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反馈】《怀远县关于贯彻落实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

发布时间:2021-04-03 15:28 来源: 怀远县商务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2021年3月2日至2021年4月2日,我局通过怀远县政府网等方式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期满,共收到建议1条,未采纳意见1条。意见采纳情况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

未采纳理由

1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由县商务局牵头,加强外贸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外贸企业信用记录数据库

不予采纳

1.县发改委是我县信用工作的牵头部门,其工作职责包括建设企业诚信体系,建立健全企业信用记录数据库。

2.为落实《中共蚌埠市委办公室、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中的第十一条:加强外贸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外贸企业信用记录数据库。且牵头单位为蚌埠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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