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跟踪评价的自评报告
2023年,按照中央、省、市关于食品安全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怀远县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严格贯彻“四个最严”要求,认真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强化全程监管,治理突出问题,切实筑牢食品安全防线,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评价与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对照《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评价标准》,我县组织开展了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2021年3月,省食安办对我县申报创建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县予以备案,根据省、市食安办统一部署安排,我县启动省级食品安全示范现创建工作。2022年12月,通过省食安办验收,2023年10月被省食安办命名为“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县”。
一、2023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凝聚食品安全工作合力
1.压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县委县政府始终将食品安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压实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列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题,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重难点问题,推进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和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落实。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带队深入农贸市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学校食堂开展调研。及时调整完善县级、乡镇(街道)食安委及其办公室人员组成人员,健全形势会商、风险交流等工作机制。
2.实施分层分级精准防控。高位推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地落实,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属地管理责任与企业主体责任两个工作机制相互衔接、贯通运行,实现在产在营获证主体包保覆盖率100%,督导发现问题整改率100%。深入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督促企业全面建立风险管控清单,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精准防控风险隐患。
3.推进乡镇(街道)食安办建设。全面落实乡镇(街道)食安办“八有八强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要求,通过规范乡镇食安办组织架构,完善工作机制,强化保障供给,建设责任到位、制度健全、保障有力、运行高效的基层食安办,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打牢基础。同时,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四员”制度,明确了村(居)食品安全“四员”工作职责,全县共落实“四员”781人,实现协管员、信息员到村(居)全覆盖。
4.压实工作责任。全力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制定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2023年攻坚方案,明确了创建目标、创建任务、创建职责、实施步骤、时间进度和保障措施,并将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全县食品安全状况持续良好、基础工作扎实推进、能力建设逐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创建工作成效显著。
(二)突出工作重点,推动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主责、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工作扎实开展、落地生根。
1.加强农产品监管。推进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行动,以豇豆为重点品种,对全县 51 家豇豆种植户全覆盖培训、检查、抽检,在豇豆上市期间,监督抽检70批次,全部合格。推广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今年全县农产品生产主体共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5920张,企业附带合格证上市农产品6300吨。
2.加强食品生产监管。开展食品生产环节重点产品重点区域整治、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行动、大米质量安全风险排查防控“回头看”专项检查等工作,规范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日常生产加工行为,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及时发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检查生产企业和小作坊745家次,责令整改172家次。
3.加强食品流通监管。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对5家农贸市场开展了规范治理工作。全面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证和产地信息公示制度,通过“承诺达标合格证+追溯码”模式,推进农产品带证上市。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通过农村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抽检、大整治、大规范、大宣传活动,消除农村食品安全隐患,创建26家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加强对保健食品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乡村行”行动,提高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农村留守老人和儿童群体的特殊食品安全素养。
4.加强餐饮服务监管。开展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养老机构、老年助餐点等单位食堂食品安全全覆盖监督检查。开展小餐饮综合整治,抓牢抓实经营场所环境卫生、食品采购、加工制作、消毒保洁、贮存管理、人员健康等关键环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将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与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有机结合,加强对餐饮单位倡导节俭行为的监督,开展反食品浪费宣讲活动20余次,发放张贴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倡议书3000余份。
5.落实《蚌埠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开展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摸底调查,督促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办理登记备案,目前已登记备案108户。因地制宜探索发展新型农村集体聚餐经营模式,利用闲置的校舍、村集体房屋等建设农村家宴中心,在古城镇水海村建设全市首家农村家宴中心。
6.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责任制和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全县156家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100%。开展春秋两季校园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建立风险隐患排查台账,县市场监管、卫健、教体、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督查工作,检查各类学校(幼儿园)食堂156家。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校园周边经营单位开展全覆盖检查。
7.推行食品安全智慧化监管。理清重点领域风险点,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压实责任,建立责任链,形成监管网,实现精准监管。通过信息化技术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全链条进行监管完善优化,建立食品安全智慧化监管中心,推动监管方式的转变和监管效能的提升。目前,220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接入了食品安全智慧化监管平台。
8.开展2023“食安守护”行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警示教育“大培训”、线上线下“大排查”、突出问题“大整治”、示范引领“大提升”和社会共治“大宣传”,累计检查2912家次,整改问题285个,查处食品案件68件。
9.开展食品“两超一非”问题治理。紧盯食用农产品、食用植物油、大米、白酒、糕点、畜禽肉、减肥类产品、水产品、火锅底料等重点品种,以及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超市、农贸市场、火锅店等重点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检。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者1583家次,立案查处“两超一非”案件12件。
(三)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
县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积极配合,坚持专项打击、突出重点的原则,结合省、市专项任务,聚焦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开展了食品安全系列专项执法。全年共查办食品安全案件609件,其中食品案件607件,农产品质量案件2件,净化了市场环境,食品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社会共治食品安全氛围
落实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和“五进”活动(食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商超、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活动)。抓好各类市场经营主体的自律意识,加强学校学生等重点人群食品安全意识的教育、宣传和引导,畅通12315投诉举报平台,处理解决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和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提升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满意度。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需进一步加强,特别是一些小微企业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量大、面广,举办者和承办者食品安全意识不强、加工制作人员流动性较大,加之举办场所不固定、设施设备简陋、加工操作不够规范等原因,致使农村集体聚餐存在食品安全风险。三是食品安全普法宣传创新不够,在普法宣传教育的形式、措施、方法等方面缺乏创新意识和深度。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常态化高质量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建立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与监管责任、行业管理责任贯通衔接机制,推动包保督导、监督检查、行业管理和企业自查信息及时互通。推动包保干部末端发力,实现企业食品安全终端见效,推进食品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促进食品安全治理系统性重塑、整体性变革,有力防范化解风险。加强《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宣传贯彻,督促指导新设食品生产经营者依规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食品安全总监职责》《食品安全员守则》并严格执行。结合日常监管加强业务指导,督促食品企业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员日管控、食品安全总监周排查、主要负责人月调度工作机制。
(二)夯实食品安全工作基础。强化源头治理,抓好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源头环节的综合治理,采取有效手段逐步控制和减少源头污染。强化食品“三小”治理,积极推动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向标准化、规范化、集中化发展。强化特殊食品监管,规范标签、说明书和宣传材料,落实专区专柜销售要求。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切实加强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强化网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线上线下同质同标。进一步落实《蚌埠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强化农村集体聚餐报备、指导管理工作,防范食源性疾病事件。
(三)落实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开展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提升、校园食品安全守护、餐饮质量安全提升、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农村食品综合治理等行动。在强化日常全程监管的基础上,针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时段,深入分析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用好抽检监测等技术手段,加大对重点产品、重点问题的抽检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农药兽药残留等食品内在品质问题。突出大要案办理,发挥以案示警作用,有力震慑不法分子。
(四)推进社会共治共享。落实普法责任制,持续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诚信守法教育活动,建设诚信守法企业文化。全渠道、各方位、多视角、高密度开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线上重点利用两微一端、新媒体、短信,线下重点覆盖高速出口、汽车站、公交出租、宾馆酒店、商场超市、沿街商铺、居民小区、各类学校、公园绿地、建筑围挡等场所,形成持续、深入、浓厚的创建舆论氛围,提高群众对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的知晓率、参与率和食品安全满意度。
怀远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