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搭平台、促就业

发布时间:2023-06-14 10:35 来源: 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县人社局围绕“搭平台、促就业”“供岗位、促生产”目标,倾力打造人力资源大市场,倾心助力企业招工;坚持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更多发展成果惠及更多百姓理念,适时跟进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扎实有效推进居保部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积极为乡村振兴添砖加瓦,为怀远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一、具体做法
一是定期开市。经开区怀远县人力资源市场的建立,为集中解决园区内重点企业的缺工问题,迈出了深化改革的深远意义。建筑面积1000平方,设立6个窗口,每周三周六定期开市,与市人社局开市时间同步,每期提供岗位2000个以上,完全可以满足求职者的需求;二是整合市场。重点培育成长性好、竞争力强、品牌效益高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购买服务的方式经营人力资源市场,由人社部门进行监管和业务指导,提升就业服务水平,整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引3**以上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集中办公,资源共享,全力围绕园区内新招商企业、重点企业、专精特新等企业服务,探索解决人才(技能人才)引进的新途径;三是智能化建设。结合怀远县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现状,采用“互联网+”的设计理念,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智能终端等先进的技术、设备手段,为单位、求职者、业务部门、监管机构提供一个“淘宝式的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基于该平台,目前已开发安徽打工网、三公里就业服务等网络平台,精准匹配,实现家门口就业。四是帮扶助农。着力解决当前农产品滞销问题,通过广泛宣传群众农产品销售信息、积极引导企业和组织党员干部 “以买代帮”等多种措施,帮助脱贫户卖出滞销农产品,包括玉米、大白菜、莴笋、羊肉、粉丝等,助力解决贫困户销售难题,帮助脱贫户、监测户稳定增收,调动农民发展产业积极性,增进民生福祉,促进乡村振兴开启“新局面”;五是补贴惠农。响应特殊群体补贴政策,减轻特殊群体压力。按照省市县政策规定,对重度(二级以上)残疾人、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落实绝育措施的农村双女父母、低保对象、特困群体等缴费困难群体,县政府每年为其代缴100 元养老保险费,对于独生子女死亡后未生育夫妇(女方年满49岁)、独生子女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县政府每年为其代缴3000元养老保险费;对退捕渔民参加城乡基本养老保险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专业渔民每人每年不低于3000 元,兼业渔民每人每年不低于2000元,补贴年限不超过15年,补贴年限可连续计算,且退捕渔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补贴,可一次性或逐年计入账户。退捕渔民达到领取待遇年龄时,个人缴费未满15年的,计入个人账户的补贴可视同欠费年限,但累计不超过15年。同时,每月做好即将到龄人员补缴情况表和特殊身份未缴费名单交给乡镇工作人员,抓好重点参保对象全覆盖,实现动态更新,确保“不漏一人”;六是提档补缴。提高基础养老金,宣传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增加参保吸引力。至今为止,居保基础养老金已提升至155 元/月,为群众老有所养保驾护航。落实省人社厅通知,为减轻新冠疫情影响,且部分参保群众在2022年12月底前没有按时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提档补缴费手续,为满足参保群众多缴多得的愿望,故提档补缴费办理时间延长至3月 31日,将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乡村振兴工作中的保障作用,为实现人民群众“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共享经济和社会发展成果”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