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抽样单编号:XBJ23340321350534635和XBJ23340321350534636)
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抽样单编号:XBJ23340321350534635和XBJ23340321350534636)
一、抽检基本情况
怀远县荆山邵志援干鲜店销售的桂皮(生产日期:2023-04-21),经安徽润安信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g/kg”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标准指标:不得使用 实测值:0.447),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为:XBJ23340321350534635。
怀远县荆山邵志援干鲜店销售的白胡椒(生产日期:2023-04-21),经安徽润安信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g/kg”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标准指标:不得使用 实测值:0.0471),“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g/kg”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标准指标:不得使用 实测值:0.0256)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为:XBJ23340321350534636。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销售不合格桂皮和白胡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年版)》进行裁量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决定处罚如下: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125元;2.罚款2000元,罚没合计2125元上缴国库。(《行政处罚决定书》 怀市监罚字〔2023〕850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当事人销售的桂皮和白胡椒产品不合格指标超过标准数值,为生产过程控制不严导致。该店未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经属地监管部门对该企业现场检查,该企业目前已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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