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怀远县市场监管系统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送”告知修复制度(试行)》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起草背景:2023年1月,蚌埠市市场监管局下发文件明确了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送”告知修复制度(试行)。为保障“两书同送”改革在怀远县市场监管系统高效、规范实施,县市场监管局需要结合怀远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制度。
主要依据:《关于在市场监管系统推广开展“两书同送” 工作机制的通知》(蚌市监信〔2023〕2号)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两书同送”改革是贯彻落实《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诚信经营的一项重要创新举措,也是助力企业主动对失信信息进行修复,更好地促进释放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一项惠企措施。通过制定本制度,全面推进我县市场监管领域信用修复工作规范化、协同化,解决市场主体“信用修复难”的问题。
三、研判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
2023年1月12日,接到蚌埠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在市场监管系统推广开展“两书同送” 工作机制的通知》后,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股室针对“两书同送”工作组织了集中学习讨论,对照怀远县市场监管系统的组织构架和工作路径,积极研究本区域的告知修复制度,起草了《怀远市场监管系统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送”告知修复制度(试行)》初稿。
(二)征求意见
2023年1月16日,县市场监管局将初稿印发各相关股室、综合执法大队及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征求意见。期间,各相关机构、股室共反馈了3条修改意见,对进一步细化该制度的具体内容、增强其可操作性提出了建议,均采纳。
(三)合法性审查
2023年1月23日通过县市场监管局法规室合法性审查。
(四)会议审定和正式印发
2023年2月9日县市场监管局党委会讨论通过,2023年2月10日正式印发实施。
四、主要内容
(一)“两书同送”制度的定义、工作原则和适用范围。“两书同送”是指案件承办机构应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制作《信用修复告知书》,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送”应当遵循规范实施,公正公开、保障权益、协同联动的原则。除去仅受到警告行政处罚与受到责令停产停业、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限制从业、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吊销营业执照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较为严重行政处罚的两种情形以外的当事人,都适用“两书同送”。
(二) 《信用修复告知书》的制作及其内容,文书送达及信用修复的责任分工。《信用修复告知书》应当注明当事人基本情况、行政处罚公示的网站、最短公示期、修复条件、修复流程与修复路径。县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督管理所作为县市场监管系统的执法办案机构,负责送达工作。
(三)行政处罚最短公示期的解释,申请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信用修复所需材料和提交的路径。按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一)项,个体工商户仅受到3000元以下(含本数),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仅受到30000元以下(含本数)罚款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满三个月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停止公示,此时最短公示期为三个月。按照《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第六条,除受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较为严重行政处罚,或者仅受到警告、通报批评和较低数额罚款外,其他行政处罚信息可以在符合信用修复条件后申请提前停止公示。其中,食品、药械化、特种设备领域的,最短公示期为一年;其他领域的,最短公示期为六个月。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的信用修复,应当通过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执法办案机构提交《信用修复申请书》《守信承诺书》及履行法定义务、纠正违法行为的相关材料进行主动申请。
(四)建立“两书同送”服务台账,对执法部门的主动服务提出一定要求。执法办案机构对当事人在最短公示期满后未提出信用修复申请的,可以通过电话、短信、微信、上门服务等方式提醒当事人及时申请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信用修复。
五、工作目标
(一)充分认识“两书同送”重要意义。通过在全县市场监管系统推广“两书同送”告知修复制度,扩大改革成果,使市场监管部门各单位充分认识“两书同送”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统筹协调,压紧压实责任,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推进“两书同送”改革落地落细落实。
(二)严格落实“两书同送”改革措施。各执法办案机构应当认真贯彻“两书同送”制度,严格抓好制度落实,实现市场监管部门“两书同送”制度全覆盖,新增行政处罚案件主动告知率达到100%的目标。
(三)全力开展“两书同送”宣传培训。各相关股室应当加强对市场监管的工作督导和业务指导,适时组织培训,协调解决有关难点和问题,推动“两书同送”工作有力有序开展;要通过政府网站、工作群等途径广泛开展“两书同送”政策解读和宣传,主动引导市场主体降低违法行为被处罚后对后续经营带来的不良影响。
六、工作亮点
一是制度聚力,夯实“两书同送”工作基石。通过制度确立,明确“两书同送”适用范围、修复条件、修复流程、修复路径和最短公示期,为全县推广开展“两书同送”提供坚实的制度基础。
二是压实责任,落实“两书同送”改革措施。明确由执法办案机构负责《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送”的送达工作,并建立“两书同送”服务台账。
三是宣传培训,营造“两书同送”良好氛围。充分汲取试点经验,通过政府网站、微信等媒体广泛开展“两书同送”政策解读和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主动引导市场主体降低违法行为、避免行政处罚风险,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四是督查考评,发挥“两书同送”赋能作用。加强工作督导和业务指导,建立考评督查机制,对“两书同送”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检查,跟踪问效,推动“两书同送”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县市场监管局将建立考评督查机制,对各执法办案机构“两书同送”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各执法办案机构应当每月报送《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两书同送”工作统计表》至企业和信用监管股汇总,并及时反馈在开展“两书同送”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总结的新做法、新经验。
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企业和信用监管股 徐光
政策咨询电话:0552-8855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