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2018年度和2019年度财政扶贫资金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怀远县2018年度和2019年度财政扶贫资金
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2020年第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19年9月至12月,怀远县审计局对怀远县2018年和2019年度财政扶贫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2018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筹集分配使用情况。2018年,筹集财政扶贫资金33305万元,实际支出32200万元,资金结余结转1105万元。2019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筹集分配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9月末,筹集财政扶贫资金35522万元,实际列支27610万元,资金结余结转7912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扶贫政策执行不严格。263人非贫困户享受家庭签约医生有偿服务多支付签约服务费0.53万元;现场抽查系统反映的2018年已竣工的农村改厕5户实际均未竣工。
(二)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2018年县财政局、县委组织部分别向4家、2家非农公司投入扶贫资产收益资金116.47万元、25万元,同时向红砖包装公司投入70万元和22.12万元;2018年和2019年县财政安排小额信贷贴息资金1987万元,实际兑现1970.02万元元但未与银行进行结算;白莲坡镇将重点行蓄洪区扶贫资金6.16万元用于征地补偿;2018年扶贫结余资金64.71万元未清理收回。
(三)产业扶贫项目管理有待加强。19个扶贫项目立项批复未及时开工,最长达253天,14个扶贫项目单体未按期完工;7个产业扶贫项目少收租金41.57万元,9个村扶贫车间大棚等未登记固定资产账簿。
三、审计处理意见和建议
我局依据有关规定,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和督办通知,要求县扶贫局等相关单位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问题整改。建议县扶贫局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扶贫领域决策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科学谋划年度脱贫攻坚工作任务,明确部门单位职责,细化工作措施,推动相关部门不断提升主动履职尽责意识,保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政策措施有效实施。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审计期间,县扶贫局等相关单位已追回签约服务费0.53万元、收回到期的资产收益扶贫资金141.47万元、补收扶贫项目租金10.02万元、重新安排使用文化扶贫资金6.16万元、对小额信贷贴息结余资金16.98万元进行了结算。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