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开展健身行业消费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1-08-01 11:46 来源: 怀远县市场监管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文字解读】开展健身行业消费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背景依据

为规范健身行业消费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解决侵害消费者权益多发高发的健身行业和市场经营主体突出问题,营造放心安全消费环境,按照市局统一安排, 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通过组织开展健身行业消费乱象专项整治,强化消费维权事中事后监管,整治健身行业预付式消费的突出问题,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健身行业健康发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安徽省消保条例》、《侵害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具体实际,结合我局实际,于2021年727日通过局党委会审议、印发。

    四、主要内容

1、依法查处广告宣传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以虚假宣传、欺骗性的销售诱导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等欺诈消费行为。

2、依法开展合同格式条款整治,严厉打击“霸王条款”等各类合同违法行为。对健身行业经营户的章程、协议等格式条款进行全面审查,对含有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自身责任的不公平条款及“霸王条款”进行整改和规范,对拒不接受整改和规范的要依法查处。

3、依法查处反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自行设定会员卡使用门槛,限制消费者正常消费的行为。

4、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未在章程、协议、合同中标明的,以“消费额度不足、价格上涨、节假日除外”等为理由,单方取消优惠活动,做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经营行为。

5、强化“投诉转案件”力度,对投诉举报中发现的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消费者合理要求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依法查处因经营不善等原因,出现关门歇业、易主、变更经营地址等情形,不能继续提供服务,未提前告知持卡消费者,也未能妥善处理善后工作,以及经营者以更换老板、更换卡片等为由不承认原来售出的会员卡(预付式消费卡),要求消费者重新充值或补充充值后才可继续使用等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

 6、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违法行为。

五、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健身行业经营户主体状况,建立和完善健身行业会员卡经营企业登记信息和档案。对所有采用办理健身会员卡(预付式)消费模式的企业法人进行备案登记检查,未经备案登记不得发行预付式消费卡,将预付卡经营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对象进行监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健身行业健康发展。

六、工作亮点

一是依托 12345和12315平台的消费者投诉举报线索,认真梳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立案查处;积极推进“诉转案”工作对携款隐匿、恶意侵权的经营者,直接列入信用监管“黑名单”;二是强化市场监管力度,发现利用预付式消费从事非法集资、融资等违规、违法经营的行为要加强与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公安等部门的联系,及时移交案件线索;三是加强消费教育和引导,进一步提高消费者风险防范意识。结合放心满意消费创建活动,加强对消费者的教育,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消费,提高消费者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四是利用主流媒体,及时向社会做出消费警示和提示,提醒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自觉抵制和防范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事件发生。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二是强化督导落实;三是强化舆论宣传;四是强化信息报送。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

解读人:严静

政策咨询电话:0552-8855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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