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文明创建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01-24 17:07 来源: 怀远县市场监管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

文明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股室(中心)、局属各单位:

为扎实推进我局文明创建工作,建立长效创建机制,提升创建管理水平,巩固全县文明创建成果,根据《蚌埠市创建文明城市指导手册》怀远县文明创建考核奖惩实施方案和《怀远县文明创建考核评分细则》,结合我局实际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122

 

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度文明创建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怀远县文明创建考核奖惩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我局文明创建工作职责,坚持问题导向,抓短板、强整治、建制度、促实效,着力提升市场环境和餐饮环境,形成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积极营造健康、文明、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创建职责

完善和调整县市场监管局文明创建常态化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常凯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乔建伟任副组长,各市场监管所所长及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市场股,办公室主任由市场股股长年景风担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分解、细化创建任务,将创建任务落实到相关股、所和具体人员。制定《县市场监管局文明创建工作方案》,建立主要领导深入一线督查文明创建工作、分管领导常态化督查、各市场监管所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管理,落实创建责任

1、将县内所有农贸市场经营行为纳入市场监督管理所的日常监管,强化监管职能到位,重点是榴城镇、荆山镇辖区内的农贸市场。一是完善证照管理,进入市场的每一户经营户都要悬证亮照经营,证照齐全,悬挂规范、样式美观,无损毁、无污渍。二是完善文明诚信经营户评比,根据文明诚信经营户评比标准,每年组织开展一次文明诚信经营户评比工作。三是推进市场巡查制,加强日常经营管理,制定市场巡查制度,使市场的日常监管由静态转为动态,从粗放到规范,提升市场监管效力。四是落实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制度。市场快检室按要求每日对市场内蔬菜、肉及水产品进行检测,结果及时予以公示;开展食用农产品的监督抽检,将检测结果纳入文明诚信经营户评比;开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规范治理执法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置,通过案件查处和通报,震慑和促进市场开办者和入场销售者,规范经营,守法经营。五是开展便民服务。在市场的显要位置设置公平秤和便民利民设施,同时加强农贸市场消费投诉处理执法人员,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将消费投诉的结果纳入文明诚信经营户评比。

2、对县内所有餐饮和药房企业登记造册,,实行分级登记。所有的餐饮单位和药店,均要持证照经营,并悬挂于醒目位置;所有的宣传标语要统一规划设计、合理布局,及时补缺更新;各类台账要规范填写,妥善保存;所有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销售过期、变质、伪劣、假冒食品药品,保持消费场所环境干净整洁,营造舒适安全的消费环境。

3、商业大街所有经营户均要持证照经营,每年开展一次文明诚信户评选,并以授牌,文明诚信户实行动态循环管理;玖街、禹王步行街、江山御景商业大街内按照县委宣传部的安排部署,因地制宜地设立公益宣传牌,并保证公益宣传牌不受毁损,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内容根据宣传部要求及时更新。

(三)加强联动,形成创建合力

加强与相关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沟通。结合每次督查情况,全面总结梳理工作,剖析问题,强化考核,对创建中发现的典型问题,会同有关乡镇、部门组织约谈,并研究制定加强文明创建管理的有关措施,确保长效管理机制落到实处,促进我局文明创建管理水平得到全面和持续提升;加大宣传力度,与乡镇及相关部门持续营造创建氛围,形成常态化创建合力和长效管理机制。

三、督查通报

按照县文明办要求,局党委研究决定,由市场股牵头、局相关股室参与,成立我局文明创建督查组。督查组原则上每月对农贸市场、商业大街、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不低于10次的文明创建督查,督查单位(经营户)不少于100。发现问题梳理汇总,每月月底前以《怀远县市场局文明创建督查通报》的形式反馈责任单位,相关责任单位对照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举一反三,整改结果按规定时间报市场股。同时,督查组对反馈的问题抽取一定比例次月进行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四、考核评价

(一)考核方式

以季度考核为主,年终总评的方式进行。

(二)考核对象

相关涉创市场监管所。

(三)考核办法

根据督查组月度督查通报情况,结合县文明办督查反馈的问题,依据《怀远县市场局文明创建考核评分细则》进行加减分得出相应分值。

(四)考核奖惩

根据县文明办季度考核结果,分情况进行奖惩

1、我局占全县位次前三名,县文明办奖励资金的70%奖励涉创市场监管所,作为创建奖励经费,并通报表扬涉创单位。(奖励资金的拨付,依据县文明办和我局季度考核结果,按涉创单位季度考核得分情况按占比拨付)

2、我局占全县位次为后三名,对涉创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倒数第一名的对涉创责任单位通报批评,党委约谈主要负责人并作出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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