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简介
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简介
根据《中共蚌埠市委办公室、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远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蚌办〔2019〕5号)和《中共怀远县委、怀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级怀远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怀发〔2019〕6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县知识产权局牌子。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县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贯彻执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等。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政策规划标准,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实施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辖区内各类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等。承担反垄断执法相关工作。推进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五)负责质量发展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组织或参与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六)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七)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八)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督促检查乡(镇)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情况并负责考核评价。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县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改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查、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县内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十)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流通、使用环节安全监督,实施和监督药品、医疗器械的行政许可;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及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监督抽样检验工作。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一)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产品监督管理,组织查处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据法定职责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的贯彻实施。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有关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负责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认证活动、认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十六)推进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制度的执行和保护工作。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十七)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相关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全县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地方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县建设。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推动“照后减证”,优化“四最”营商环境,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3、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5、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公安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县公安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2、与县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3、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统计、档案等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政务公开、督查督办、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承担新闻宣传、舆情管理和新闻发布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大宣传活动。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指导机关后勤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指导技术机构开展相关科研、技术引进和新技术推广、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拟定实施信息化发展规划;承担计算机及网络运行维护管理,保障网络安全;承担业务系统运行维护管理;承担多媒体会议技术保障。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承担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负责人:刘化敏(主任) 联系方式:0552-8855910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二)人事教育股。承担全系统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负责人:田春新(股长) 联系方式:0552-8855915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三)财务装备股。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审计、国有资产、基本建设、政府采购和各类资金、专用基金及制装管理工作。指导实施市场监管系统装备配备工作。
负责人:庞建友(股长) 联系方式:0552-8855913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四) 法规室。承担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依法依规规范执法程序、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负责人:符布尧(主任) 联系方式:0552-8855916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五)12315投诉举报中心。拟订县级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制度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辖区消费环境建设,指导开展市场监管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来访接待等工作。承担网络交易纠纷的协调工作。协调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负责人:严静(主任) 联系方式:0552-8855923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六)登记注册股(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办公室)。承担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指导实施工作。承担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等工作。
负责人:年红 (股长) 联系方式:0552-8855918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七)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承担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查处食品生产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督相关行政许可工作。拟订全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环节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承担食品生产环节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承办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朱军(股长) 联系方式:0552-8855933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八)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股。承担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组织实施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风险监测及相关市场准入制度;发布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信息;负责流通、餐饮环节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理;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负责人:霍兴杰(股长) 联系方式:0552-8855917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九)质量认证与标准计量股。拟订推进质量强县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提出完善质量提升激励制度措施。拟订实施我县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拟订辖区内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品质量县级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承担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工作;负责计量检定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贯彻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标准化战略、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依法指导工业、农业和服务业领域标准化工作,支持、鼓励企事业单位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及标准制修订工作。依法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承担县级地方标准的立项、统一审批、编号、发布等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协助组织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重大违法行为。负责商品条码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对认证认可活动和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检查;指导全县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规范检验检测行为;组织协调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工作;协助查处认证行业、检验检测行业相关违法行为。
负责人:李永祥(股长) 联系方式:0552-8855921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负责全县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执行国家特种设备目录和安全技术规范。拟订相关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以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负责人:焦胜军 (股长) 联系方式:0552-8855920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十一)药品监督管理股。组织开展药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分析预测全县药品安全状况,组织开展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统一发布全县药品安全信息,推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承担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开展不良反应监测和不良事件监测并依法处置。组织查处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行为。监督和指导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质量管理规范。承担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的市场整顿治理;承担互联网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指导乡(镇)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定期组织监督检查。监督相关行政许可工作。
负责人:张忠(股长) 联系方式:0552-8855919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十二)企业和信用监督管理股。组织实施全县“双随机、一公开”等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市场主体的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组织指导对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的应用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个体工商户经营异常状态的管理公示工作。承担全县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 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在县委组织部指导下,配合县非公经济组织综合党委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负责人:葛乃平(股长) 联系方式:0552-8855925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十三)知识产权监督管理股。组织落实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落实监测机构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承担专利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指导查处专利侵权、假冒行为;组织实施专利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本县专利信息利用和服务工作;负责专利工作的对外联络与合作交流,统筹协调本县的涉外专利工作事宜;研究制订促进本县专利发展的管理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与专利有关的宣传培训工作。负责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依法保护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特殊标志和官方标志;推进商标发展战略。
负责人:谢学华(股长) 联系方式:0552-8855922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十四)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拟定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授权承担反垄断执法工作。承担组织查办、督查督办有全县影响或跨区域的大案要案工作。负责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负责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监督管理;负责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查处行业市场上的违法行为;查处市场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违法直销和传销及其他经济违法案件;负责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具体协调工作。指导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组织承担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指导全县市场创建,负责示范农贸市场的督查工作;指导管理经纪人和经纪活动工作;依法组织管理经济合同,查处合同欺诈行为;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经纪人、拍卖行为等有关工作。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实施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管技术能力建设。组织指导实施全县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负责监督检查价格(收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监督商品价格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的执行。
负责人:常瑞雪(大队长) 联系方式:0552-8855907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三、领导分工
张鹏(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县市场监管局全面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552-8855901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乔建伟 (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食品安全、民生工程、文明创建、招商引资、合同监管、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等工作;分管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股、食品经营安全监管股、登记注册股、市场规范管理股;联系荆山所、榴城所(含工业园区)、魏庄所;完成局党委和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552-8855903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王丹茹(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机关党建、宣传思想、统战、老龄委(老干部)、计划生育、效能建设、营商环境等工作;分管办公室、人事教育股、企业和信用监管股;联系白莲坡所、唐集所、常坟所;完成局党委和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552-8855939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常化春(党委委员、总工程师):负责生态环境、消防安全工作;分管知识产权监督管理股、12315投诉举报中心、质量认证与标准计量股;联系河溜所、万福所、兰桥所;完成局党委和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552-8855909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常瑞雪(党委委员、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负责法制、综治、维稳、防邪、扫黑除恶、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等工作;分管法规室、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场监督检验所;联系龙亢所、褚集所、徐圩所;完成局党委和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552-8215276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葛广亮(一级主任科员):负责药品安全、工青妇团、非公党建、双拥创建、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协助分管药品监督管理股、工会;联系古城所、淝河所、双桥所;完成局党委和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552-8855908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吕宏祥(一级主任科员) :负责安全生产等工作;协助分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财务装备股;联系包集所、陈集所、淝南所;完成局党委和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552-8855906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常怀龙(一级主任科员):协助局长开展工作;完成局党委和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552-8855905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怀远县榴城镇榴城路186号
联系电话:0552-8855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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