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无障碍
关怀版
导航
首页
首 页
走进怀远
新闻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
网上办事
互动交流
首页
>
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回应关切
>
主动回应
索
引
号:
577054281/202412-00040
信息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4-12-26 15:07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4-12-26
名 称:
【社会保障】计算年休假天数时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如何确定?
关
键
词:
【社会保障】计算年休假天数时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如何确定?
索
引
号:
577054281/202412-00040
信息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4-12-26 15:07
名 称:
【社会保障】计算年休假天数时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如何确定?
有
效
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4-12-26
文 号:
关
键
词:
【社会保障】计算年休假天数时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如何确定?
【社会保障】计算年休假天数时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如何确定?
发布时间:2024-12-26 15:07
来源: 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
【字号:
大
中
小
】
打印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友情链接:
中国政府网
安徽省人民政府网站
省内各地市政府门户网站
蚌埠市县区门户网站
智能问答
分享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