技局 1
17 知识产权保护 县市场监管局 0.5
18 加快工业领域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重点推动电子信息、软件、工业互联网、两化融合等领域发展建设。推出5G和工业互联网典型应用场景1个,培育数字经济典型案例1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1
19 严格落实《安徽省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办法》,加快推进5G基础设施建设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1
三、 20 民生工程 县发展改革委 2
21 就业创业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 7896人,
完成154.82%;失业人员再就3440人,完成114.67%;就业困难人员再就450人,完成90%;创业担保贷款发放5240万元,完成163.75%;开发就业见习岗位805个,完成134.17%;开发公益性岗位600个,百分百完成目标任务;开展补贴性技能培7129人,完成95.05%,其中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6416人,完130.94%;新增技能3405人,完成121.61%。举办招聘会88场,完146.67%;荆山镇、榴城镇公共就业服务完成33个社区全覆盖,其中12个社区被评为充分就业社区,入驻平台经营实体成功激活3729个、促成辖区内对接人数71925人次、成功就业1018人。
22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全市经济增长同步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 第一季度增长率3.7%,居全市第一位,三县第一位。上半年数据未公布 一是工资性收入增长缓慢。二是内需不足抑制个体经营发展。三是财产性收入增长缺乏突破口。四是转移性收入增长力度仍显不足。 一是按照“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工作思路,形成居民增收工作合力。二是充实专班人员力量,适时开展专题培训。三是抓好增收政策落实,强化就业帮扶,拓宽收入渠道。四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多渠道促进居民增收。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0.5 此项无排名
23 教育发展 县教育体育局 3
24 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县卫生健康委 2.5
新冠疫情防控 1
25 旅游业、公共文化服务和文物保护利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工作) 县文化和旅游局 2
体育事业发展 县教育体育局 0.5
26 城乡社区治理和社会救助 县民政局 0.5
27 养老服务 县民政局 0.5
28 社会保险体系建设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0.5 截至2023年5月份,
怀远县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6.98万人,占目标任务的102.2%;工伤保险参保人数4.85万人,占目标任务的95.7%;失业保险参保人数3.88万人,占目标任务的98.7%。
加强社保政策宣传,做好社保参保经办工作。
医疗保障事业发展 县医保局 0.5
29 全民科学素质 县科协 0.5
30 城乡建设管理(包括城市更新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管理、物业管理)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5
县城市管理局
难安置专项治理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5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县财政局
交通运输发展 县交通运输局 1.5
四、 31 巩固脱贫成果 县乡村振兴局 3
32 乡村产业发展(包括科技强农机械强农、推进农业产业化、生猪产能调控、种业振兴行动)。一产增加值增幅高于6% 县农业农村局 2.5
33 粮食安全 县发展改革委 2
县农业农村局
34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县农业农村局 1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县农业农村局 0.5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0.5 此项无排名
县农业农村局
五、 35 空气质量 PM2.5平均浓度 县生态环境局 1
PM2.5平均浓度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1
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1.5
秸秆禁烧 0.5
公共交通(新能源汽车应用) 县交通运输局 0.5
36 水环境质量(包括地表水达到或好于类水体比例、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县生态环境局 2
37 土壤污染防治 1
38 突出环境问题整改 1.5
39 水资源管理(包括万元GDP用水量下降) 县水利局 1.5
河(湖)长制落实情况 1
水土保持目标责任 1
40 单位GDP能耗降低6.5%(包括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耗总量比重、公共机构节能) 县发展改革委 2.5
县生态环境局
41 节约集约用地(包括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
耕地保护 2
42 林长制实施情况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
43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县城市管理局 1
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与黑臭水体治理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
44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县农业农村局 1.5
秸秆综合利用 0.5
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0.5
化肥农药使用量 0.5
六、 45 公共安全 综治、扫黑除恶工作 县委政法委 2.5
公安工作(包括禁毒工作) 县公安局 1
信访工作 县政府信访局 1
46 安全生产、消防工作和防灾减灾救灾 县应急局 3
县科技局
县气象局
县消防救援大队
47 人民币贷款增量100亿元。新增直接融资额15亿元,新三板挂牌企业2家,省区域性股权市场新增股改企业2家,新设私募基金不少于1支,所辖担保公司政银担新增2亿元,非法集资陈案化解2起,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市场主体注册率达35% 县地方金融监管局 3
48 政府性债务管理及财政资金制度建设 县财政局 2
预算绩效管理 县财政局 1
49 食品安全 县市场监管局 5
药品安全 县市场监管局 2
质量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 2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县农业农村局
县文化和旅游局
50 水利发展 县水利局 1
51 宣传思想文化及意识形态 县委宣传部 3
52 文明创建 县委宣传部 2.5
53 基层党建 县委组织部 2
54 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 县科技局 2
55 效能建设 县效能办 1.5
56 双拥工作 县退役军人局 1
主要目标 目标要求 评分标准 牵头责任单位 权重
40分)
1.工作落实 完成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落实情况等(0.5分)、督查发现问题整改(0.5分)、建议提案办理(0.5分)、领导批示办理(0.5分)、值班值守(0.5分)、信息(0.5分)、公文和会议制度落实(0.5分)、目标管理(2分)、保密(0.5分)、电子公文安全应用试点(0.5分)、档案工作(0.5分)、国家安全工作(0.8分)、地方志工作(0.2分)等目标任务 依据市委办公室、市委督查考核办公室、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市政府办公室考核结果评分 县委办公室 8
县政府办公室
县档案馆
2.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等重大战略推进情况 完成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甬蚌结对合作)、长江经济带发展等重大战略推进情况目标任务 依据市发展改革委考核结果评分 县发展改革委 1
3.群众满意度 完成群众满意度(包括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目标任务 依据市政府办公室考核结果评分 县政府办公室 1.5
4.法治建设 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 依据市司法局考核结果评分 县司法局 4
完成廉政建设目标任务 依据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委考核结果评分 县政府办公室 2
县纪委监委
完成政务公开目标任务 依据市政府办公室考核结果评分 县政府办公室 2.5
完成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目标任务 依据市数据资源局考核结果评分 县政府办公室
县数据资源局 1
完成数字安徽建设(包括“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政务数据安全等)目标任务 依据市数据资源局考核结果评分 县数据资源局 2.5
5.深化改革 完成深化改革目标任务 依据市委政研室考核结果评分 县委办公室 7
6.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 完成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目标任务 依据蚌埠军分区考核结果评分 县人武部 1
7.退役军人工作 完成退役军人工作目标任务 依据市退役军人局考核结果评分 县退役军人局 1
8.军民融合发展 完成军民融合发展目标任务 依据市发展改革委考核结果评分 县发展改革委 0.5
9.重要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完成重要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目标任务 依据市有关部门考核结果评分 有关单位(见备注) 3
10.领导评议 依据市领导打分结果评分 5
11.“一票否决”项目 党风廉政建设 县纪委监委 是/否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县委政法委 是/否
环境保护 县生态环境分局 是/否
节能减排 县发展改革委 是/否
安全生产 县应急局 是/否
统计造假 县统计局 是/否
耕地保护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是/否
备注:“重要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考核内容,包括制造业大会签约项目履约情况(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社会信用(县发展改革委、人行)、园区转型升级(县发展改革委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生态治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生态补偿机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残疾人保障(县残联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县公共资源局负责)、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气象防灾减灾(县气象局负责)、防震减灾(县科技负责)、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县财政局负责)、审计工作(县审计局负责)、人防工作(县人防办负责)、皖北全面振兴发展(县发展改革委负责)、自贸试验区建设(县商务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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