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商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8-12-14 00:00 来源:怀远县商务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合  计

5.00 

1.33 

因公出国(境)费

0.00

0.00

公务接待费

5.00

1.3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00

0.0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00

0.00

       公务用车购置

0.00

0.00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怀远县商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1.33万元,完成预算的2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怀远县商务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相关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公务接待标准。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本级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怀远县商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3万元,占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持平。2017年怀远县商务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该项经费根据省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33万元, 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66万元,下降33.17%,下降的原因是:商务局严格按照县政府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公务接待标准。2017年怀远县商务局国内公务接待共39批次,440人次。主要是用于市社领导莅临指导我局对社消指标的指导以及纳限工作的指导工作时的工作餐费用。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持平。2017年底,怀远县商务局机关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怀远县商务局政务公开电子邮箱:hyxswj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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