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怀远县委员会十一届二次会议第69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政协怀远县委员会十一届二次会议
第69号提案的答复
钱合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物业服务机构相关管理的提案我局已收悉,对此我局高度重视,根据我局职责,现答复如下:
一、2023年,我县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中央和省、市、县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按照全省市场监管工作视频会和全市市场监管工作会议要求,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力维护市场价格平稳运行,不断提高监管水平和效能,推动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迈向新台阶。
二、关于物业服务收费工作监管举措
近年来,我局对民生领域价格监管工作高度重视,组织开展行业的专项治理,着力查处各种乱涨价、乱收费行为。我局对物业服务收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提醒告诫、宣贯价格政策、引导物业企业做好收费公示等。
(一)发挥价格监管职能,开展物业服务收费拉网式专项检查。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管理,有效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全面提升我县物业服务水平,一年来,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针对性地对辖区范围内涉及的35家物业公司、81个小区的物业服务收费开展拉网式专项检查。
在专项检查中,我局积极与发改、供电、住房保障中心、中环水务等部门紧密对接,重点检查物业服务单位收取各项物业服务费是否严格按照政府定价及政府指导价,明码标价公示各项收费项目情况等。行动以来,共检查物业公司13家。
对涉物业服务投诉举报线索进行梳理,重点围绕群众反应最强烈的“只收费不服务、多收费少服务”问题开展检查。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怀远县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怀发改字﹝2017﹞8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一是检查物业管理公司经营主体资格是否合法,证照是否齐全。二是检查价格收费服务公示情况。查看物业管理公司是否对收费项目、收费价格、收费标准、收费方式以及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在服务区域显著位置公示,是否公示物管公司监督电话、市场监管举报投诉电话,是否存在不按公示项目进行收费。三是检查物业管理公司是否存在随意提高电价、水价行为,电费、水费合表用户是否进行合理分摊或向用户收取手续费等行为,小区物业管理费、代收费用是否进行全面公示以及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费行为。
执法人员对存在不合理收费共性问题、违法行为轻微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采取说服教育、警示告诫、现场行政指导立即整改等方式,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对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单位拟立案处理。截至目前,6家物业公司按照行政指导整改规范落实到位。通过严格执法,形成法律监管下的震慑效力和警示作用,以点促面、整体提升,全面规范我县物业服务企业收费行为。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了物业服务企业依法服务、依法管理意识,为广大群众营造放心、省心的居住环境。
(二)聚焦群众反映突出的收费问题,建立物业服务企业收费台账。对我县物业公司进行摸排走访,按照现行物业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逐小区逐项目摸排核查,形成《怀远县物业服务企业收费信息台账》(涵盖物业服务费、公摊水电费、停车服务费等七项内容),对物业收费项目和标准实行台账式管理,夯实监管基础。
(三)完善局所两级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县局主抓、市场所主管”的物业收费监管工作机制,形成局有股室牵头负责、监管所有具体人员主办的两级监管格局,及时更新完善台账、定期抽查检查,上下联动,及时反馈,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
(四)加强物业服务收费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向怀远县各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发放《规范物业收费提醒函》,同时对物业负责人细致讲解物业收费相关规定,并就物业服务中的相关问题进行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怀远县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怀发改字﹝2017﹞83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收费,杜绝自立标准、擅自加价。
(五)强化监管措施,健全物业服务收费监督管理机制。以“普法宣传+监督检查+执法处罚”为抓手,在日常工作中有机结合普法、监督、执法,坚持教育与规范并重,打好宣传、规范、处罚“组合拳”,不断引导促进物业收费行为规范合法。
(六)畅通物业服务收费投诉举报渠道。畅通12315投诉举报热线,依托社会反映、网友留言、舆情信息等渠道,及时受理、处置群众举报,做到快速反应,认真核实,及时回复,“闭环”管理,2022年以来,已受理物业服务收费投诉举报70余件,全部办结。
下一步,怀远县市场监管局将以专项检查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健全管理机制,提高为群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感谢您对物业服务收费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复类别:A
联系人:年景风
联系电话:19955276697
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