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市监处罚〔2022〕987号
行政处罚信息摘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怀市监处罚〔2022〕98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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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
个人 |
姓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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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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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名称 |
怀远县榴城兰胜百货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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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号 |
92340321MA8NRW4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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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苏友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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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
无证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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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9050元上缴国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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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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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2.10.28 |
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怀市监处罚〔2022〕 987 号
当事人:怀远县榴城兰胜百货店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2340321MA8NRW4103
住所(住址):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榴城镇阳光花园小区裙房1号
2022年6月10日,我局接怀远县烟草专卖局移送案件调查当事人无证经营卷烟一案。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六条之规定。当日,进行案源登记,后报经所长批准立案,本案由孙弘扬、石磊两名调查人员负责调查处理。
2021年6月10日,当事人在没有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榴城镇阳光花园小区裙房1号从事卷烟零售经营活动,至被怀远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查获时止,共查获卷烟黄山(硬)(84mm)数量11条,单价110元/条,合计1210元;黄山(红皖烟)(84mm)数量3条,单价190元/条,合计570元;黄山(新制皖烟)(84mm)数量11条,单价140元/条,合计1540元;黄山(新一品)(84mm)数量8条,单价70元/条,合计560元;玉溪(软)(84mm)数量2条,单价230元/条,合计460元;中华(硬)(84mm)数量6条,单价450元/条,合计2700元;南京(红)(84mm)数量2条,单价120元/条,合计240元;黄山(大黄山)(84mm)数量2条,单价160元/条,合计320元;苏烟(五星红杉树)84mm,数量5条,单价220元/条,合计1100元;黄山(金皖烟)84mm,数量1条,单价280元/条,合计280元;砖石(荷花)84mm.数量1条,单价320元/条,合计320元;黄山(嘉宾迎客松)84mm,数量1条,单价70元/条,合计70元;芙蓉王(硬蓝新版)84mm,数量1条,单价350元/条,合计350元;黄鹤楼(软蓝)84mm,数量1条,单价190元/条,合计190元;苏烟(软金砂)84mm,数量1条,单价450元/条,合计450元;黄鹤楼(硬金砂)84mm,数量1条,单价160元/条,合计160元;玉溪(高配版)84mm,数量1条,单价250元/条,合计250元;万宝路(硬红2.0)84mm,数量1条,单价180元/条,合计180元;双喜(和喜)84mm,数量1条,单价150元/条,合计150元;黄山(红方印新中支)84mm,数量1条,单价300元/条,合计300元;贵烟(萃)90mm,数量1条,单价200元/条,合计200元;牡丹(蓝中支)89mm,数量1条,单价300元/条,合计300元;白沙(硬细支和天下)97mm,数量1条,单价1000元/条,合计1000元;苏烟(彩中)88mm,数量1条,单价500元/条,合计500元;大前门(短支)75mm,数量1条,单价200元/条,合计200元;黄山(金皖细支)97mm,数量1条,单价300元/条,合计300元;黄山(红方印细支)97mm,数量1条,单价200元/条,合计200;冬虫夏草(双中支)90mm,数量1条,单价400元/条,合计400元;人民大会堂(硬红细支)97mm,数量1条,单价160元/条,合计160元;砖石(细支荷花)97mm,数量1条,单价420元/条,合计420元;利群(楼外楼)84mm,数量1条,单价200元/条,合计200元;黄山(七星皖烟)84mm,数量1条,单价350元/条,合计350元:白沙(软和天下)84mm,数量1条,单价1000元/条,合计1000元;黄鹤楼(硬1916)84mm,数量1条,单价1000元/条,合计1000元;黄金叶(天叶)84mm,数量1条,单价1000元/条,合计1000元;黄鹤楼(硬峡谷柔情)84mm,数量1条,单价400元/条,合计400元;黄山(徽商新视界细支)97mm,数量2条,单价1000元/条,合计2000元;黄山(徽商新概念细支)97mm,数量1条,单价500元/条,合计500元;南京(九五)84mm,数量1条,单价1000元/条,合计1000;黄山(徽商新概念)84mm,数量3条,单价500元/条,合计1500元;南京(炫赫门)97mm,数量4条,单价160元/条,合计640元;中华(细支)97mm,数量3条,单价500元/条,合计1500元;利群(西子阳光)84mm,数量3条,单价310元/条,合计930元;黄山(小红方印)89mm,数量3条,单价230元/条,合计690元;利群(江南韵)97mm,数量2条,单价260元/条,合计520元;云烟(黑金刚印象)88mm,数量2条,单价560元/条,合计1120;黄山(黑马细支)97mm,数量2条,单价260元/条,合计520元;黄山(高山流水中支)89mm,数量3条,单价700元/条,合计2100元;黄鹤楼(硬天骄圣地)84mm,数量2条,单价900元/条,合计1800元;南京(雨花石)97mm,数量2条,单价530元/条,合计1060元;冬虫夏草(和润)97mm,数量1条,单价600元/条,合计600;利群(西湖恋)97mm,数量1条,单价230元/条,合计230元;黄鹤楼(天下名楼)84mm,数量1条,单价160元/条,合计160元;芙蓉王(硬中支)89mm,数量1条,单价300元/条,合计300元,合计查获货值共36200元,无违法所得。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 怀远县烟草专卖局移送案件档案1份,证明案件来源;
2. 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在询问笔录里承认从事违法销售卷烟的地点、名称、数量、货值的违法事实;
3. 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其身份和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具有经营的主体资格。
2022年10月18日,我局向你单位送达了怀市监罚告〔2022〕987号《行政处罚告知书》,法定期限内,你单位未提出异议,视为放弃此权利。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六条“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由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已经设立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地方,也可以由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之规定,构成无证经营卷烟的违法行为。
介于当事人系初次违法,主动承认违法事实,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调查取证,经营总额在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1本)【78】《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2.经营总额在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处以20%至30%的罚款,进行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9050元,上缴国库。
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 章)
2022年10月28 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向社会公示本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