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审计局新闻发布制度

发布时间:2019-10-08 14:42 来源:怀远县审计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怀远县审计局新闻发布制度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审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营造更加公开、透明的政务公开环境和舆论环境,确保新闻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闻发布工作原则

怀远县审计局新闻发布工作,坚持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闻宣传的方针政策为指导,围绕怀远县委、怀远县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按照新闻宣传工作“归口管理、统一发布、留有余地、把握好度”的基本原则,实行统一管理、分级组织实施;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坚持贴近审计工作实际、增强新闻发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新闻发布质量。

二、新闻发布内容

(一)本局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工作发展规划、年度工作部署和重要会议内容;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内容;

(三)审计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四)业务工作情况;

(五)机关行政管理情况;

(六)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对外发布的重大事项。

三、新闻发言人的设置及其主要职责

本局新闻发布由局办公室归口管理,组织协调新闻发布工作,局内各科室配合。新闻发言人由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其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局党组确定的宣传报道口径和新闻发布内容,向媒体通报可公开传播的信息,审阅新闻稿件,接受记者采访。

(二)新闻发言人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新闻发布制度规定的程序办事,遵守新闻纪律。重大问题、敏感问题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三)根据有关规定或授权,负责组织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地现场的新闻报道工作。包括向记者介绍情况、为记者提供必要采访条件、管理现场采访的记者等。

四、新闻发布的形式

怀远县审计局对重大业务工作和阶段性工作以及突发事件采取不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向邀请的媒体发布新闻或介绍情况的形式。

五、新闻发布的管理

(一)经局党组批准,新闻发言人可以单独接受媒体采访,媒体须预约并提供采访提纲。

(二)各科室不得未经申报举办新闻发布会或记者招待会。

(三)新闻发布会或记者招待会内容涉及相关业务部门的,相关部门应积极协助收集新闻发布相关资料,并提供书面新闻稿件,由新闻发言人审阅,提交局党组审批。

(四)新闻发布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新闻的真实性原则。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切实维护国家安全,所发布的内容必须按照确定的口径统一对外发布;对内容涉密或涉及国家安全但又必须对外发布的,将报保密部门、国家安全部门审核同意。

(五)涉及面较广的新闻发布,本局将向怀远县委、怀远县人民政府有关新闻负责单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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