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经开区、龙亢农场、县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求,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环境,按照蚌埠市成品油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县开展整治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具体如下:
一、整治重点
1.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的违法行为。
2.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从事汽、柴油等危险化学品经营、仓储的违法行为。
3.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成品油经营的违法行为。
4.非法使用流动加油车(船)从事成品油经营的行为。
5.生产销售不合格成品油的违法行为。
二、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行动共分二个阶段(从即日起至9月30日)。
(一)全面集中整治阶段(即日起至8月31日)。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要依照去年突击整治行动职责分工,结合经验做法,及时制定本辖区、本部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深入梳理涉及成品油非法经营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集中力量对成品油非法经营开展拉网式清理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形成问题台账,按照各自职责及时整治。成立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城市管理局等职能部门组成的联合行动组,迅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见附件4)。结合去年突击整治行动成果,全面梳理重点区域线索和反复反弹问题,形成重点区域线索台账。专项行动期间每日行动、联合打击,8月底前基本完成。特别是对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违规经营的加油站(点)及流动加油车一律关停取缔,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总结巩固提升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对前期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回头看”,对责令停业整顿、关闭取缔以及问题整改不到位的经营主体逐一复查,进一步巩固整治效果。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要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疑难重点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规范,不断完善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事关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群众生命安全。非法成品油整治工作必须干、立即干、干彻底,促进成品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压实主体责任。为确保整治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负责人为组员的整治工作专班,严格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及时报告工作进展,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三)部门联合执法。县联合行动组要加大对非法流动加油车的查处力度,同步抓好固定黑加油站点的清除取缔工作。要坚持“卖油”“买油”两手抓,清除取缔非法“卖油”点的同时,对买油者进行教育劝导、劝诫。同时对非法流动加油车要依法现场查扣,从快处置。各县直相关部门对联合行动要给予必要支持。
(四)坚持包保督查。成立县成品油突击整治专项督导组,由县商务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税务局等部门参加,建立包保制度,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由县直相关部门进行包保(附件2),包保部门要做到每周督导,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要坚持每日行动、联合打击,并将整治情况向对应包保部门及时报告。
各乡镇政府和整治行动成员单位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将本周工作开展情况报县成品油非法经营突击整治办公室(附件5)。6月30日、7月31日、9月15日前分别将集中整治阶段工作情况和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县成品油非法经营专项整治办公室。报送邮箱:hyxswjbgs@163.com
怀远县成品油非法经营突击整治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
(县商务局代章)
2025年6月12日
附件:1.突击整治行动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2.突击整治行动县直单位包保分工
3.突击整治行动县直部门职责分工
4.县突击整治行动联合行动组名单
5.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工作进展表
附件1
全县成品油非法经营突击整治行动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组 长:高东升 怀远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祖家国 怀远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杨 杰 怀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邹晓磊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郭茂磊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杨 光 县司法局局长
王善飞 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王洪响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常兆武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赵允辉 县商务局局长
陈 艮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 鹏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肖家浩 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李双喜 县税务局局长
李 忠 市交通执法支队四大队
刘文伍 县经开区管委会主任
张红图 白乳泉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 平 引凤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同文 望淮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
周轶群 荆山镇镇长
李世光 榴城镇镇长
方斌杰 白莲坡镇镇长
年士磊 常坟镇镇长
王 续 唐集镇镇长
高明伍 万福镇镇长
张娟娟 兰桥镇镇长
汪春侠 徐圩乡乡长
周家波 龙亢镇镇长
张文博 河溜镇镇长
年 飞 淝南镇镇长
黄国贤 褚集镇镇长
赵 庆 双桥集镇镇长
邵 磊 淝河镇镇长
王海滨 古城镇镇长
陈 欢 包集镇镇长
荣 成 陈集镇镇长
王大力 魏庄镇镇长
姚红成 龙亢农场工会主席
朱 毅 中石化怀远分公司经理
附件2
突击整治行动县直部门包保分工
第一组: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局督导引凤街道、望淮街道、榴城镇、魏庄镇、经济开发区
第二组:县应急管理局、县税务局督导白乳泉街道、荆山镇、河溜镇、兰桥镇
第三组: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督导白莲坡镇、唐集镇、常坟镇、万福镇
第四组:县交通运输局、市交通执法支队四大队督导龙亢镇、淝南镇、褚集镇、徐圩乡、龙亢农场
第五组:县商务局、中石化怀远公司督导古城镇、包集镇、陈集镇、双桥集镇、淝河镇
附件3
突击整治行动县直部门职责分工
1、县应急管理局:牵头查处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依法查处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过期仍经营危险化学品汽油、柴油等行为;负责对成品油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依法处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成品油存储、经营单位安全违法行为。
2、县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成品油违法犯罪案件。运用专业技术手段全天候开展网上巡查,对重点区域和路段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实施动态管控。依法查处突击整治行动中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对非法买卖、储存、运输汽油、柴油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查处非法改装车辆流动加油行为。
3、县司法局: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日常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为相关部门日常行政执法行动提供法律、法规等技术支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日常行政执法行动中涉法重大复杂疑难问题的协调处置工作。
4、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加油站(点)等成品油经营企业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协调,牵头开展加油站油气回收专项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5、县交通运输局(市交通执法支队四大队):负责成品油交通运输企业、车辆和人员的资质资格监督检查,规范成品油运输全过程管理。依法查处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从事成品油运输的车辆(船舶)以及机动车维修企业擅自改装成品油运输车辆行为;依法查处违反《港口法》等规定在港口建设的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在航道内流动加油(汽)违法违规行为。
6、县商务局:负责制定全县加油站布点规划,完善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布局,促进成品油市场有序流通;对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开展年度审查,对不参加年度审查或审查不合格且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以及其他不符合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条件的,撤销其成品油经营许可资质;配合做好查处油品处置工作;加强成品油零售经营审批监督检查。
7、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成品油质量监管。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成品油行为;按职责查处有证无照经营加油站(点);依法查处成品油批发、零售经营企业违反计量、广告、商标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8、县税务局:负责成品油税收日常监管,定期开展成品油经营企业税收专项检查,严厉查处成品油行业税收违法行为。
9、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城管局:负责配合做好职责范围内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建筑工地、停车场等内部加油站(点)摸排,督促相关场所、企业用油来源合法,不对外销售,协助提供非法经营成品油的相关线索。
10、中石化怀远分公司:负责保障成品油市场供应,负责各自下属企业和所属成品油油库、加油站(点)自查自纠,及时提供非法经营成品油相关线索,为现场查封的成品油非法经营设备处理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协助做好被查封油品的抽样检测鉴定及罚没成品油的转运、暂存及回炼等工作。
附件4
怀远县成品油市场整治联合执法行动组名单
组 长:陈 艮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陈立荣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郭茂磊 县公安局副局长
赵汉文 县司法局副局长
谭志水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常瑞雪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
杨 培 县商务局副局长
符韦达 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孙会兵 县税务局副局长
组 员:县应急管理局 3人
县公安局 3人
县司法局1人
县交通运输局 2人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人
县商务局 2人
县城市管理局2人
县税务局1人
附件5
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工作进展表
(X月X日-X月X日)
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时间 |
工作开展情况 |
查处情况 |
存在问题 |
需县级层面协调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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