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审计局2022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一、审计计划安排的总体思路
2022年审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和关于审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执行县委审计委员会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围绕落实强化“两个坚持”实现“两个更大”目标要求,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促进“六稳”“六保”工作任务和宏观政策科学精准落实,更好地发挥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为建设幸福美好怀远提供审计监督保障。
二、审计计划安排的主要原则
(一)坚持主动服从服务大局。紧扣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央及省、市、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重点任务,紧紧围绕事关经济社会全局、事关长远发展、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问题,科学安排审计项目,严格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精准把握审计的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审计专业优势,为推动党中央及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发挥重要监督作用。
(二)坚持突出审计工作重点。正确把握审计全覆盖与突出重点的关系,坚持形式上的全面覆盖与内容上的全面覆盖相统一,提升审计全覆盖的综合效应。加大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力度,密切关注乡村振兴、创新驱动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等重大战略实施情况,促进政策落地生根,发挥实效。加大对经济社会运行中各类风险隐患的揭示力度,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加大对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力度,促进惠民政策落地见效。
(三)坚持优化审计组织方式。加强和改进政策跟踪审计,推动“最先一公里”打通“最后一公里”、打破“中梗阻”,保障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审计都把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审计监督的首要职责和重点内容,每季度集中力量重点对部分重大政策执行情况实施专项审计。
(四)坚持加强审计工作统筹。充分发挥政策落实跟踪审计、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平台作用,统筹安排实施审计项目,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加强审计成果和信息共享,发挥审计监督合力。创新审计方式方法,坚持科技强审,积极开展大数据审计,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跟踪推进,以有力有效的审计整改促进完善体制机制、提高制度执行力,充分发挥审计监督“治已病、防未病”的基础性作用和建设性作用。
三、具体审计项目
2022年计划安排6大类31个审计项目,具体如下:
(一)政策落实跟踪审计
1. 2022年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项目1个(署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重点关注财政政策提质增效,就业优先、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等政策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创新驱动发展等重大战略推进实施,重点项目建设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等情况。
组织方式: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统一部署,企业金融外资审计室牵头组织各室协同实施,审计结果纳入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2022年安排的所有审计项目都要把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审计内容。
审计时间:本项目为全年全过程跟踪审计。按季度实施并将跟踪审计报告主送县政府,抄送市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按市审计局要求办理。
(二)财政审计
安排财政审计项目7个,其中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项目1个,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项目4个,审计调查项目2个。
2.县本级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促进积极财政政策贯彻落实、规范财政收支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预算收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财政支出结构优化、存量资金和闲置资产盘活、预算绩效管理、重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重点项目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贯彻落实、“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使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控,以及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等重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在对一级预算单位财务数据分析全覆盖的基础上,根据分析结果对部分重点单位、重点事项进行延伸审计,推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组织方式:财政审计室组织实施,审计结果纳入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时间:2022年3月开始,6月底结束。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综合公告。
3.2021年度县直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规范部门预算管理,落实厉行节约和过“紧日子”要求,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部门实施的土地复垦、交通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推进,以及预算管理和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放管服”改革、国有资产管理、预算绩效管理、存量资金盘活、一般性支出压减、“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使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贯彻落实情况等。
组织方式:财政审计室牵头组织,企业金融外资审计室、固定资产审计室、农业与资源审计室、经济责任审计室共同实施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怀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21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审计结果纳入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时间:2022年3月开始,6月底结束。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综合公告。
4.怀远县2020年度和2021年度政府债务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控、提高债务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加强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机制的建立执行情况、2020年度和2021年度政府债务规模结构变化情况,以及债务举借管理资金使用及项目推进情况。
组织方式:财政审计室牵头组织,电子数据审计室、综合法规室共同实施,审计结果纳入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时间:2022年3月开始,6月底结束。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以适当方式公开。
5.怀远县经营性扶贫资产管理运营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规范经营性扶贫资产管理,促进资产有效管护利用为目标,重点关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政策衔接情况、经营性扶贫资产的种类、规模、使用现状和运营绩效。
组织方式:财政审计室牵头组织,电子数据审计室、综合法规室共同实施,审计结果纳入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时间:2022年3月开始,6月底结束。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以适当方式公开。
(三)政府投资审计
2022年安排政府投资审计项目8个,其中跟踪审计项目3个,竣工决算审计项目5个。
6.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
对安徽徽粮农副产品储备及精深加工一体化项目(一期)、怀远县居民停车工程项目、怀远经济开发区30000吨/天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项目实施跟踪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规范工程建设管理行为,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管理、资金管理、环境保护、投资绩效等情况。
组织方式: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与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室负责实施,视情况选择社会中介机构专业人员参与协审。
审计时间:拟2022年2月开始(具体视工程前期推进情况)。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综合公告。
7.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对怀远县第五人民医院住院楼、怀远县龙亢镇扶贫就业基地项目二期生产车间工程、2021年怀远县常坟镇镇南新村等10个行政村高标准农田建设、2021年怀远县包集镇高庄村等5个行政村高标准农田建设、怀远县乡镇通二级公路工程等5个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竣工决算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完善项目建设管理制度、规范项目建设管理为目标,重点关注建设程序履行、工程建设管理、招标投标、资金管理使用、工程质量、环境保护等情况,以及项目造价控制及结算审核情况。
组织方式: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与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室负责实施,视具体情况选择社会中介机构专业人员参与协审。
审计时间:2022年2月开始。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综合公告。
(四)社会中介机构造价咨询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8.2022年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核查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建设单位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结算审核管理,规范社会审计机构的执业行为,提高政府投资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社会审计机构选择、审计过程管理、审计程序及审计结果等情况。
组织方式:政府投资审计中心负责实施,选择社会中介机构专业人员参与协审。
核查时间:上下半年分别实施。
核查结果公开方式:综合公告。
(五)经济责任审计
2022年安排对12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其中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5名(4名离任、1名任中),县直部门(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7名(5名任中、2名离任)。
9.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科学发展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执行及效果,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民生保障和改善、生态文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
组织方式:经济责任审计室牵头组织相关股室,对古城镇党委书记实施任中审计,对包集镇原党委书记、常坟镇原党委书记原镇长、古城镇原镇长等4名主要领导干部实施离任审计。
审计时间: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具体审计项目严格按照计划时间组织实施。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在一定范围进行通报。
10.县直部门(单位)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部门科学发展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本部门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执行及效果,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
组织方式:经济责任审计室牵头组织相关股室,对县住建局原局长、县民政局原局长等2位领导同志实施离任审计,对县财政局局长、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县供销合作社主任、怀投集团董事长、县第二中学校长等5位领导同志实施任中审计。
审计时间: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具体审计项目严格按照计划时间组织实施。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在一定范围进行通报。
(六)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11.安排对常坟镇原党委书记、原镇长任期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离任审计项目1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为目标,重点关注领导干部贯彻执行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相关目标任务完成、相关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运行情况等。
组织方式:电子数据审计室、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室共同组织实施,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同步开展。
审计时间:2022年7月开始审计,11月底前完成。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在一定范围进行通报。
四、审计工作要求
(一)聚焦主责主业,有效服务决策。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聚焦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的职责定位,严格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种好责任田,干好分内事。严格依据审计项目计划安排组织实施审计,把发现问题和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揭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和重大风险隐患,客观反映改革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经济社会运行中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制度性漏洞,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健全完善、衔接配套,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二)深入调查研究,提升审计质效。各业务股室要根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加强审前谋划,明确审计目标,厘清审计思路。各审计组要严格落实审计组组长负责制,严格执行审计实施方案,加强审计资源统筹,积极推进大数据审计,聚焦重点,锁定疑点,紧盯重大问题,坚持查深查透,增强审计建议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切实提高审计报告质量。项目结束后要总结经验、分析得失,推动后续审计项目计划安排更加科学合理。
(三)加强督促整改,深化成果运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促进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审计监督“治已病、防未病”的重要作用。各项审计都要把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重要审计内容,持续跟踪检查整改情况。要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清单、审计整改清单,实行台账管理,逐项对账销号。对难以整改和“屡审屡犯”的问题,要深入分析问题背后的原因,以改革的视角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促进完善制度机制,推动全面深化改革,更好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
(四)坚持廉洁从审,严守纪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从审,自觉维护审计机关形象。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必须及时报告。强化保密管理,严格执行保密规定,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披露审计情况,不得对外提供审计取得的资料和数据。加强审计现场资料管理,严格落实审计项目归档责任制,严格执行审计项目归档范围规定,切实做到审计档案材料“应归尽归”,确保归档材料齐全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