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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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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回应
索
引
号:
577054281/202404-00043
信息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4-04-16 11:40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4-04-16
名 称:
【主动回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应:工资条必须发吗?
关
键
词:
【主动回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应:工资条必须发吗?
索
引
号:
577054281/202404-00043
信息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4-04-16 11:40
名 称:
【主动回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应:工资条必须发吗?
有
效
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4-04-16
文 号:
关
键
词:
【主动回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应:工资条必须发吗?
【主动回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应:工资条必须发吗?
发布时间:2024-04-16 11:40
来源: 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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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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