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2020年度节能和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筹
集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结果
怀远县2020年度节能和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筹
集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20年3月至6月,怀远县审计局对2020年节能和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对相关情况进行了延伸调查。
一、基本情况
2020年度县财政安排筹集环保专项资金47207万元,当年使用44017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环保政策落实方面。截止2020年末,县生态环境分局未与县税务机关建立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和工作配合机制,也未将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污染物排放数据、环境违法和受处罚情况等环境保护相关信息,定期交送税务机关。
(二)环保专项资金筹集管理及使用方面。县财政2020年安排5000万元债券资金用于龙亢污水处理厂和经开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其中项目资金3976万元未能使用;2020年,县生态环境分局统一安排有关乡镇与上海市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46个美丽乡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修缮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总价款为166.23万元,截至审计日淝河乡、荆山镇、包集镇、白莲坡镇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44.35万元。
(三)项目实施方面。农村垃圾治理项目67套深埋桶现已被损毁,无法正常使用,影响农村垃圾治理效果,且配置的垃圾桶不能满足农村垃圾治理实际需要;餐厨垃圾收集处置覆盖率为69%,部分餐饮单位未能纳入餐厨垃圾统一收集处理体系;老城区污水提升改造项目已超工期318天,新城区污水管网清淤、修复项目超工期202天,经开区15000吨污水处理厂项目已超工期87天;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基建程序不合规,苏集村污水处理站已施工但未办理选址意见书;苏集等15个乡镇污水处理站已施工但未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审计处理意见和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怀远县审计局依据有关规定,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要求县生态环境分局等单位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问题整改。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截至2021年10月末,除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基建程序不合规问题正在整改中,其他问题已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