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反馈】《怀远县关于贯彻落实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
2021年3月2日至2021年4月2日,我局通过怀远县政府网等方式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期满,共收到建议1条,未采纳意见1条。意见采纳情况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反馈意见 |
采纳情况 |
未采纳理由 |
1 |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由县商务局牵头,加强外贸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外贸企业信用记录数据库 |
不予采纳 |
1.县发改委是我县信用工作的牵头部门,其工作职责包括建设企业诚信体系,建立健全企业信用记录数据库。 2.为落实《中共蚌埠市委办公室、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中的第十一条:加强外贸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外贸企业信用记录数据库。且牵头单位为蚌埠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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