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公众征集】中共怀远县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协调推进机制
为加强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单位间的工作协调,督促审计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要求和审计领域重大工作落到实处,中共怀远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草拟了《中共怀远县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协调推进机制》,为进一步提高编制质量,更加科学编制规划,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详见下方附件)。
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5月11日-2023 年6月21日将意见反馈以信函或邮件的方式反馈至怀远县审计局。
联系地址:怀远县审计局(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大楼五楼怀远县审计局)
联系邮箱:ahhyxsjj@126.com。
联系人:张主任;联系方式:8212018。
附件:中共怀远县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征求意见稿)
怀远县审计局
2023年5月11日
附件:
中共怀远县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
工作协调推进机制
(征求意见稿)
为推进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和县委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加强县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协调,根据《中共怀远县委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中共怀远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参照《中共蚌埠市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精神,建立中共怀远县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包括协调会议、联络员、督办等制度。
一、协调会议制度
协调会议由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审计办)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主要职责是:
(一)协调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审计委员会有关决策部署和议定事项;
(二)协调落实县委县政府、县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审计工作的有关要求及县委负责同志有关批示精神;
(三)协调解决审计监督中需要成员单位支持配合和共同研究的有关事项和问题;
(四)协调推动审计结果运用工作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
(五)研究其他重要问题。
协调会议包括全体成员单位会议和有关成员单位会议。全体成员单位会议一般在县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前召开,由全体成员单位参加;有关成员单位会议根据会议拟研究协调的内容,确定参加的成员单位。
协调会议由县委审计办主任主持,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出席。根据会议内容,安排列席人员。
协调会议的议题根据工作需要拟定,由县委审计办主任批准确定。
县委审计办承担协调会议具体组织工作,按照县委审计办主任要求,制发会议通知、准备会议材料、承办具体会务、整理会议文件。协调会议有结论性意见需要形成会议纪要的,由县委审计办整理,报县委审计办主任签发,会议纪要印发参会成员单位。
二、联络员制度
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审计局、人民银行怀远支行等成员单位确定一名相关职能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单位联络员。主要职责是:就有关工作进行日常联络和具体协调,及时向在本单位工作的县委审计委员会委员汇报有关工作情况,及时协调反馈对有关工作的意见等。
县委审计办按照县委审计办主任要求,通过召开联络员会议、传送文件、电话沟通等方式,具体组织各单位联络员开展联络协调工作。
联络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各单位联络员有调整的,应当及时告知县委审计办。
三、督办制度
县委审计办负责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中央、省委、市委审计委员会决策部署和县委审计委员会工作要求及县领导批示。对按照职责分工应由成员单位落实的事项,及时转交相关成员单位办理。
成员单位应当及时向县委审计办反馈办理落实情况。县委审计办对督促落实事项建立工作台账,通过发督办函、现场督办、会议推进、通报考核等方式,对成员单位及有关方面办理落实情况加强督促,及时汇总办理结果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报告。
本工作协调推进机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关于《怀远县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的起草说明
为推进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和县委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加强县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相关工作协调,根据《中共怀远县委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中共怀远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共蚌埠县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结合我县实际,我局起草了《怀远县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现将起草过程说明如下:
一、制定《协调推进机制》的必要性
一是协调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审计委员会有关工作部署、议定事项;二是协调解决审计监督中需要成员单位支持配合和共同研究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三是协调推动审计结果运用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四是坚持强化协调督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协调推进机制》的起草过程
在充分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参照《中共蚌埠县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协调推进机制》,我局起草了《怀远县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协调推进机制》,起草完成后,征求了怀远县委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并对《协调推进机制》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协调推进机制》的主要内容
《协调推进机制》共包括三个方面。具体为协调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督办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