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管严肃合同履约

发布时间:2023-02-22 17:11 来源: 怀远县审计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合同是保护和约束当事双方权力与义务的契约。加强合同管理是单位业务层面进行经济活动风险评估的重点,也是加强单位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近期审计发现,合同管理不规范的情况在单位内部时有发生,主要表现为:

一是合同管理意识淡薄,内控制度不健全。部分单位未明确具体的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及负责人员,对合同的起草、签订、履约、归档等关键环节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措施,导致存在合同内容不完整及履行不到位、私自保管、毁损、随意出借合同等问题,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

二是合同审签把关不严,内容约定不严谨。部分单位存在合同签订流程倒置,经济事项已发生后补签合同;合同主要条款不完整,未约定付款时限、履约期限、违约责任等,甚至部分合同无法人签字和签订日期等基本要素,影响合同效力。

三是合同履约监管不力,条款执行不到位。部分单位对合同履行情况缺乏动态管理,对出租出借国有资产等收入合同,存在未按合同及时收缴,造成非税收入应收未收、收入不及时等问题;对购买服务、工程承包等费用支付合同,存在未按合同约定付款、预留质保金,未对对方合同履行情况实施有效监督审查等问题;部分合同存在未追究对方违约责任,造成财政资金损失浪费。

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健全内控制度,提高管理意识。明确单位内部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权限,确保合同审批、签订与验收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及各环节的控制措施具体明确;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定期对合同进行统计、分类和归档,详细登记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情况,实行对合同的全过程动态管理。

二是规范合同审签,明确合同内容。加强对合同主体的详细审查,充分做好可行性研究;严格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标准合同文本订立合同,对合同的工期、质量、计价等主要条款详细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保证合同签订的质量。

三是加强履约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加强单位内部沟通及拟定、签订、履约全过程监督检查,加强合同的变更、解除管理,强化对履约情况的监管考核,确保合同有效执行,维护单位权益,提高经济事项管理水平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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