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怀远县委员会十一届二次会议第97号提案的回复
关于对政协怀远县委员会十一届二次会议
第97号提案的回复
刘峥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整治无牌无照三轮、四轮电动车的提案》我局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建议和支持,对提案中涉及市场监管部门的部分,现答复如下:
一、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管理方面
在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管理工作中,我局主要承担着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管工作,按照职责职能我局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我局自2018年以来,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济和信息化厅 公安厅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通知》,连续多年持续推进新标准实施,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并加强宣传力度,向经销户发放了《致广大电动自行车销售商的一封信》,宣传电动自行车经营的法律法规知识、电动自行车新标准以及生产、销售、使用违标车辆的危害及后果,警示生产、销售企业不生产、不销售违标电动自行车。
(二)加强电动自行车认证实施监督。依据《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开展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生产企业检查,确保产品一致性;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并与经济和信息化、公安部门共同建立联合工作机制,相互通报发现的违规生产、销售企业信息,必要时开展联合执法。2022年,我局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次,检查了销售企业131家,共立案5起,全部按法律规定进行了处罚。
(三)开展电动自行车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将电动自行车列入每年的监督抽查计划中,按计划开展对电动自行车监督抽查工作。根据监督抽查结果,对不合格的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
二、无牌无证电动三轮、四轮车非法上路方面
针对无牌无证电动三轮、四轮车非法上路问题,我局将依据市场监管部门工作职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车辆上牌、购买交强险、督促驾驶者依法取得驾驶证及对未取得相关证件的车辆进行查处等工作。
下一步我局按照《怀远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管理的通知》(怀政办[2022]43号)要求,向电动车销售者和广大群众广泛宣传销售、使用违规电动车的危害,大力宣传《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认证认可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引导经营者增强责任意识、诚信意识,依法依规销售电动车;引导群众拒绝购买、使用违规电动车。对辖区违规电动车经营者进行全方位拉网式检查,不留死角。对销售不合格电动车;以次充好、以假充真;虚假或恶意宣传,误导消费者、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依规严厉查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将销售违规电动车的经营者列异或标记为异常名录状态。同时,做好政策宣传和教育疏导工作,防止因执法不规范而激化矛盾。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还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感谢。
办复类别:A
联系人:张明
联系电话:19955276723
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