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审计局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审计局的领导下,怀远县审计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全面完成32个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另完成市局统一组织实施的地方融资平台审计和农商行专项审计,配合市局完成了怀远县乡村建设审计。14篇审计要情均被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1个项目被评为全市优秀审计项目,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突出思想建设,凝聚党建力量。一是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入“三会一课”必学内容,2023年以来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0余次,举办专题党课4场次,牢牢把握正确的思想政治方向;二是与省审计厅综合处、市审计局就机关党建、优秀项目打造、审计质量控制等工作加强交流,打造以“蚌审·荆涂聚力”为主题的机关党建品牌,加入“蚌审·三立”党建品牌矩阵,强化党建思想教育,以党建凝心铸魂筑牢根本,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积极践行审计“三立”精神,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谋划和推动审计工作。
(二)聚焦主责主业,审计监督作用更加彰显。一是圆满完成审计任务,2023年全年共实施完成32个年度审计项目计划,通过审计,提出合理化审计建议48条,审计要情专报被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14篇次。同时完成了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的太和县融资平台公司审计和长丰农商行不良资产专项审计等项目。二是加强“巡审联动、检审协作”,强化审计监督合力。通过健全制度、人力物力资源统筹共享等方式,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审计机关在依法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中的监督职能与专业优势,实现法律监督和行政执法“1+1>2”的工作协作质效。
(三)狠抓审计整改,强化审计结果运用。一是认真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2023年我局对审计整改工作开展了“大起底”,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多次进行电话回访、现场指导,召开整改推进会、发送整改提示函、整改督办通知等方式督促相关单位整改。截至2023年末,我局已发送整改提示函3份、审计督办通知6份,提请政府召开及自行组织召开整改推进会7次,整改工作成效明显,推动以前年度未整改到位的180个问题整改到位,推动2023年度审计要求立行立改的165个问题完成销号,推动建立完善制度10项。二是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撰写审计要情专报14篇,均被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其中被蚌埠市委副书记、县委王庆武书记批示4篇次;报送审计信息239篇,其中被各级采用203篇。同时根据要求选派6人次参加各级巡视巡察。
(四)强抓党风作风,建设审计队伍。一是抓紧压实“一岗双责”,从严管党治党,局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各股室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做到层层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打造清廉审计队伍。二是强化作风建设,认真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勇于自我革命暨狠刹‘六风’思想教育整顿”专项行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等警示教育活动。同时开展作风建设自查整改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学风不正、学用脱节,作风漂浮、工作不实、纪律松弛等影响审计形象的问题。三是加大审计专业培训力度,积极参加上级审计机关组织专题培训、以审代训、青年干部岗位大比武等活动,进一步锤炼年轻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升“能查、能说、能写”的本领。
二、存在的问题
(一)审计人员的能力素质亟待提高。当前我局年轻人员较多,参加工作时间较短,年轻审计人的工作能力素质与当前审计工作要求还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政治站位不高、担当意识不强、学习运用新技术新方法意愿不足成效不好、综合宏观分析问题能力不强。
(二)优秀审计项目的谋划和打造上还不够精准有力。主要表现在优秀审计项目的源头谋划上研判不足、精准度不够,在适合打造优秀审计项目的实施上质量把控和后半篇文章的结果运用提升上还有欠缺。
(三)审计成果转化利用还不够好。一是对移送事项跟踪不到位,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办理审计移送的案件线索不够及时主动,导致审计成果不能及时有效转化为治理效能。二是对审计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跟踪督促指导不够,对审计意见建议中要求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完善工作流程等事项没有跟踪问效。
三、2024年工作安排
(一)坚定不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一是始终把推动党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作为审计工作的重中之重,当好国家财产的“看门人”和经济安全的“守护者”。二是履行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审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着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三是注重审计人才培养,不断拓展审计工作思路,深挖审计方法,转变固有审计理念,着力打造一支具有创新思维的全方位、高素质审计队伍。
(二)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依法依规开展审计。立足“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的职责定位,紧紧围绕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审计项目的立项调研,同时向县委、县政府及重点单位、重点部门征求审计项目立项的意见建议,找准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科学确定年度的审计项目计划。
(三)持续加强审计质量控制,守牢审计工作生命线。严格按照审计法赋予的职责开展审计,始终做到审计程序合法、审计方式遵法、审计标准依法、审计保障用法。优化审计质量管控和内部管理流程,严格落实分级质量控制责任,完善复核审理模式,结合优秀项目评选和质量检查等,形成全流程审计质量控制体系,促进审计项目管理水平和质量提高。同时,坚持有问题必须如实上报,问题取舍必须集体研究决策,确保审计结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四)提升审计结果运用,推动审计整改机制的有效运行。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工作,有效推动审计整改各项机制的贯彻落实,强化审计整改工作的调度,整合各方力量形成整改工作合力,进一步压实审计整改的主体责任,加大问责力度,促进整改机制有效畅通运行,提升整改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