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快检室试剂配置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1、采购单位: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博思益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名称: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快检室试剂配置采购项目
4、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采购需求;
5、合同履行日期: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6、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7、采购预算:10万元
8、采购公告日期:2023年6月5日
9、开标日期:2023年6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10、采购单位名称: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怀远县榴城镇榴城路186号:联系人:王主任,联系电话:19955276667
1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博思益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怀远县榴城镇新河路26-16号、联系人:徐工,联系电话:15155225962
12、公示期限: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6月14日
13、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14、成交信息
(1)成交单位:合肥达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418号金万通大厦1706室
(3)成交价格:9.93万元
(4)资质能力条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5)质量: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二、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日内按照下列要求将质疑内容书面材料递交至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博思益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并将有关电子材料发送自2536860184@qq.com,否则不接受。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博思益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