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2019年四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怀远县2019年四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2019年第77号)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的规定,怀远县审计局在第四季度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情况跟踪审计中,对怀远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后续管理情况和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等2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抽查了9个政府部门、9个项目。审计结果表明,怀远县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重大政策和宏观调控部署,积极主动作为,有力推进重点任务落实。但审计也发现部分问题,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二、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不符合条件的人群享受保障待遇
审计发现,有130户违规享受保障房待遇,其中:5户购置价格较高家用轿车享受保障待遇,行政事业单位7人调出本县享受保障待遇,有16户死亡后享受保障待遇,购置商品房享受保障待遇64户,收入超标准享受待遇38户。
(二)保障房底数不清
县住建局提供的资料显示,全县建成保障房8243套,分配7550套,而安徽省住房保障管理系统(县区平台)(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内反映有保障房6183套,2019年收租台账中反映的是4647户。上述三个数据均不相符。
(三)少收101户租金172723元
县住建局提供的2019年房租台账反映,有101条信息填列了应收租金172723元,但未收租取。
(四)会计核算不规范,房租收入未全部缴入国库
县住建局设置一套会计账簿,单独开设一个银行账户,核算保障房收入解缴情况,至审计时,会计账簿内银行存款余额2538351.18元。经县住建局说明,此余额内包括以前年度收取的房改资金约90万元,租房押金约20万元,因未单独核算,上述两项资金的具体金额无法核实,未解缴的房租收入也无法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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