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来审计企业的项目工程时,主要审哪些地方?
问:审计局来审计企业的项目工程时,主要审哪些地方?
答复:依据相关法规、制度,审计局审计建设项目(工程),除了对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进行审计外,可以对直接有关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等单位取得建设项目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监督。主要审计下列内容:一、对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实施审计的主要内容:(一)项目建设程序执行情况; (二)项目法人、招标投标、合同管理和工程监理等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概算调整情况; (四)项目建设资金到位和管理、使用情况,以及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其他财务收支情况; (五)征地、拆迁费用管理及使用情况; (六)工程价款结算、支付和工程造价控制情况; (七)工程质量管理情况; (八)项目竣工决算报表的编制情况; (九)交付使用资产情况; (十)项目尾工工程未完工程量和预留投资资金情况; (十一)经济、社会、环境等投资效益情况; (十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二、对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实施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承包合同的执行情况; (二)工程价款结算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 (三)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四)是否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税款;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三、对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实施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设计单位资质情况; (二)项目设计是否按照批准的规模和标准进行,设计是否具有经济性、合理性; (三)设计费用收取情况;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四、对建设项目监理单位实施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监理单位资质情况; (二)监理单位执行合同情况; (三)监理费用收取情况;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五、对建设项目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单位实施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设备、材料采购供应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二)设备、材料采购供应的价格情况;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六、对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其他单位实施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要求收取费用情况;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来源:蚌埠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