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审计局蚌埠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关于建立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政策解读
2024年10月,蚌埠市审计局、蚌埠市数据资源管理局联合出台了《蚌埠市审计局蚌埠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关于建立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蚌审〔2024〕20号),以下简称《意见》。现将《意见》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推动“科技强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上级关于加强数据汇聚融合、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促进数据依法有序流动,提升政府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的要求,制定出台了《蚌埠市审计局 蚌埠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关于建立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制定意义。
建立审计局与数据资源管理局贯通协同的工作机制,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对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充分释放公共数据要素潜能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推动大数据审计发展、拓宽审计覆盖面和提升审计精准度,不断提升政务数据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有力举措。
(二)总体考虑。
《意见》确立了协作机制的基本原则,从数据资源共享、数据审计辅助、数字政府建设三个方面细化了协作内容和职责分工,并强调了协作的保障机制。《意见》从制度层面规范和加强审计监督和数据资源共享贯通协同,为推动大数据审计发展和数字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
2024年6月,市审计局和市数据资源管理局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按照安徽省审计厅、安徽省数据资源局有关要求,起草了《意见》初稿。
(二)征求意见。
2024年7月,市审计局牵头起草了《蚌埠市审计局 蚌埠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关于建立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征求意见稿)》。8月至9月,在广泛征求市审计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各科室及所属单位,各县区审计局、数据资源管理局的意见建议后,经过充分沟通协商、修改完善。
(三)正式印发。
2024年10月11日,经市审计局办公会研究后,联合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推动政务数据汇聚融合和审计监督形成合力,有效推动大数据审计发展和数字政府建设。
五、主要内容
一是建立定期会商联络机制。明确日常沟通协调由市审计局电子数据审计科和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基础设施与安全科负责。定期召开协调会,就协作事项进行沟通协调,确保协作事项的顺利推进。
二是建立信息共享监督机制。双方共享政务数据资源、治理标准以及规范协作,互相提出工作建议。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各单位运用政务数据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等问题互相告知提醒,防止数据泄露和滥用。
三是建立数据治理协作机制。根据政务数据资源的治理标准和规范,双方分别通过技术手段和日常审计监督共同提高政务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促进政务数据的质量提升。
四是建立业务培训交流机制。双方共同建立业务培训交流长效机制,树立持续互相学习的理念,通过不定期地组织经验交流研讨会、培训会,不断更新知识和技能,适应快速变化的工作要求,实现知识共享、优势互补,助推双方工作能力水平的提升。
六、创新举措
市审计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强审以及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建立工作协作机制,对于提升审计工作质量、推动大数据审计发展、加强政府治理能力、促进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七、有关工作要求
全市审计、数据资源管理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数据审计发展以及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重要性,立足审计、数据资源管理主责主业,相向而行、同向发力,推动工作提质增效,提升政府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
八、政策咨询部门和电话
解读机关:蚌埠市审计局 蚌埠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咨询科室:电子数据审计科 江峰 基础设施与安全科 邵同春
0552-2056096 0552-4125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