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解读】怀远县市场监管局局长常凯同志解读《开展城乡自建房经营场所涉及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06-08 15:26 来源: 怀远县市场监管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解读人: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常凯

解读文件标题:《开展城乡自建房经营场所涉及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方案

常凯:此次由我为大家解读开展城乡自建房经营场所涉及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方案

1.制定此方案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常凯:制定此次的方案主要是依据《蚌埠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城乡自建房经营场所涉及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方案》要求,根据市场监管职责分工,针对城乡自建房经营场所涉及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制定了该工作方案。

  2.开展城乡自建房经营场所涉及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方案主要的工作任务是什么?

常凯: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各所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城乡自建房为重点,对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村范围内的房屋,登记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进行复查。

3.为了推进此项工作,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准备采取哪些措施?

常凯:我局通过三个方面来推进此项工作。一是依法制定复查工作方案。县市场监管局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部署,结合职责分工和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明确整治重点、时限要求,进一步细化量化工作措施,建立工作台账和责任清单。二是依法组织实施复查。充分利用企业登记注册和食品经营许可数据信息,梳理出城乡地区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市场主体数据,完成档案材料和实地现场的复查。对城乡地区从事食品经营的,重点是人员聚集的餐饮服务、超市等市场主体,集中人员、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按照文件部署要求,开展核查。三是依法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对于利用信息系统梳理出来的市场主体和食品经营户,要及时将登记许可信息共享给同级的住建、应急、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依法开展非正常经营户清理,依法积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依法周密做好使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置。

 咨询方式:怀远县市场局行政审批股 0552-8855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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