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零基预算改革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08 11:25 来源: 怀远县审计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各部门单位、各乡镇:

为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方案的通知》(皖政〔2022〕60号)等精神,现将《怀远县零基预算改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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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县零基预算改革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建立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方案的通知》(皖政〔2022〕60号)等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牢固树立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理念,坚持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结合,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打破支出固化格局,构建该保必保、应省尽省、讲求绩效的资金安排机制,增强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保障能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怀远提供财政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打破基数。改变“基数+增长”的预算编制方式,纠正部门不考虑主客观条件变化和实际执行绩效、简单沿袭历年预算安排支出总额的编制方式,每年以零为基点编制预算,坚持一切从实际需要出发,逐项审核预算年度内各项支出的内容和开支标准。

(二)促进统筹。加大各类各项资金的统筹使用力度,建立健全同一领域不同渠道资金、财政拨款资金与单位资金、不同年度间财政资金的统筹机制,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深入挖掘潜力,提升财政统筹保障能力。

(三)保障重点。围绕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决兜住“三保”底线,集中财力保障重大战略、重要任务、重点改革。

(四)提升绩效。全面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分配体系,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三、重点工作

(一)创新预算编制方式

1.取消支出预算基数。打破预算安排和资金分配的基数依赖,所有预算支出均以零为基点,以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事业发展目标为导向,以年度可用财力为基础,根据资金实际需求、项目轻重缓急、绩效评价情况等统筹核定。

2.分类编制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项目,实行以定员定额为主的预算编制方法,根据组织、编制、人社等部门批准的机构编制、实有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基础信息,按照财政支出标准和供给政策据实编制。特定目标类项目,根据县委、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部署,考虑支出需求和财力可能,结合保障次序和预期绩效等统筹予以安排。

3.明确支出保障次序。财政支出原则上执行“保重点、防风险、促发展”的保障顺序,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的保障范围和标准,编制“三保”(人员工资、基本民生、基层运转)支出、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支出、政府年度重点保障事项支出,部门必须开展的一般事业发展支出和其他支出。结合财力预测状况,在优先足额安排“三保”支出预算后,剩余财力再分轻重缓急编列专项资金预算,确保“三保”支出不留缺口。

4.加强项目预算管控。牢固树立“先谋事、再排钱”理念,纳入预算项目库的项目应当按规定完成可行性研究论证、制定具体实施计划等各项前期工作,年初部门预算编制的本级支出项目要细化到具体项目和承担科室,做到预算一经批准即可实施,从预算编制源头提升项目成熟度,按轻重缓急和成本效益对项目支出有效排序。促进项目支出预算整合,取消“小、散、乱”项目,整合归并性质相同、内容相近的项目,原则上不再安排5万元以下项目。

(二)推进财政资金统筹整合

1.加强财政资金统筹。加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统筹衔接,对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均可安排的项目,优先使用政府性基金。对上级切块下达资金,在符合政策规定的前提下,与县级同领域专项资金相结合,一并研究预算安排和资金使用。推动跨部门资金统筹整合,对目标相近、内容类同的财政资金原则上由一个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管理。

2.强化部门收入统筹。各部门和单位要将取得的各类收入纳入部门或单位预算,未纳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各部门应当加强所属单位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非财政拨款收入管理,在部门和单位预算中如实反映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在部门非财政拨款收入可以满足支出需要时,不得申请新增财政拨款。严禁将政府非税收入征收情况与征收单位预算申请及安排挂钩。

3.严格存量资金管理。强化预算执行,严格控制结转结余资金规模,县级年初预算项目原则上不办理结转,上级转移支付预算项目原则上只办理一次结转。对结余资金、到期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以及当年无法形成支出的项目资金,及时收回预算,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

(三)硬化预算约束

1.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预算一经批准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或开展政府采购。执行中原则上不出台新的增支政策,确需出台的政策,通过统筹当年相关资金解决,统筹当年资金无法解决的,纳入以后年度预算安排。严禁出台溯及以前年度的增支政策。

2.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将过紧日子作为预算管理长期坚持的方针,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从严从紧强化“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和执行资产配置标准,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集中力量办大事,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严格新增财政支出审核,年度预算执行中无大事、急事、要事原则上不办理预算追加。对应由本单位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事项,严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变相增加财政开支。

3.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强化预算约束,坚持“六个结合”(预算安排与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预算执行进度、绩效管理、项目细化程度、存量资金规模和巡察审计查出问题相结合);完善年度预算安排与人大审查、巡视巡察、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等发现问题及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评价结果等挂钩机制;加强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结果应用,对预算执行进度低于80%、近三年绩效自评工作中存在未评价项目的部门,非刚性运转类支出压减5%;对预算执行进度慢、存量资金大、绩效评价结果不高的项目,取消或压减预算安排。

(四)深化配套制度改革

1.编制重点保障事项清单。相关部门会同财政局,围绕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编制具有战略性、全局性、基础性的公共服务、产业扶持、重点建设项目三类政府年度重点保障事项清单。政府年度重点保障事项清单作为相关领域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每年根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绩效、年度重点工作变化等动态调整完善。

2.加快完善项目库建设。预算支出全部以项目形式纳入预算项目库,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未纳入预算项目库的一律不得安排预算。做实做细项目储备,入库项目要清晰反映立项依据、支出内容、经费测算标准等,合理确定分年支出计划,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加强项目支出预算评审,为预算安排提供支撑。实行项目动态调整和滚动管理,对项目进行整合精简,已到期项目及时清理出项目库,未定期限的,要逐项明确执行期限。

3.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加强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根据履职需要、市场价格、实际支出水平等情况,动态调整完善基本支出标准体系。以政府重点保障事项清单为基础,根据支出政策、项目要素及成本、财力水平、实际执行情况等,加快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

4.强化专项资金退出机制。严格控制竞争性领域财政投入,清理压缩各种福利性、普惠性、基数化奖励。专项资金预算一年一定,执行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政策已到期、目标已完成、绩效评价结果较差或不再具备执行条件的项目,一律清理退出。未定执行期限项目,要逐项明确执行期限。

5.推动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将绩效管理实质性嵌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按规定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未开展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一律不得纳入预算安排。对实施期超过一年的重大政策、项目实行全周期跟踪问效。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推动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各预算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零基预算改革的重要意义,把落实零基预算改革工作作为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配合,保证零基预算编制质量,确保改革工作有序实施、取得实效。

(二)加强沟通,协同推进。财政部门加强对预算部门的业务指导,改进预算审核方式,完善配套制度。各预算部门要切实转变预算编制和执行理念,加强内部沟通协调,对零基预算改革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与财政部门沟通解决,确保高质高效完成预算编制工作。

(三)智慧治理,提升效率。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规范预算管理要素、业务流程和控制规则,加快大数据智能化开发利用,推进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实现资金来源去向全程留痕、可追溯,不断提升预算管理效率,为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提供有效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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