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计算年休假天数时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如何确定?

发布时间:2024-12-26 15:07 来源: 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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