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审计局公共服务清单(2023年本)
怀远县审计局公共服务清单(2023年本)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办理依据 | 实施机构 | 服务对象 | 责任方式 | 监督方式 | 事项类别 |
1 | 审计在线咨询 | 提供办事服务网上咨询渠道 | 办公室 | 法人、自然人 | 1.完善服务标准,规范服务程序,主动公示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等内容。 2.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服务结果。 3.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 0552-8212018 | 依申请类 |
2 | 审计结果公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条:审计机关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审计机关依照审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可以就有关审计事项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布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审计机关经与有关主管机关协商,可以在向社会公布的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结果中,一并公布对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核查的结果。 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皖政〔2015〕34号)第二十三条:推进审计结果公开。要进一步加大审计公开力度,逐步规范公开的形式、内容、程序和范围,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其他不宜对外披露的内容外,所有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结果应当公开,推动实现审计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4.《安徽省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开暂行办法》(皖政办〔2014〕25号)第六条:审计机关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务公开的要求,公开下列审计事项的审计结果:(一)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二)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事业组织及其他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审计结果;(三)有关行业或者专项资金、基金的审计结果;(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结果;(五)国外贷援款项目的审计结果;(六)专项审计调查结果;(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的核查结果;(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审计机关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审计事项的审计结果。审计机关应当积极探索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制度。根据审计情况和工作需要,可以在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单位以外的一定范围内通报审计情况;经批准,可以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审计结果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 办公室 | 法人、自然人 | 1.公开前告知、复核确认、协商。市审计局按照审计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审计报告出具前征求被审计对象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并告知将以适当方式公开审计结果。 2.履行审批程序。审计结果公开应当依法履行公开审批程序。 3.审计结果公开。市审计局可以以适当的形式公开审计结果。 | 0552-8212018 | 主动公开类 |
3 | 审计普法教育 | 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第二条: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 综合法规室 | 法人、自然人 |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一是在履行审计执法职权时,以适当形式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进行法治宣传教育,二是通过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法治宣传、法律咨询、典型案例解析等形式,向社会提供与审计相关的法治宣传教育服务。 | 0552-8211672 | 主动公开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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