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市场监管局行政职权目录总表
怀远县市场监管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权力类型 |
1 | 个体工商户注册、变更、注销登记 | 行政审批 |
2 | 企业登记 | 行政审批 |
3 | 合伙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行政审批 |
4 |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行政审批 |
5 | 食品经营许可 | 行政审批 |
6 | 食品生产许可 | 行政审批 |
7 | 新闻媒体广告发布登记 | 行政审批 |
8 |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行政审批 |
9 | 经营者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的;经营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 | 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 | 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虚假宣传行为;广告经营者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 | 侵犯商业秘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 | 违法进行有奖销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 | 投标者串通投标,抬高标价或者压低标价;投标者和招标者相互勾结,以排挤竞争对手公平竞争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 | 经营者转移、隐匿、销毁被责令暂停销售的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财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 | 被指定的经营者销售质次价高商品或者滥收费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 | 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利用广告贬低其他经营者商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 | 零售商、供应商违反公平交易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 | 直销企业、从业人员违规经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 | 违法进行传销活动或为传销活动提供条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1 | 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业务,假冒出版单位名称或者伪造、假冒报纸、期刊名称出版出版物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2 | 擅自从事音像制品出版、制作、复制业务或者进口、批发、零售经营活动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3 | 擅自设立印刷企业或者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和单位内部设立的印刷厂(所)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4 | 当事人利用合同实施欺诈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5 | 格式合同应当备案而不备案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6 | 拒不修改格式合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7 | 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8 | 广告内容违反广告准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9 | 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以及其他媒介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等商品的广告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没有在发布前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广告主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伪造、变造或者转让广告审查决定文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1 | 广告经营单位违反广告经营资格审查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2 | 广告经营单位在取得《广告经营许可证》后,情况发生变化不具备规定条件,又未按规定办理《广告经营许可证》注销手续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3 | 未取得《广告经营许可证》从事广告经营活动;《广告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广告经营单位未按规定将《广告经营许可证》正本置放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的;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倒卖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广告经营许可证》;不按规定参加广告经营资格检查、报送材料的,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日常监督管理的,或者在检查中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交虚假材料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4 | 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5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者进行清算时,不依法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公司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6 |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责令限期登记仍不履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7 | 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者未经核准登记注册擅自开业的。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或者出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8 | 公司(集团)应当办理变更登记而不办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9 | 责令限期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理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0 | 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 | 经营者违反洗染服务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2 | 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3 | 明知属于无照经营而为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4 | 销售应当注册未注册商标的商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5 | 经营者违规使用商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6 | 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事宜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7 |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人商标使用的商品达不到其使用管理规则的要求,对消费者造成损害且拒不改正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8 | 商标注册人违反规定使用商标拒不改正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9 | 特殊标志所有人或者使用人违反规定使用特殊标志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0 | 侵犯特殊标志专用权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1 | 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为商业目的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侵犯奥林匹克专用权)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2 | 使用著名商标的商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在未核定的商品上使用著名商标;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3 | 在集贸市场销售禁止上市物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4 | 经营假农药、劣质农药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5 | 加油站未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改造车用乙醇汽油销售设备,造成车用乙醇汽油质量下降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6 | 调配、销售假冒伪劣车用乙醇汽油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7 | 销售车用乙醇汽油以外的其他车用汽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8 | 在市场销售非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生猪产品、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生猪产品;在市场销售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生猪产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9 | 违规进行网络交易、服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0 | 公司、清算组及其成员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1 | 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机构提供虚假材料;因过失提供有重大遗漏报告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2 | 冒用有限公司、分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名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3 |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4 | 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5 | 公司未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营业场所醒目位置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6 | 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或者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7 | 擅自设立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8 | 被吊销或者撤销娱乐经营许可证逾期不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9 |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情节严重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0 |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节严重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1 |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情节严重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2 |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3 | 没有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制作设备擅自从事户外广告活动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4 | 公司未按规定办理有关备案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5 | 公司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6 | 擅自使用企业集团名称或者不按规定使用企业集团名称的;以企业集团名义订立经济合同,从事经营活动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7 | 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售《企业集团登记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8 | 使用未经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擅自改变企业名称的,擅自转让或者出租自己的企业名称的,使用保留期内的企业名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保留期届满不按期将《企业名称登记证书》交回登记主管机关的,企业的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信笺所使用的名称应当与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不相同,从事商业、公共饮食、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名称牌匾简化未报登记主管机关备案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9 | 擅自使用他人已登记注册企业名称行为的;其他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0 | 合伙企业未在其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者“有限合伙”字样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1 | 擅自以合伙企业或者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名义从事合伙业务,责令合伙企业限期办理登记事项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理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2 | 逾期不办理清算人成员名单备案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3 | 合伙企业拒不将营业执照正本置放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4 | 合伙企业涂改、出售、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营业执照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5 | 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者未经核准登记注册擅自开业的,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或者不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重新登记、注销登记的,伪造、涂改、出租、转让、出卖或者擅自复印《营业执照》的,从事非法经营活动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6 | 未经许可或者备案擅自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伪造申请材料骗取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或者运输许可证,使用他人的或者伪造、变造、失效的许可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有营业执照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7 | 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因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拒不改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8 |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向未经许可违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9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违反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规定拒不改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0 | 经营假、劣种子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1 | 经营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的;经营的种子没有标签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伪造、涂改标签或者试验、检验数据的;未按规定制作、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种子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备案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2 | 不按规定建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销售的林木种子应当包装而未包装或者包装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销售的林木种子没有标签或者标签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将不再分装的包装林木种子拆包销售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3 | 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或者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4 | 旅游经营者违反规定给予或者收受贿赂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5 | 为未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提供接入服务,对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未终止互联网接入服务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6 | 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纪念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7 | 违法从事烟草专卖品经营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8 | 在食用盐市场销售不符合食用盐卫生标准的原盐、加工盐,销售土盐、硝盐,销售以工业废渣、废液加工的盐制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9 | 出售不能继续使用的报废汽车零配件或者出售的报废汽车零配件未标明“报废汽车回用件”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0 | 利用报废汽车“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拼装汽车或者出售报废汽车整车、“五大总成”、拼装车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1 | 擅自销售未经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销售擅自改装的机动车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2 | 销售、供应未经检验合格的种苗或者未附具标签、质量检验合格证、检疫合格证的种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3 | 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殡葬设备;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4 | 擅自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及生产企业未按照规定销售给依法设立的安装服务机构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5 | 销售利用残次零配件或者报废农业机械的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车架等部件拼装的农业机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6 | 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或房地产中介服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7 | 未取得许可经营快递业务,或者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或者寄递国家机关公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8 | 未经许可登记,擅自设立拍卖企业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9 | 拍卖企业及其工作人员以竞买人身份参与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0 | 拍卖人在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1 | 委托人参与竞买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2 | 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恶意串通,给他人造成损害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3 | 拍卖企业未在拍卖现场公布举报电话,未向到场监督人员提供有关资料及工作条件;拍卖企业未按照规定发布拍卖公告,或者未按规定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4 | 拍卖企业举办拍卖活动未按规定备案,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其他拍卖企业商业信誉,雇佣非拍卖师主持拍卖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5 | 拍卖企业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争揽业务,利用拍卖公告或其他方法,对拍卖标的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拍卖企业以不正当手段侵犯他人商业秘密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6 | 擅自生产商用密码产品的,或者超过批准范围生产商用密码产品的;擅自销售商用密码产品;擅自进口密码产品以及含有密码技术的设备、出口商用密码产品或者销售境外的密码产品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7 | 采用不正当手段垄断种苗市场,或者哄抬种苗价格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8 | 供应商采取不正当手段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9 | 影剧院、录像厅等各类演播场所,放映或者演出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节目,情节严重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0 | 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不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志,或者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1 | 非法生产、买卖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生产、销售军服仿制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2 | 军服承制企业违规经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3 | 使用军服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曾经装备的制式服装从事经营活动,或者以“军需”、“军服”、“军品”等用语招揽顾客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4 | 经营者具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5 |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逾期不改正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6 | 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情节严重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7 | 擅自出版法规汇编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8 | 被处以吊销许可证行政处罚的出版物、音像产品、电影、文物经营单位和印刷业经营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9 | 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逾期不改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0 | 将验收不合格的房屋交付使用行为,情节严重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1 | 文艺表演团体、演出经纪机构被吊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逾期不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2 | 非法出售、收购、运输、携带、邮寄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3 | 出售、收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未经省级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批准,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4 | 伪造、倒卖、转让采集证、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者有关批准文件、标签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5 | 违规经营野生药材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6 | 未经许可,擅自设立文物商店、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或者擅自从事文物的商业经营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7 | 文物商店、拍卖企业违规从事文物经营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8 | 擅自从事金银经营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9 | 未经批准,研制、仿制、引进、销售、购买和使用印制人民币所特有的防伪材料、防伪技术、防伪工艺和专用设备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0 | 未经批准装帧流通人民币和经营流通人民币,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损害人民币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1 | 猎捕、收购、运输和销售农作物害虫天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2 | 违规销售种畜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3 | 非法收购和销售国家统一收购的矿产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4 | 在禁渔区、禁渔期内收购、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5 | 违反规定向学校或者学生推销报刊、书籍、音像制品、学习资料、练习册和其他商品或者提供经营性服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6 | 农业机械销售者未按规定建立、保存销售记录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7 | 未取得许可证照,或者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等产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8 | 生产者生产产品所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9 | 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销售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0 | 出口产品的生产经营者逃避产品检验或者弄虚作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1 | 进口产品的进货人、销售者弄虚作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2 | 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或者销售者发现其销售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未履行规定的义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3 | 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4 | 违反食品安全规定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5 | 乳制品生产企业在乳制品生产过程中,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尚不构成犯罪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6 | 生产、销售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乳品,尚不构成犯罪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7 | 乳制品生产企业、销售者对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或者可能危害婴幼儿身体健康和生长发育的乳制品,不停止生产、不召回、不停止销售、不追回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8 | 在婴幼儿奶粉生产过程中,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或者生产、销售的婴幼儿奶粉营养成分不足、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9 | 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0 | 生产者未按规定生产、销售、召回食品添加剂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1 | 未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未建立并遵守查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制定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未依照本法规定备案、未按规定要求贮存、销售食品或者清理库存食品、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安排患有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2 | 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3 | 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的举办者允许未取得许可的食品经营者进入市场销售食品,或者未履行检查、报告等义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4 | 未按照要求进行食品运输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5 | 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食品生产经营者聘用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员从事管理工作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6 | 生产食品未按规定标注应当标注内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7 | 伪造或者虚假标注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8 | 食品标识与食品或者其包装分离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9 | 食品标识未能清晰准确的标注在最小销售单元的食品或者其包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0 | 化妆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违反规定从事生产销售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1 | 生产企业转让、伪造、倒卖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者;转让、伪造、倒卖进口化妆品生产审查批件或批准文号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2 | 未经许可生产、经营药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3 | 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4 | 医疗机构配制、使用假药、劣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5 |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假劣药品而为其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6 | 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未按照规定实施管理规范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7 | 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从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进药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8 | 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许可证或者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9 | 医疗机构在市场上销售或变相销售制剂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0 | 经营企业购销药品无真实完整记录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1 | 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未依照规定建立并保存疫苗销售或者购销记录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2 | 药品标识、标签或者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3 | 药品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4 | 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在药品购销中暗中给予、收受回扣或者其他利益的,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人给予使用其药品的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等有关人员以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5 | 擅自委托或者接受委托生产药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6 | 定点批发企业违反规定销售、购进、供应、送货、报告、储存、销毁、调剂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或者违反规定经营麻醉药品原料药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原料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7 | 违规运输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8 | 定点生产企业、定点批发企业和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生产、销售假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9 | 定点生产企业、定点批发企业和其他单位使用现金进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交易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0 | 发生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被盗、被抢、丢失案件的单位,未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或者报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1 | 倒卖、转让、出租、出借、涂改其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许可证明文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2 | 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批发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第二类疫苗,或者疫苗批发企业从不具有疫苗经营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购进第二类疫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3 | 销售未获得《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的生物制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4 | 伪造《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5 | 未经批准使用药包材产品目录中的药包材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6 | 未获得《药包材注册证》擅自生产药包材;生产并销售不合格药包材;进口不合格药包材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7 | 使用不合格药包材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8 | 药包材检验机构在承担药包材检验时,出具虚假检验报告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9 |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未对其购销人员进行相关培训;药品生产、批发企业未按规定开具销售凭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留存有关资料、销售凭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0 |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未对其销售人员进行管理及其销售行为作出具体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1 |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规销售药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2 | 零售企业未按规定开具销售凭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3 | 生产、经营企业知道或应当知道他人从事无证生产、经营药品行为,为其提供药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4 | 药品零售企业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的或者甲类非处方药处罚 | 行政处罚 |
205 | 药品生产、批发企业未按说明书要求运输、储存药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6 |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规向公众赠送处方药或甲类非处方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7 | 以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8 | 非法收购药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9 | 药品生产企业未按规定建立召回制度,未按规定召回应当召回药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10 | 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未按规定停止销售或者使用、通知、报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11 | 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拒绝配合药品生产企业或者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有关药品安全隐患调查、拒绝协助药品生产企业召回药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12 | 生产、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未经许可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活动的;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13 | 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相关医疗器械许可证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14 | 未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备案或者备案时提供虚假资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15 | 生产、经营、使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符合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未按照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组织生产,或者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的;经营、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或者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依照本条例规定实施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医疗器械的;委托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企业生产医疗器械,或者未对受托方的生产行为进行管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16 |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生产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未依照本条例规定整改、停止生产、报告的;生产、经营说明书、标签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医疗器械的;未按照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标示要求运输、贮存医疗器械的;转让过期、失效、淘汰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在用医疗器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17 |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未按要求建立健全生产、经营管理体系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18 | 违反规定开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出具虚假报告、发布虚假医疗器械广告的,销售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决定暂停销售的医疗器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19 | 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机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未按规定履行职责,致使审评、监测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20 |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没有建立医疗器械召回制度,未按规定召回应当召回医疗器械发现医疗器械存在缺陷而没有主动召回或拒绝回医疗器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21 | 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发现其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存在缺陷未立即暂停销售或者使用该医疗器械,未及时通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并未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22 |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拒绝配合有关医疗器械缺陷调查、拒绝协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召回医疗器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23 | 未按照规定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体系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24 | 未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擅自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或者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超出有效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25 | 擅自仿制中药保护品种的,伪造《中药品种保护证书》等进行生产、销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26 | 药品研究单位在普通药品的实验研究和研制过程中,产生规定管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未依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规定报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27 | 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通过未经审批同意或者超出审批同意范围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进行互联网药品交易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28 | 定点生产企业未依照规定生产、报告、储存、销售、销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29 | 违反《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规定购买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30 | 无菌器械的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违反规定生产、经营、使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31 | 无菌器械生产企业违反规定采购零配件和产品包装的或销售不合格无菌器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32 | 无菌器械经营企业,无购销记录或伪造购销记录,伪造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33 | 无菌器械的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不按规定处理不合格无菌器械,报告严重不良事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34 | 产品未经认证或者认证不合格而擅自使用认证标志出厂销售的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35 | 生产大型机电设备、机动运输工具以及国务院工业部门指定的其他产品的企业,未标注产品材料的成分或者不如实标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36 | 系统成员转让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条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37 | 未经核准注册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在商品包装上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或伪造商品条码的,或者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38 | 经销的商品印有未经核准注册、备案或者伪造的商品条码商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39 | 委托人未取得厂商识别代码注册证书或者编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印刷企业承接其商品条码印制业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40 | 制造、销售未经考核合格的计量器具新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41 | 制造、修理、销售的计量器具不合格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42 | 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43 | 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44 | 制造、销售、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45 | 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46 | 制造、销售和进口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47 | 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各项最高计量标准,未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合格而开展计量检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48 | 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未经出厂检定或者经检定不合格而出厂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49 | 经营销售残次计量器具零配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50 | 个体工商户制造、修理国家规定范围以外的计量器具或者不按照规定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51 | 未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52 | 伪造、盗用、倒卖强制检定印、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53 | 经营者经营以量值结算的商品的,没有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计量器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54 | 销售商品量的实际值与结算值不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55 | 取得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56 | 委托未取得与委托加工产品项目相应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的单位或个人加工计量器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57 | 未在计量器具或者包装物上如实标注许可证标志及编号、厂名、厂址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58 | 伪造、冒用、变造、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书及其标志和编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59 | 未取得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擅自制造;销售未取得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的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60 | 用能单位未按照规定配备、使用能源计量器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61 | 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规定配备能源计量工作人员或者能源计量工作人员未接受计量专业知识培训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62 | 拒绝、阻碍能源计量监督检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63 | 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停止使用后重新启用,经检定不合格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64 | 负责计量器具新产品定型鉴定、型式批准或者样机试验的单位,对申请单位提供的样机、资料失密,给申请单位造成损失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65 | 经营者经营以量值结算的商品未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计量器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66 |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经检查达不到原考核条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67 | 被授权单位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经检查达不到原考核条件的;超出授权项目擅自对外进行检定、测试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68 | 未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擅自对外进行检定、测试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69 | 获得《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证书》的生产者,违反《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范》要求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70 | 生产、销售定量包装商品未正确、清晰地标注净含量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71 | 生产、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平均实际含量小于其标注净含量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72 | 销售者销售国家对计量偏差没有规定的商品,其实际量与贸易结算量之差,超过国家规定使用的计量器具极限误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73 | 收购者收购商品,其实际量与贸易结算量之差,超过国家规定使用的计量器具极限误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74 | 加油站经营者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未登记造册,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未使用燃油加油机等计量器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75 | 拒不提供成品油零售账目或者提供不真实账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76 | 眼镜制配者违反眼镜制配计量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77 | 应当标注能源效率标识而未标注的;未办理能源效率标识备案,或者使用的能源效率标识不符合规定的;伪造、冒用能源效率标识或者利用能源效率标识进行虚假宣传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78 | 未经许可从事特种设备生产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79 | 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未经鉴定,擅自用于制造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80 | 特种设备生产未进行型式试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81 | 特种设备出厂时,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随附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82 |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未书面告知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即行施工的,或者在验收后三十日内未将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移交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83 | 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改造、重大修理以及锅炉清洗过程,未经监督检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84 | 电梯制造单位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电梯进行校验、调试的;对电梯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了解时,发现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未及时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并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85 |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不再具备生产条件、生产许可证已经过期或者超出许可范围生产的;明知特种设备存在同一性缺陷,未立即停止生产并召回;生产、销售、交付国家明令淘汰的特种设备的;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86 | 销售、出租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销售、出租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或者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维护保养的特种设备的;未建立检查验收和销售记录制度,或者进口特种设备未履行提前告知义务的;种设备生产单位销售、交付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87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建立健全安全使用管理体系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88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按规定使用特种设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89 | 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的;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进行充装,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气瓶充装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90 |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未按规定配备、使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91 | 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未保证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92 |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93 |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对特种设备事故迟报、谎报或者瞒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94 | 特种设备相关单位发生事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95 | 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96 |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不履行岗位职责,违反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97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98 |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或者检验、检测机构拒不接受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的特种设备或者其主要部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99 |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压力容器设计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0 | 锅炉、气瓶、氧舱和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未经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鉴定,擅自用于制造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1 | 应当进行型式试验的特种设备产品、部件或者试制特种设备新产品、新部件,未进行整机或者部件型式试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2 |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安装、改造以及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3 | 特种设备出厂时,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附有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4 |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5 | 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出厂或者交付使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6 |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气瓶充装活动的;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充装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7 | 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的;不再符合规定或者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条件,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生产、检验检测的;未依照规定或者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特种设备生产、检验检测的;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许可证书或者监督检验报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8 |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或者资料的;阻挠、干涉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9 |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10 |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11 | 生产、进口、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使用伪造的节能产品认证标志或者冒用节能产品认证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12 | 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13 | 伪造产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14 | 产品标识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不符合规定,未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未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15 |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伪造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证明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16 | 服务业的经营者将禁止销售的产品用于经营性服务、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性服务或者公益活动中使用劣质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17 | 隐匿、转移、变卖、损毁被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查封、扣押和被抽查的物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18 | 为无证明文件的印制者承印产品标识、认证标志,或者含有以上所列标识标志的包装物和铭牌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19 | 纤维纺织原料(棉花、毛绒、麻类、茧丝)经营者在收购、生产加工、承储环节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20 | 絮用纤维制品生产者不具备质量保证条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21 | 棉花加工企业未能保证各项质量保证能力条件得到正常运行和实施、未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收购(进厂)、加工棉花、未按照国家规定挑拣、排除异性纤维、成包棉花未参加仪器化公证检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22 | 未获生产许可证从事棉花加工机械生产经营、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棉花加工机械的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23 | 棉花加工企业销售皮棉时未将棉花中异性纤维情况在外包装上标识或标识与实物不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24 | 弹簧软床垫生产、加工企业所购原料和出厂产品未按规定检验合格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25 | 棉花经营者收购不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收购棉花,或者对所收购的超出国家规定水分标准的棉花不进行技术处理,或者对所收购的棉花不分类别、分等级置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26 | 棉花经营者不按照国家标准分拣、排除异性纤维和其他有害物质,不按照国家标准对棉花分等级加工、进行包装并标注标识,或者不按照国家标准成包组批放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棉花加工设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27 | 棉花经营者伪造、变造、冒用棉花质量凭证、标识、公证检验证书、公证检验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28 | 未取得资格认定的企业,从事棉花收购、加工的,以及取得资格认定的企业为没有取得资格认定的企业从事棉花收购、加工提供便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29 | 棉花销售企业提供虚假信息或误导性宣传;压级压重、抬级抬重;与交售者有收购合同或协议而拒收或限收棉花;未经备案核准擅自设点收购棉花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30 | 无照或超范围经营棉花,企业未经过资格认定而从事棉花加工经营活动;通过挂靠、联营等手段为没有通过相应棉花加工资格认定的企业从事棉花加工活动提供便利、从中牟利;未经核准从事皮棉经营业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31 | 棉花收购者提供虚假信息或误导性宣传;棉花销售企业与交售者有收购合同或协议而拒收或限收棉花;签订棉花销售合同后不按合同规定履约;棉花销售企业购买、销售非法加工的棉花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32 | 棉花交易市场及开办者未履行法定义务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33 | 销售的棉花没有质量凭证,或者其包装、标识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质量凭证、标识与实物不符,或者经公证检验的棉花没有公证检验证书、国家储备棉没有粘贴公证检验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34 | 列入目录的产品经过认证后 ,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35 | 伪造、变造、出租、出借、冒用、买卖或者转让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处罚;转让或者倒卖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36 | 认证委托人提供的样品与实际生产的产品不一致的;未按照规定向认证机构申请认证证书变更,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列入目录产品的;未按照规定向认证机构申请认证证书扩展,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列入目录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37 | 获证产品及其销售包装上标注的认证证书所含内容与认证证书内容不一致的、未按照规定使用认证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38 |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认证培训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39 | 未经批准擅自分包境外认证培训机构或者组织的相关课程培训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40 | 认证培训机构超越国家认监委批准的业务范围进行认证培训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41 | 认证培训机构涂改、出租、出借批准证书或者以分包本机构认证培训业务、委托招生等形式非法转让认证培训业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42 | 认证培训机构在公开信息、网站和广告等宣传活动中进行虚假或者误导性宣传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43 | 认证培训机构未按照国家认监委制定的认证培训基本规范、认证培训课程准则、规则等有关要求从事认证培训活动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44 | 认证培训机构在国家认监委或者地方认证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实施的监督检查中,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45 | 买卖、伪造或者冒用批准文件、认证培训证书以及其他认证培训证明文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46 |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认证咨询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47 | 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48 | 非法买卖或者转让认证证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49 | 认证机构自行制定的认证标志违反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50 | 认证机构未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布本机构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使用等相关信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51 | 伪造、冒用、转让、买卖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处罚 | 行政处罚 |
352 | 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并加贴标志的产品,经检查、检测、鉴定,不符合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标准要求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53 | 未取得检验资格许可证书擅自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安检机构超出批准的检验范围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54 | 伪造、变造、冒用、非法买卖、转让、涂改有机产品认证证书的的,认证机构在其出具的认证证书上自行编制认证证书编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55 | 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及标签上标注含有“有机”、“ORGANIC”等字样且可能误导公众认为该产品为有机产品的文字表述和图案的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56 | 认证机构发放的有机产品销售证数量,超过获证产品的认证委托人所生产、加工的有机产品实际数量的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57 | 认证机构对有机配料含量低于95%的加工产品进行有机认证的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58 | 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加工产品,进行有机产品认证标识标注的处罚;未依照规定使用认证标志的处罚;在认证证书暂停期间或者被注销、撤销后,仍继续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59 | 未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食品检验机构,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食品检验数据和结果的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60 | 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继续从事食品检验活动,擅自增加检验项目或者超出资质认定批准范围从事食品检验活动并对外出具食品检验报告,接受影响检验公正性的资助或者存在影响检验公正性行为,未依照食品安全标准、检验规范的规定进行食品检验,利用承担行政机关指定检验任务,进行其他违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61 | 食品检验机构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62 | 认证机构设立的办事机构从事签订认证合同、组织现场审核(检查)、出具审核(检查)报告、实施认证决定、收取认证费用等认证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63 | 境外认证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代表机构从事签订认证合同、组织现场审核(检查)、出具审核(检查)报告、实施认证决定、收取认证费用等认证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64 | 认证机构设立的子公司、分公司以其他形式设立机构或者委托他人从事认证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65 | 超出批准范围开展认证活动,涂改、伪造《认证机构批准书》,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批准资格,停业整顿期间,继续从事认证活动,停业整顿期满后,仍未按照整改要求从事认证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66 | 经销《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禁止销售产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67 | 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未依照规定在产品、包装或者说明书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68 | 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69 | 未取得设备监理单位资格而承揽设备监理业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70 | 设备监理单位超越核准资格范围承揽设备监理业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71 | 伪造、涂改、出租、转让设备监理单位资格证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72 | 无证、超范围生产销售防伪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73 | 违规生产、经营、使用防伪技术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74 | 承担检验、检测、检疫或者鉴定、专家评审任务的专业技术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未按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开展工作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75 | 被许可人不能持续保持应当具备的条件和要求继续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或者不配合、拒绝质检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76 | 未按规定查验、索取采购的药品、医疗器械相关资料,建立药品、医疗器械采购档案,查核到货的药品、医疗器械,验收药品、医疗器械,记录验收情况,保存验收记录,调配药品、拆零分装药品,对植入类医疗器械的使用进行跟踪记录、建立记录档案并永久保存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77 | 从不具有药品或者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医疗器械,或从超经营方式或者超经营范围的企业购进药品、医疗器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78 | 未按规定指定内设机构或者人员统一采购药品、医疗器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79 | 未按规定贮存药品、医疗器械或未按规定养护、维护药品、医疗器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80 | 未经批准擅自购进、使用其他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的,借义诊、试用名义销售药品、医疗器械的,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医疗器械的,违反规定接收、使用转让或者捐赠的医疗器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81 | 对假冒专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82 | 违反《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83 | 违反《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84 | 违反《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85 | 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政府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86 | 拒绝提供价格监督检查和成本调查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87 | 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88 | 责令暂停相关营业而不停止的或者转移、隐匿、销毁依法登记保存的财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89 | 乱收费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90 |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粮食收购活动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91 | 倒卖陈化粮或者不按照规定使用陈化粮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92 | 隐瞒真实情况,采用欺骗手段取得法定代表人资格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93 | 临时扣留执照 | 行政强制 |
394 | 拍卖或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物品 | 行政强制 |
395 | 股权(基金份额、证券除外)出质登记 | 行政确认 |
396 | 动产抵押登记 | 行政确认 |
397 |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 行政确认 |
398 | 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授权 | 行政确认 |
399 |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 | 行政确认 |
400 | 企业名称争议裁决 | 行政裁决 |
401 | 公司(集团)登记事项变更备案 | 其他权力 |
402 | 非公司企业法人改变主管部门,未涉及主要登记事项变更的备案 | 其他权力 |
403 | 格式合同备案 | 其他权力 |
404 |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 | 其他权力 |
405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 其他权力 |
406 | 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备案 | 其他权力 |
407 | 公司清算组成员及负责人备案 | 其他权力 |
408 | 诚信市场和文明集市评选 | 其他权力 |
409 |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变动备案 | 其他权力 |
410 |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备案 | 其他权力 |
411 |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备案 | 其他权力 |
412 | 合伙企业清算人成员名单备案 | 其他权力 |
413 | 个体工商户名称核准 | 其他权力 |
414 | 制作检定印、证备案 | 其他权力 |
415 | 停用或重启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备案 | 其他权力 |
416 | 药品生产企业备案 | 其他权力 |
417 | 小摊贩备案 | 其他权力 |
418 | 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备案 | 其他权力 |
419 | 小餐饮备案 | 其他权力 |
420 | 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和专利纠纷调解 | 其他权力 |
421 | 明码标价的标价方式的监制 | 其他权力 |
422 | 公司和企业法人年度报告公示 | 其他权力 |
423 |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 | 其他权力 |
424 | 专利发展专项资金分配 | 其他权力 |
425 |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备案 | 其他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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