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救济途径

发布时间:2025-02-25 08:43 来源: 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92 【字号:   打印

行政执法救济途径:如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怀远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怀远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