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市监处罚〔2023〕1088号

发布时间:2023-12-06 14:41 来源: 怀远县市场监管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行政处罚信息摘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怀市监罚〔20231088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个人

姓名(名称)

 

注册号

 

单位

名称

怀远县第四人民医院

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陈文勇

违法行为类型

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没有退还消费者的多付价款35775元;

2.处违法所得一倍35775元罚款。罚没款合计71550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3 126

 

 

 

                                            

 

 

 

 

 

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怀市监罚〔20231088

当事人:怀远县第四人民医院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403214852863258                                                       

负责人:陈文勇             

      

2023年7月4日,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开展医疗服务价格检查。通过调阅当事人住院病人清单等方式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收取CT费时,单次多层CT平扫每部位收费162元、单次多层CT平扫(大于16排加收)每部位收费24元、单次多层CT平扫(第二个部位起减半)每部位收费81元,高于《蚌埠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目录》(2022版)制定的收费标准。本局于2023年7月18日予以立案调查2023年8月7日,当事人委托其医保办主任徐路到我局接受询问调查,并提供收费明细电子数据和部分病人收费票据等证据材料复印件,调查过程中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经查,当事人属非营利性公立医院,2021年3月2日经评审核定为二级综合医院,现有床位102张。2023年1月9日,当事人参照《安徽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全量库(2022版)》制定的省属三级公立医疗机构最高收费价格,自行制定了本院新的收费标准,分别按照每部位162元、24元、81元的标准收取单次多层CT平扫费用、单次多层CT平扫(大于16排加收)费用、单次多层CT平扫(第二个部位起减半)费用。当事人制定的收费标准高于《蚌埠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目录》(2022版)规定的二级医疗机构的收费标准,该标准规定“单次多层CT平扫每部位153.9元;大于16排加收15% (应为23.085元);第二个部位起减半收费(应为76.95元)”,当事人上述三项收费标准分别高出政府定价8.1元、0.915元、4.05元。在我局指出当事人存在多收费用问题后,当事人积极整改,并于2023年8月1日前按照《蚌埠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目录》(2022版)完成了收费价格的调整。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8月1日期间,当事人按照162元标准收取单次多层CT平扫费用3850人次、24元标准收取单次多层CT平扫(大于16排加收)费用3901人次、按81元标准收取单次多层CT平扫(第二个部位起减半)费用252人次,共计多收费用35775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检查笔录1份,证明现场检查情况及当事人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收费的事实                                                

2.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收费开始的时间、收费标准、牟利情况

3.当事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                                              

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授权委托书1份,证明其公民身份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及授权情况

5.证据提取单(现场检查照片)3份,证明现场检查情况; 

6.住院病人清单及票据2份,证明当事人多收费用的违法事实

7.提取价格监督检查所需资料通知书1份,证明对当事人开展医疗服务价格检查的事实

8.当事人多收费用统计明细1份,证明当事人多收费用的明细及汇总金额;

9.自查报告、整改报告各1份,证明当事人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自查自纠、整改;

10.从轻处罚申请1份,当事人说明超标准收费的原因非主观故意,及提出从轻处罚的理由;

11.当事人提供的收费明细电子数据,证明当事人多收费用的违法事实;

12.《蚌埠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目录》(2022版)定价文件截图1份,证明蚌埠市二级医疗机构单次多层CT平扫的收费标准

2023年10月26日,我局向当事人直接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怀市监罚告2023〕1088号),告知当事人拟做出的行政处罚内容以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同日,我局向当事人直接送达《责令退款通知书》(怀市监责退2023〕1号),责令当事人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20日内退还消费者多付的价款35775元。当事人2023年10月26日起在其医院内显著位置张贴公告,于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1月15日期间为消费者办理退费手续。经复核,截至2023年11月16日,当事人应退价款35775元,实退价款0元,无法退价款35775元。

本局认为,当事人高于政府定价收取单次多层CT平扫费用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之规定,已构成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违法行为。

    鉴于当事人在被我局调查后,能够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及时进行整改,调整收费标准。符合《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第八条第(二)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二)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规定的可以从轻处罚情形。应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年版)》第七章第二节【251】“《价格法》第三十九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十一条、《安徽省价格条例》第四十条关于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处罚。……经营者符合从轻处罚情形的:1.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的一点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五万元至十八点五万元罚款;……”之规定,从轻给予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二)项 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二)高于或者低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一条“经营者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应当退还多付部分;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本规定第四条至第十三条规定中的违法所得,属于价格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责令经营者限期退还。难以查找多付价款的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的,责令公告查找。  经营者拒不按照前款规定退还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的价款,以及期限届满没有退还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的价款,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予以没收,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要求退还时,由经营者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没有退还消费者的多付价款35775元;

2.处违法所得一倍35775元罚款。罚没款合计71550元。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我局开具《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本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怀远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6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向社会公示本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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