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审计局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

发布时间:2020-01-17 09:31 来源: 怀远县审计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1. 建立由职工代表和有关()负责人参加的政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有效的监督。

2. 对不按要求进行公开的(),监督小组有权进行监督,并将不满意的事项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反馈,监督其整改。

3. 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疑点事项,有关()必须及时公开,否则监督小组有权督促其按阶段,分步骤进行公开。

4. 对拒不执行监督小组意见或建议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按制度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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