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动回应】养老保险有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什么是视同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是职工社会保险的一项法定权益。1995年,《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5〕6号)确立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与缴费年限和缴费工资挂钩的制度,同时明确“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1995〕39号)的规定,我省1995年12月之前的按国家政策规定可计算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对我市来说,我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实施之前,即1996年1月1日之前,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人事部门正式办理招录用手续的国家正式职工,其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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