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咨询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的问题

发布时间:2024-08-28 09:36 来源: 怀远县商务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答:凡在政策实施期间,对于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后,完成车辆注册登记的,给予定额补贴。请登录工信部官网,根据《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查询名下车辆是否在目录内。如有未尽事宜,请致电0552-8012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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