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居保中心副主任裴晨飞对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怀远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的通知进行解读
为扎实做好2022年怀远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84号);《怀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远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怀政2015〔2014〕号),现居保中心副主任裴晨飞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2022年怀远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费征缴对象是多少?
答:具有本县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已参保未到龄的续保人员;已到龄需补缴历年欠费的参保人员。
二、2022年怀远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的年度缴费档次是什么?
答:共15个档次,分别是6000元、5000元、4000元、3000元、2000元、1500元、1000元至200元,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经济条件选择缴费档次,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相应补贴。
三、2022年怀远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费征缴方式有哪些?
线上:利用微信和支付宝小程序,注册个人信息后即可为本人或家人直接线上缴费
线下:采取个人账户银行预存代扣的方式进行缴费
四、城乡居民到什么时候能领取待遇,每月大概能领多少钱?
答: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可以领取养老金,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分别为基础养老就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目前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14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为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加缴费补贴及特殊身份代缴和历年利息)总金额的1/139.
五、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的好处在哪里?
答: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的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推进和不断完善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对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调节社会收入分配、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作用。
六、特殊身份人群的优惠政策?
答:(一)对于城乡居民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一、二级)、独生子女伤残(三级以上)后未生育的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参保,县政府为其代缴100元当年保费。
(二)对于城乡独生子女和农村双女父母(独生子女16周岁前已领取光荣证,双女父母已落实绝育措施的)参保,县政府在个人缴费的基础上为其再代缴100元保费。
(三)独生子女死亡的计生群体(女方年满49周岁),县人民政府按3000元标准为其代缴当年保费。
(四)鼓励特殊群体参保人员按条件选择高档次缴费。
七、已经参加城乡居民保险,外出打工又缴纳了职工社保,已经缴过的居保保费怎么办?
答:为解决参保群众的重复参保问题,2014年人社部和财政部联合出台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17号),文件规定:“参保人员不得同时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待遇”;“参保人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可以申请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衔接手续,合并账户后选择一份养老保险待遇进行领取”。
因此,参保人可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在退休地的县(区)级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两种养老保险的衔接合并手续,选择一份养老金进行领取。
解读机关:怀远县人社局
解读人:裴晨飞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18955291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