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商务局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5-03-14 10:01 来源: 怀远县商务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总则

(一)目的

为切实提高县商务局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保障商贸企业生产稳定、通信畅通以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降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范围内发生的地震、洪水、台风、暴雪、干旱等各类自然灾害,对商贸企业生产运行、信息通信网络、局机关办公设施及人员等产生影响时的应急处置行动。

(三)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内的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各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分级响应,协同应对。

以人为本,快速反应: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灾害对人员的伤害和对工业经济的不利影响,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自然灾害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提高全系统的防灾减灾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科学应对,资源共享: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实现人力、物力、信息等资源的共享与优化配置,形成应对合力。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应急指挥中心

成立县商务局自然灾害应急指挥中心,由局长担任指挥长,各分管副局长担任副指挥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如下:

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全局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研究制定应对自然灾害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

协调解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向上级部门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和结果。

(二)应急救援小组

商贸企业救援组:由运行监测协调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负责指导商贸企业做好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协调解决企业在生产自救过程中遇到的原材料供应、设备抢修、人员调配等问题,帮助企业尽快恢复生产。

信息通信保障组:由信息化推进科牵头,组织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运营商,负责保障全县信息通信网络的正常运行,及时抢修受损的通信设施,确保应急指挥通信畅通和公众通信需求。

后勤保障组:由办公室负责,做好局机关应急物资储备、调配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协调落实应急救援所需的交通工具等资源。

宣传报道组:由综合法规科负责,负责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及时向社会公众通报灾害情况和应急处置进展,正确引导舆论,避免造成社会恐慌。

三、预防与预警

(一)预防措施

加强与气象、水利、地震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获取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并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多种方式向商贸企业和局机关工作人员发布。

督促商贸企业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防范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对生产设备、厂房建筑、仓库等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提高企业自身的防灾减灾能力。

定期组织对信息通信网络设施进行巡检和维护,增强网络的抗灾能力,确保在自然灾害发生时能够保持稳定运行。

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如照明设备、食品、饮用水、急救药品、救灾帐篷等,建立物资管理台账,定期检查和更新物资,确保物资处于良好状态。

(二)预警级别

根据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分为四级预警:

Ⅰ 级(红色):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灾害会随时发生,对商贸企业生产和社会经济造成极其严重影响,需启动最高级别应急响应。

Ⅱ 级(橙色):预计将要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灾害即将发生,对商贸企业生产和社会经济造成严重影响,需启动较高级别应急响应。

Ⅲ 级(黄色):预计将要发生较大自然灾害,对商贸企业生产和社会经济造成较大影响,需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Ⅳ 级(蓝色):预计将要发生一般自然灾害,可能对商贸企业生产和社会经济造成一定影响,需启动一般应急响应。

(三)预警发布与解除

商务局接到上级部门或相关部门发布的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后,经指挥长批准,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向商贸企业和局机关发布,并密切关注灾害发展态势。当灾害威胁解除后,及时发布预警解除信息。

四、应急响应

(一)响应级别

与预警级别相对应,应急响应分为 Ⅰ 级、Ⅱ 级、Ⅲ 级和 Ⅳ 级四个级别。

Ⅰ 级响应:由指挥长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全体成员单位参加,启动全局最高级别应急响应措施,迅速组织力量投入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并请求上级支援。

Ⅱ 级响应:由指挥长或副指挥长组织召开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参加,启动相应应急响应措施,各应急救援小组迅速开展工作,协调解决商贸企业和信息通信领域面临的突出问题,及时向指挥长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Ⅲ 级响应:由分管副局长组织相关科室和企业召开会议,启动相应应急响应措施,加强对商贸企业和信息通信网络的监测和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及时掌握受灾情况并向指挥中心报告。

Ⅳ 级响应:由相关科室负责人组织人员,对受灾企业和通信设施进行调查核实,指导企业开展自救互救工作,及时向分管副局长报告受灾情况和应急处置进展情况。

(二)响应程序

自然灾害发生后,局机关和商贸企业立即启动各自应急预案,并迅速将受灾情况报告县商务局应急指挥中心。

应急指挥中心接到报告后,根据受灾情况和灾害发展趋势,确定应急响应级别,及时发布响应指令,各应急救援小组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各应急救援小组及时向指挥中心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指挥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对救援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必要时向上级部门请求支援。

当灾害得到有效控制,受灾情况基本稳定后,由指挥中心决定降低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应急响应,并组织开展恢复重建工作。

五、应急处置措施

(一)商贸企业应急处置

指导企业迅速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对受伤人员进行及时救治,并协调医疗机构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援。

组织专家对受灾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评估,指导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加强安全管理,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二)信息通信保障应急处置

组织通信运营商迅速抢修受损的通信基站、线路等设施,优先保障应急指挥通信和重要用户的通信畅通;调度应急通信保障队伍和设备,采取卫星通信、应急通信车等多种手段,确保在常规通信中断情况下的应急通信需求。

加强对通信网络的监测和优化,及时调整网络资源配置,应对因自然灾害引发的通信拥塞和故障,保障公众通信的稳定运行。

(三)机关内部应急处置

组织局机关人员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对办公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对受损的办公设施和文件资料进行抢救和保护,确保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

做好局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值班值守,防止发生盗窃、破坏等事件;及时向干部职工及其家属通报灾害情况和应急处置进展,安抚职工情绪,维护机关内部稳定。

六、后期处置

(一)恢复重建

组织商贸企业和通信运营商制定恢复重建计划,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帮助企业和通信设施尽快恢复到灾前水平;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恢复重建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对因自然灾害导致停产停业的企业,协助企业解决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供必要的技术、资金和政策支持,促进企业尽快恢复生产经营。

(二)损失评估

会同有关部门对商贸企业和信息通信领域因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统计和评估,包括设备设施损坏、生产停滞、产品损失、通信中断等方面的损失情况,形成详细的评估报告,为后续的救灾补偿和恢复重建提供依据。

(三)调查总结

对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七、应急保障

(一)通信保障

建立健全应急通信保障体系,确保在自然灾害发生时,局机关与商贸企业、上级部门以及各应急救援小组之间的通信畅通;加强应急通信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和调试,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二)物资保障

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明确物资储备种类、数量和存放地点,定期对应急物资进行补充和更新;建立应急物资紧急采购机制,确保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能够及时补充所需物资。

(三)人员保障

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对队员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其应急处置能力和专业水平;建立应急专家库,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咨询。

(四)经费保障

设立自然灾害应急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的物资采购、设备维修、人员培训、救援补偿等费用;加强对应急经费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经费使用合理、合规、高效。

八、宣传、培训与演练

(一)宣传教育

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自然灾害防治知识和应急避险常识,提高商贸企业员工和局机关工作人员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定期组织开展应急知识培训,邀请专家进行授课,讲解自然灾害的特点、危害、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法等内容。

(二)培训演练

制定年度应急培训和演练计划,定期组织开展不同级别、不同类型的应急演练,包括桌面演练、实战演练等,通过演练检验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协同作战能力和实战水平;演练结束后,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九、附则

(一)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县商务局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并报县政府备案;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实际需要,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有效性。

(二)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商务局负责解释。

(三)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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