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市场监管局权责清单廉政风险点排查情况一览表(2023年本)

发布时间:2024-01-08 11:26 来源: 怀远县市场监管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序号 权力类型 项目名称 子项 风险点数量 表现形式 风险
等级
防控措施 责任人
1 行政许可 食品生产许可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5 受理环节: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受理;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未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事前:1、加强廉政教育,开展警示活动;2、制定受理、审核、审批操作规程;3、制定考核奖惩办法;4、主动公布办事指南和监督电话。
事后:1.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2.对问题轻微者予以诫勉谈话,限期办结或限期纠正弥补;3.对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依纪给予行政处分;11.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受理材料初审人员
审查环节: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把关不严,造成纠纷或财产损失;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故意刁难申请人,徇私谋利;擅自增设、变更许可程序或条件;审查超时。 行政审批负责人
决定环节: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超越法定权限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在许可登记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行政审批负责人
送达环节:未及时送达文件。 办证人员
事后监管环节:对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证照等行为作出处理;因监管不力而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 检查验收人员
2 行政许可 食品经营许可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5 受理环节: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受理;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未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事前:1、加强廉政教育,开展警示活动;2、制定受理、审核、审批操作规程;3、制定考核奖惩办法;4、主动公布办事指南和监督电话。
事后:1.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2.对问题轻微者予以诫勉谈话,限期办结或限期纠正弥补;3.对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依纪给予行政处分;12.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受理材料初审人员
审查环节: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把关不严,造成纠纷或财产损失;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故意刁难申请人,徇私谋利;擅自增设、变更许可程序或条件;审查超时。 行政审批负责人
决定环节: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超越法定权限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在许可登记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行政审批负责人
送达环节:未及时送达文件。 办证人员
事后监管环节:对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证照等行为作出处理;因监管不力而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 检查验收人员
3 行政许可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5 受理环节: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受理;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未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事前:1、加强廉政教育,开展警示活动;2、制定受理、审核、审批操作规程;3、制定考核奖惩办法;4、主动公布办事指南和监督电话。
事后:1.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2.对问题轻微者予以诫勉谈话,限期办结或限期纠正弥补;3.对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依纪给予行政处分;4.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受理材料初审人员
审查环节: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把关不严,造成纠纷或财产损失;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故意刁难申请人,徇私谋利;擅自增设、变更许可程序或条件;审查超时。 行政审批负责人
决定环节: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超越法定权限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在许可登记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行政审批负责人
送达环节:未及时送达文件。 办证人员
事后监管环节:对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证照等行为作出处理;因监管不力而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 检查验收人员
4 行政许可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5 受理环节: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受理;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未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事前:1、加强廉政教育,开展警示活动;2、制定受理、审核、审批操作规程;3、制定考核奖惩办法;4、主动公布办事指南和监督电话。
事后:1.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2.对问题轻微者予以诫勉谈话,限期办结或限期纠正弥补;3.对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依纪给予行政处分;4.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受理材料初审人员
审查环节: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把关不严,造成纠纷或财产损失;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故意刁难申请人,徇私谋利;擅自增设、变更许可程序或条件;审查超时。 行政审批负责人
决定环节: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超越法定权限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在许可登记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行政审批负责人
送达环节:未及时送达文件。 办证人员
事后监管环节:对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证照等行为作出处理;因监管不力而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 检查验收人员
5 行政许可 企业登记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5 受理环节: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受理;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未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事前:1、加强廉政教育,开展警示活动;2、制定受理、审核、审批操作规程;3、制定考核奖惩办法;4、主动公布办事指南和监督电话。
事后:1.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2.对问题轻微者予以诫勉谈话,限期办结或限期纠正弥补;3.对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依纪给予行政处分;4.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受理材料初审人员
审查环节: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把关不严,造成纠纷或财产损失;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故意刁难申请人,徇私谋利;擅自增设、变更许可程序或条件;审查超时。 行政审批负责人
决定环节: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超越法定权限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在许可登记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行政审批负责人
送达环节:未及时送达文件。 办证人员
事后监管环节:对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证照等行为作出处理;因监管不力而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 检查验收人员
6 行政许可 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5 受理环节: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受理;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未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事前:1、加强廉政教育,开展警示活动;2、制定受理、审核、审批操作规程;3、制定考核奖惩办法;4、主动公布办事指南和监督电话。
事后:1.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2.对问题轻微者予以诫勉谈话,限期办结或限期纠正弥补;3.对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依纪给予行政处分;6.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受理材料初审人员
审查环节: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把关不严,造成纠纷或财产损失;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故意刁难申请人,徇私谋利;擅自增设、变更许可程序或条件;审查超时。 行政审批负责人
决定环节: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超越法定权限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在许可登记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行政审批负责人
送达环节:未及时送达文件。 办证人员
事后监管环节:对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证照等行为作出处理;因监管不力而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 检查验收人员
7 行政许可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5 受理环节: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受理;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未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事前:1、加强廉政教育,开展警示活动;2、制定受理、审核、审批操作规程;3、制定考核奖惩办法;4、主动公布办事指南和监督电话。
事后:1.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2.对问题轻微者予以诫勉谈话,限期办结或限期纠正弥补;3.对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依纪给予行政处分;7.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受理材料初审人员
审查环节: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把关不严,造成纠纷或财产损失;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故意刁难申请人,徇私谋利;擅自增设、变更许可程序或条件;审查超时。 行政审批负责人
决定环节: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超越法定权限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在许可登记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行政审批负责人
送达环节:未及时送达文件。 办证人员
事后监管环节:对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证照等行为作出处理;因监管不力而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 检查验收人员
8 行政许可 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5 受理环节: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受理;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未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事前:1、加强廉政教育,开展警示活动;2、制定受理、审核、审批操作规程;3、制定考核奖惩办法;4、主动公布办事指南和监督电话。
事后:1.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2.对问题轻微者予以诫勉谈话,限期办结或限期纠正弥补;3.对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依纪给予行政处分;14.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受理材料初审人员
审查环节: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把关不严,造成纠纷或财产损失;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故意刁难申请人,徇私谋利;擅自增设、变更许可程序或条件;审查超时。 行政审批负责人
决定环节: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超越法定权限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在许可登记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行政审批负责人
送达环节:未及时送达文件。 办证人员
事后监管环节:对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证照等行为作出处理;因监管不力而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 检查验收人员
9 行政许可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5 受理环节: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受理;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未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事前:1、加强廉政教育,开展警示活动;2、制定受理、审核、审批操作规程;3、制定考核奖惩办法;4、主动公布办事指南和监督电话。
事后:1.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2.对问题轻微者予以诫勉谈话,限期办结或限期纠正弥补;3.对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依纪给予行政处分;14.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受理材料初审人员
审查环节: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把关不严,造成纠纷或财产损失;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故意刁难申请人,徇私谋利;擅自增设、变更许可程序或条件;审查超时。 行政审批负责人
决定环节: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超越法定权限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在许可登记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行政审批负责人
送达环节:未及时送达文件。 办证人员
事后监管环节:对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证照等行为作出处理;因监管不力而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 检查验收人员
10 行政许可 科研和教学用毒性药品购买审批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5 受理环节: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受理;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未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事前:1、加强廉政教育,开展警示活动;2、制定受理、审核、审批操作规程;3、制定考核奖惩办法;4、主动公布办事指南和监督电话。
事后:1.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2.对问题轻微者予以诫勉谈话,限期办结或限期纠正弥补;3.对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依纪给予行政处分;17.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受理材料初审人员
审查环节: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把关不严,造成纠纷或财产损失;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故意刁难申请人,徇私谋利;擅自增设、变更许可程序或条件;审查超时。 行政审批负责人
决定环节: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超越法定权限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在许可登记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行政审批负责人
送达环节:未及时送达文件。 办证人员
事后监管环节:对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证照等行为作出处理;因监管不力而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 检查验收人员
11 行政处罚 对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调查风险:1、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2、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审核风险:1、审核不及时、不正确;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取利益。
决定风险:1、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3、法律法规依据运用错误;4、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送达风险:不及时送达法律文书。
结案风险:结案材料归档不及时,手续不完整。
立案风险:中

调查风险:高

告知风险:低

审核风险:中

决定风险:中

送达风险:低

结案风险:低
立案风险: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2、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
调查风险:1、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告知风险: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3、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审核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
决定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4、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送达风险: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送达、执行情况的监督。
结案风险:建立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 
立案风险:承办人、稽查人员负责人和药品生产、流通监管人员
调查风险:承办人、稽查负责人
告知风险:承办人
审核风险:稽查负责人
决定风险:分管局领导、局领导
送达风险:承办人
结案风险:稽查负责人、承办人
12 行政处罚 对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3 行政处罚 对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4 行政处罚 对公司在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者进行清算时不依照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公司在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5 行政处罚 对公司在清算期间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6 行政处罚 对清算组成员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谋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公司财产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7 行政处罚 对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材料、因过失提供有重大遗漏的报告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8 行政处罚 对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及分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名义及分公司名义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9 行政处罚 对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0 行政处罚 对外国公司违反规定擅自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1 行政处罚 对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调查风险:1、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2、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审核风险:1、审核不及时、不正确;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取利益。
决定风险:1、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3、法律法规依据运用错误;4、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送达风险:不及时送达法律文书。
结案风险:结案材料归档不及时,手续不完整。
立案风险:中

调查风险:高

告知风险:低

审核风险:中

决定风险:中

送达风险:低

结案风险:低
立案风险: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2、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
调查风险:1、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告知风险: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3、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审核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
决定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4、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送达风险: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送达、执行情况的监督。
结案风险:建立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 
立案风险:承办人、稽查人员负责人和药品生产、流通监管人员
调查风险:承办人、稽查负责人
告知风险:承办人
审核风险:稽查负责人
决定风险:分管局领导、局领导
送达风险:承办人
结案风险:稽查负责人、承办人
22 行政处罚 对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合伙企业登记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3 行政处罚 对合伙企业未在其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者“有限合伙”字样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4 行政处罚 对未领取营业执照而以合伙企业或者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名义从事合伙业务、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5 行政处罚 对提交虚假文件或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6 行政处罚 对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7 行政处罚 对未领取营业执照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个人独资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按《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8 行政处罚 对未经设立登记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9 行政处罚 对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0 行政处罚 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1 行政处罚 对明知或者应当知道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进行市场主体登记,仍接受委托代为办理,或者协助其进行虚假登记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调查风险:1、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2、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审核风险:1、审核不及时、不正确;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取利益。
决定风险:1、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3、法律法规依据运用错误;4、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送达风险:不及时送达法律文书。
结案风险:结案材料归档不及时,手续不完整。
立案风险:中

调查风险:高

告知风险:低

审核风险:中

决定风险:中

送达风险:低

结案风险:低
立案风险: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2、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
调查风险:1、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告知风险: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3、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审核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
决定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4、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送达风险: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送达、执行情况的监督。
结案风险:建立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 
立案风险:承办人、稽查人员负责人和药品生产、流通监管人员
调查风险:承办人、稽查负责人
告知风险:承办人
审核风险:稽查负责人
决定风险:分管局领导、局领导
送达风险:承办人
结案风险:稽查负责人、承办人
32 行政处罚 对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市场主体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3 行政处罚 对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市场主体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或者在市场主体成立后抽逃出资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4 行政处罚 对市场主体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5 行政处罚 对市场主体未按规定办理备案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6 行政处罚 对市场主体未按规定公示终止歇业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7 行政处罚 对市场主体未按规定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醒目位置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8 行政处罚 对市场主体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9 行政处罚 对利用市场主体登记,牟取非法利益,扰乱市场秩序,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40 行政处罚 对从事无照经营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41 行政处罚 对明知属于无照经营而为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或者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调查风险:1、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2、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审核风险:1、审核不及时、不正确;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取利益。
决定风险:1、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3、法律法规依据运用错误;4、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送达风险:不及时送达法律文书。
结案风险:结案材料归档不及时,手续不完整。
立案风险:中

调查风险:高

告知风险:低

审核风险:中

决定风险:中

送达风险:低

结案风险:低
立案风险: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2、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
调查风险:1、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告知风险: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3、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审核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
决定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4、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送达风险: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送达、执行情况的监督。
结案风险:建立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 
立案风险:承办人、稽查人员负责人和药品生产、流通监管人员
调查风险:承办人、稽查负责人
告知风险:承办人
审核风险:稽查负责人
决定风险:分管局领导、局领导
送达风险:承办人
结案风险:稽查负责人、承办人
42 行政处罚 对发布虚假广告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43 行政处罚 对发布禁止情形广告等六类行为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44 行政处罚 对违反规定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等十四类行为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45 行政处罚 对广告表示不准确、清楚、明白的等五类行为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46 行政处罚 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管理制度、广告经营者及广告发布者未公布其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47 行政处罚 对广告代言人违反规定推荐、证明商品、服务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48 行政处罚 对利用互联网发布广告未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49 行政处罚 对公共场所的管理者和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活动违法不予制止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50 行政处罚 对以欺骗方式诱使用户点击广告内容的或者未经允许在用户发送的电子邮件中附加广告或者广告链接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51 行政处罚 对经营者实施混淆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调查风险:1、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2、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审核风险:1、审核不及时、不正确;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取利益。
决定风险:1、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3、法律法规依据运用错误;4、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送达风险:不及时送达法律文书。
结案风险:结案材料归档不及时,手续不完整。
立案风险:中

调查风险:高

告知风险:低

审核风险:中

决定风险:中

送达风险:低

结案风险:低
立案风险: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2、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
调查风险:1、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告知风险: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3、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审核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
决定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4、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送达风险: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送达、执行情况的监督。
结案风险:建立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 
立案风险:承办人、稽查人员负责人和药品生产、流通监管人员
调查风险:承办人、稽查负责人
告知风险:承办人
审核风险:稽查负责人
决定风险:分管局领导、局领导
送达风险:承办人
结案风险:稽查负责人、承办人
52 行政处罚 对经营者贿赂他人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53 行政处罚 对经营者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54 行政处罚 对经营者以及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侵犯商业秘密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55 行政处罚 对经营者违反规定进行有奖销售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56 行政处罚 对经营者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57 行政处罚 对经营者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58 行政处罚 对妨害监督检查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拒绝、阻碍调查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59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从事直销活动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60 行政处罚 对申请人通过欺骗、贿赂等手段取得直销许可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61 行政处罚 对直销企业重要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未报批准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调查风险:1、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2、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审核风险:1、审核不及时、不正确;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取利益。
决定风险:1、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3、法律法规依据运用错误;4、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送达风险:不及时送达法律文书。
结案风险:结案材料归档不及时,手续不完整。
立案风险:中

调查风险:高

告知风险:低

审核风险:中

决定风险:中

送达风险:低

结案风险:低
立案风险: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2、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
调查风险:1、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告知风险: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3、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审核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
决定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4、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送达风险: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送达、执行情况的监督。
结案风险:建立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 
立案风险:承办人、稽查人员负责人和药品生产、流通监管人员
调查风险:承办人、稽查负责人
告知风险:承办人
审核风险:稽查负责人
决定风险:分管局领导、局领导
送达风险:承办人
结案风险:稽查负责人、承办人
62 行政处罚 对直销企业违反规定超出直销产品范围从事直销经营活动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63 行政处罚 对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违反规定有欺骗、误导等宣传和推销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64 行政处罚 对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违反规定招募直销员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65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直销员证从事直销活动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66 行政处罚 对直销企业进行直销员业务培训违反规定及直销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组织直销员业务培训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67 行政处罚 对直销员违规向消费者推销产品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68 行政处罚 对直销企业未按月支付直销员报酬、未建立并实行完善的换货和退货制度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69 行政处罚 对直销企业未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报备和披露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70 行政处罚 对直销企业违反保证金规则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71 行政处罚 对组织策划传销、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参加传销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调查风险:1、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2、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审核风险:1、审核不及时、不正确;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取利益。
决定风险:1、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3、法律法规依据运用错误;4、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送达风险:不及时送达法律文书。
结案风险:结案材料归档不及时,手续不完整。
立案风险:中

调查风险:高

告知风险:低

审核风险:中

决定风险:中

送达风险:低

结案风险:低
立案风险: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2、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
调查风险:1、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告知风险: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3、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审核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
决定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4、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送达风险: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送达、执行情况的监督。
结案风险:建立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 
立案风险:承办人、稽查人员负责人和药品生产、流通监管人员
调查风险:承办人、稽查负责人
告知风险:承办人
审核风险:稽查负责人
决定风险:分管局领导、局领导
送达风险:承办人
结案风险:稽查负责人、承办人
72 行政处罚 对为传销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73 行政处罚 对非法生产军服、军服专用材料,买卖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生产、销售军服仿制品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74 行政处罚 对军服承制企业转让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生产合同或者生产技术规范,或者委托其他企业生产军服、军服专用材料三类行为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75 行政处罚 对使用军服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曾经装备的制式服装从事经营活动或者以“军需”“军服”“军品”等用语招揽顾客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76 行政处罚 对电子商务经营者未在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77 行政处罚 对电子商务经营者违规提供搜索结果或者搭售商品、服务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78 行政处罚 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未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平台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79 行政处罚 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或者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80 行政处罚 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或者对平台内经营者未尽到资质资格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81 行政处罚 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实施侵犯知识产权未依法采取必要措施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调查风险:1、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2、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审核风险:1、审核不及时、不正确;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取利益。
决定风险:1、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3、法律法规依据运用错误;4、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送达风险:不及时送达法律文书。
结案风险:结案材料归档不及时,手续不完整。
立案风险:中

调查风险:高

告知风险:低

审核风险:中

决定风险:中

送达风险:低

结案风险:低
立案风险: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2、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
调查风险:1、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告知风险: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3、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审核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
决定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4、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送达风险: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送达、执行情况的监督。
结案风险:建立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 
立案风险:承办人、稽查人员负责人和药品生产、流通监管人员
调查风险:承办人、稽查负责人
告知风险:承办人
审核风险:稽查负责人
决定风险:分管局领导、局领导
送达风险:承办人
结案风险:稽查负责人、承办人
82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未取得或者未按照规定使用专用标识或者未持有、未附有人工繁育许可证、批准文件的副本或者专用标识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未持有合法来源证明出售、利用、运输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83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食品或者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84 行政处罚 对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务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85 行政处罚 对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86 行政处罚 对伪造、倒卖、转让采集证、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者有关批准文件、标签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87 行政处罚 对擅自收购、经营、出口野生药材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88 行政处罚 对非法出售、利用、运输、携带、寄递省重点保护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89 行政处罚 对未经许可从事拍卖业务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90 行政处罚 对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参与竞买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91 行政处罚 对拍卖人在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调查风险:1、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2、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审核风险:1、审核不及时、不正确;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取利益。
决定风险:1、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3、法律法规依据运用错误;4、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送达风险:不及时送达法律文书。
结案风险:结案材料归档不及时,手续不完整。
立案风险:中

调查风险:高

告知风险:低

审核风险:中

决定风险:中

送达风险:低

结案风险:低
立案风险: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2、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
调查风险:1、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告知风险: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3、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审核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
决定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4、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送达风险: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送达、执行情况的监督。
结案风险:建立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 
立案风险:承办人、稽查人员负责人和药品生产、流通监管人员
调查风险:承办人、稽查负责人
告知风险:承办人
审核风险:稽查负责人
决定风险:分管局领导、局领导
送达风险:承办人
结案风险:稽查负责人、承办人
92 行政处罚 对委托人参与竞买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93 行政处罚 对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恶意串通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94 行政处罚 对拍卖人雇佣非拍卖师主持拍卖活动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95 行政处罚 对利用合同实施违法行为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96 行政处罚 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未履行核验、登记义务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97 行政处罚 对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拒不为入驻的平台内经营者出具网络经营场所相关材料的行为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98 行政处罚 对网络交易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等行为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99 行政处罚 对网络交易经营者未按照要求公示商品或者服务有关信息等行为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00 行政处罚 对网络交易经营者未按要求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关数据信息行为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01 行政处罚 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调查风险:1、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2、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审核风险:1、审核不及时、不正确;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取利益。
决定风险:1、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3、法律法规依据运用错误;4、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送达风险:不及时送达法律文书。
结案风险:结案材料归档不及时,手续不完整。
立案风险:中

调查风险:高

告知风险:低

审核风险:中

决定风险:中

送达风险:低

结案风险:低
立案风险: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2、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
调查风险:1、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告知风险: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3、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审核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
决定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4、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送达风险: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送达、执行情况的监督。
结案风险:建立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 
立案风险:承办人、稽查人员负责人和药品生产、流通监管人员
调查风险:承办人、稽查负责人
告知风险:承办人
审核风险:稽查负责人
决定风险:分管局领导、局领导
送达风险:承办人
结案风险:稽查负责人、承办人
102 行政处罚 对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03 行政处罚 对拒绝消费者要求不在购物凭证或者服务单据上记载商品或者服务名称、价格、数量等内容,未按要求标明真实名称和标记,未征得消费者同意上门推销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04 行政处罚 对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05 行政处罚 对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06 行政处罚 对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的,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07 行政处罚 对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08 行政处罚 对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09 行政处罚 对产品标识不符合规定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10 行政处罚 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伪造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11 行政处罚 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而为其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或者为以假充真的产品提供制假生产技术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调查风险:1、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2、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审核风险:1、审核不及时、不正确;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取利益。
决定风险:1、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3、法律法规依据运用错误;4、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送达风险:不及时送达法律文书。
结案风险:结案材料归档不及时,手续不完整。
立案风险:中

调查风险:高

告知风险:低

审核风险:中

决定风险:中

送达风险:低

结案风险:低
立案风险: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2、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
调查风险:1、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告知风险: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3、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审核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
决定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4、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送达风险: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送达、执行情况的监督。
结案风险:建立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 
立案风险:承办人、稽查人员负责人和药品生产、流通监管人员
调查风险:承办人、稽查负责人
告知风险:承办人
审核风险:稽查负责人
决定风险:分管局领导、局领导
送达风险:承办人
结案风险:稽查负责人、承办人
112 行政处罚 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向社会推荐生产者的产品或者以监制、监销等方式参与产品经营活动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13 行政处罚 对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石油焦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14 行政处罚 对销售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15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16 行政处罚 对生产大型机电设备、机动运输工具企业未在产品的主体构件上注明材料成分的标准牌号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17 行政处罚 对企业未依照规定申请取得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18 行政处罚 对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发生变化未依照规定办理重新审查手续及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称发生变化未依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19 行政处罚 对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在产品、包装或者说明书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20 行政处罚 对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产品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21 行政处罚 对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出租、出借或者转让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违法接受并使用他人提供的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调查风险:1、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2、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审核风险:1、审核不及时、不正确;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取利益。
决定风险:1、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3、法律法规依据运用错误;4、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送达风险:不及时送达法律文书。
结案风险:结案材料归档不及时,手续不完整。
立案风险:中

调查风险:高

告知风险:低

审核风险:中

决定风险:中

送达风险:低

结案风险:低
立案风险: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2、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
调查风险:1、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告知风险: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3、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审核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
决定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4、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送达风险: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送达、执行情况的监督。
结案风险:建立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 
立案风险:承办人、稽查人员负责人和药品生产、流通监管人员
调查风险:承办人、稽查负责人
告知风险:承办人
审核风险:稽查负责人
决定风险:分管局领导、局领导
送达风险:承办人
结案风险:稽查负责人、承办人
122 行政处罚 对伪造、变造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23 行政处罚 对企业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24 行政处罚 对承担发证产品检验工作的检验机构伪造检验结论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25 行政处罚 对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从事与其检验的列入目录产品相关的生产、销售活动,或者以其名义推荐或者监制、监销其检验的列入目录产品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26 行政处罚 对取得生产许可的企业未能持续保持取得生产许可的规定条件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27 行政处罚 对企业委托未取得与委托加工产品相应的生产许可的企业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28 行政处罚 对生产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有关汽车产品、车主的信息记录、未按照规定备案有关信息、召回计划未按照规定提交有关召回报告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29 行政处罚 对生产者、经营者不配合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缺陷调查、生产者未按照已备案的召回计划实施召回、生产者未将召回计划通报销售者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30 行政处罚 对生产者未停止生产、销售或者进口缺陷汽车产品、隐瞒缺陷情况、经责令召回拒不召回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31 行政处罚 对生产者未按规定更新备案信息、提交调查分析结果、保存汽车产品召回记录、发布缺陷汽车产品信息和召回信息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调查风险:1、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2、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审核风险:1、审核不及时、不正确;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取利益。
决定风险:1、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3、法律法规依据运用错误;4、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送达风险:不及时送达法律文书。
结案风险:结案材料归档不及时,手续不完整。
立案风险:中

调查风险:高

告知风险:低

审核风险:中

决定风险:中

送达风险:低

结案风险:低
立案风险: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2、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
调查风险:1、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告知风险: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3、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审核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
决定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4、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送达风险: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送达、执行情况的监督。
结案风险:建立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 
立案风险:承办人、稽查人员负责人和药品生产、流通监管人员
调查风险:承办人、稽查负责人
告知风险:承办人
审核风险:稽查负责人
决定风险:分管局领导、局领导
送达风险:承办人
结案风险:稽查负责人、承办人
132 行政处罚 对生产、销售利用残次零配件或者报废农业机械的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车架等部件拼装的农业机械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33 行政处罚 对农业机械销售者未依照规定建立、保存销售记录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34 行政处罚 对生产、进口的电器电子产品上或者产品说明书中未按照规定提供有关有毒有害物质含量、回收处理提示性说明等信息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35 行政处罚 对收购棉花不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排除有害物质后确定所收购棉花的类别、等级、数量或者对所收购的超出国家规定水分标准的棉花不进行技术处理或者对所收购的棉花不分类别、等级置放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36 行政处罚 对加工棉花不按照国家标准分拣、排除有害物质,不按照国家标准对棉花分等级加工、进行包装并标注标识,或者不按照国家标准成包组批放置及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棉花加工设备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37 行政处罚 对销售的棉花没有质量凭证,或者其包装、标识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质量凭证、标识与实物不符,或者经公证检验的棉花没有公证检验证书、国家储备棉没有粘贴公证检验标志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38 行政处罚 对承储国家储备棉未建立棉花入库、出库质量检查验收制度,或者入库、出库的国家储备棉实物与公证检验证书、标志不符,或者不按照国家规定维护、保养承储设施致使国家储备棉质量变异,或者将未经公证检验的棉花作为国家储备棉入库、出库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39 行政处罚 对棉花经营者伪造、变造、冒用棉花质量凭证、标识、公证检验证书、公证检验标志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40 行政处罚 对棉花经营者在棉花经营活动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41 行政处罚 对加油站未按照规定的标准改造车用乙醇汽油销售设备,造成车用乙醇汽油质量下降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调查风险:1、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2、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审核风险:1、审核不及时、不正确;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取利益。
决定风险:1、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3、法律法规依据运用错误;4、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送达风险:不及时送达法律文书。
结案风险:结案材料归档不及时,手续不完整。
立案风险:中

调查风险:高

告知风险:低

审核风险:中

决定风险:中

送达风险:低

结案风险:低
立案风险: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2、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
调查风险:1、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告知风险: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3、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审核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
决定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4、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送达风险: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送达、执行情况的监督。
结案风险:建立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 
立案风险:承办人、稽查人员负责人和药品生产、流通监管人员
调查风险:承办人、稽查负责人
告知风险:承办人
审核风险:稽查负责人
决定风险:分管局领导、局领导
送达风险:承办人
结案风险:稽查负责人、承办人
142 行政处罚 对销售车用乙醇汽油以外的其他车用汽油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43 行政处罚 对制造、销售未经考核合格的计量器具新产品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44 行政处罚 对制造、修理、销售的计量器具不合格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45 行政处罚 对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46 行政处罚 对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47 行政处罚 对制造、销售、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计量器具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48 行政处罚 对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49 行政处罚 对制造、销售和进口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50 行政处罚 对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各项最高计量标准未经考核合格而开展计量检定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51 行政处罚 对经营销售残次计量器具零配件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调查风险:1、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2、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审核风险:1、审核不及时、不正确;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取利益。
决定风险:1、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3、法律法规依据运用错误;4、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送达风险:不及时送达法律文书。
结案风险:结案材料归档不及时,手续不完整。
立案风险:中

调查风险:高

告知风险:低

审核风险:中

决定风险:中

送达风险:低

结案风险:低
立案风险: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2、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
调查风险:1、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告知风险: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3、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审核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
决定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4、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送达风险: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送达、执行情况的监督。
结案风险:建立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 
立案风险:承办人、稽查人员负责人和药品生产、流通监管人员
调查风险:承办人、稽查负责人
告知风险:承办人
审核风险:稽查负责人
决定风险:分管局领导、局领导
送达风险:承办人
结案风险:稽查负责人、承办人
152 行政处罚 对个体工商户制造、修理国家规定范围以外的计量器具或者不按照规定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53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54 行政处罚 对伪造、盗用、倒卖强制检定印、证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55 行政处罚 对获证生产者违反规范要求、定量包装商品生产者未经备案擅自使用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56 行政处罚 对生产、销售定量包装商品未正确、清晰地标注净含量及未标注净含量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57 行政处罚 对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标注净含量与其实际含量之差大于允许短缺量的件数以及样本的平均实际含量不符合规定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58 行政处罚 对不符合规定条件开展计量检定或者未经计量认证向社会提供公证数据,以及在计量考核、认证有效期内未保持原考核、认证条件,伪造检定、检测数据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59 行政处罚 对逾期未检定给送检单位造成损失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60 行政处罚 对负责计量器具新产品定型鉴定、型式批准或者样机试验的单位,对申请单位提供的样机、资料失密,给申请单位造成损失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61 行政处罚 对销售的计量器具不符合条件及销售禁止经销计量器具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调查风险:1、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2、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审核风险:1、审核不及时、不正确;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取利益。
决定风险:1、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3、法律法规依据运用错误;4、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送达风险:不及时送达法律文书。
结案风险:结案材料归档不及时,手续不完整。
立案风险:中

调查风险:高

告知风险:低

审核风险:中

决定风险:中

送达风险:低

结案风险:低
立案风险: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2、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
调查风险:1、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告知风险: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3、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审核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
决定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4、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送达风险: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送达、执行情况的监督。
结案风险:建立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 
立案风险:承办人、稽查人员负责人和药品生产、流通监管人员
调查风险:承办人、稽查负责人
告知风险:承办人
审核风险:稽查负责人
决定风险:分管局领导、局领导
送达风险:承办人
结案风险:稽查负责人、承办人
162 行政处罚 对违法使用计量器具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63 行政处罚 对以量值结算的商品未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计量器具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64 行政处罚 对经营者销售商品量的实际值与结算值不相符,计量偏差不符合规定,按照规定必须计量计费的估算计费,生产、销售定量预包装的商品未标明内装商品的净量值,计量偏差不符合规定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65 行政处罚 对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设备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66 行政处罚 对应当标注能源效率标识而未标注,未办理能源效率标识备案或者使用的能源效率标识不符合规定,伪造、冒用能源效率标识或者利用能源效率标识进行虚假宣传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67 行政处罚 对用能单位未按照规定配备、使用能源计量器具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68 行政处罚 对系统成员转让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条码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69 行政处罚 对未经核准注册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在商品包装上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或伪造商品条码的,或者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70 行政处罚 对经销的商品印有未经核准注册、备案或者伪造的商品条码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71 行政处罚 对委托人未取得厂商识别代码注册证书或者编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印刷企业承接其商品条码印制业务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调查风险:1、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2、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审核风险:1、审核不及时、不正确;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取利益。
决定风险:1、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3、法律法规依据运用错误;4、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送达风险:不及时送达法律文书。
结案风险:结案材料归档不及时,手续不完整。
立案风险:中

调查风险:高

告知风险:低

审核风险:中

决定风险:中

送达风险:低

结案风险:低
立案风险: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2、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
调查风险:1、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告知风险: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3、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审核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
决定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4、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送达风险: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送达、执行情况的监督。
结案风险:建立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 
立案风险:承办人、稽查人员负责人和药品生产、流通监管人员
调查风险:承办人、稽查负责人
告知风险:承办人
审核风险:稽查负责人
决定风险:分管局领导、局领导
送达风险:承办人
结案风险:稽查负责人、承办人
172 行政处罚 对商用密码检测、认证机构违反规定开展商用密码检测认证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73 行政处罚 对销售或者提供未经检测认证或者检测认证不合格的商用密码产品或者提供未经认证或者认证不合格的商用密码服务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74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认证活动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75 行政处罚 对境外认证机构未经登记在境内设立代表机构、经登记设立的境外认证机构代表机构在境内从事认证活动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76 行政处罚 对认证机构接受可能对认证活动的客观公正产生影响的资助,或者从事可能对认证活动的客观公正产生影响的产品开发、营销等活动,或者与认证委托人存在资产、管理方面的利益关系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77 行政处罚 对认证机构超出批准范围从事认证活动等四类情形及对与认证有关的检查机构、实验室增加、减少、遗漏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78 行政处罚 对认证机构以委托人未参加认证咨询或者认证培训等为理由,拒绝提供本认证机构业务范围内的认证服务,或者向委托人提出与认证活动无关的要求或者限制条件等六类行为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79 行政处罚 对认证机构和指定的认证机构出具虚假的认证结论,或者出具的认证结论严重失实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80 行政处罚 对认证人员从事认证活动不在认证机构执业或者同时在两个以上认证机构执业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81 行政处罚 对认证机构以及与认证有关的检查机构、实验室未经指定擅自从事列入目录产品的认证以及与认证有关的检查、检测活动及认证机构未经指定擅自从事列入目录产品的认证活动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调查风险:1、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2、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审核风险:1、审核不及时、不正确;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取利益。
决定风险:1、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3、法律法规依据运用错误;4、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送达风险:不及时送达法律文书。
结案风险:结案材料归档不及时,手续不完整。
立案风险:中

调查风险:高

告知风险:低

审核风险:中

决定风险:中

送达风险:低

结案风险:低
立案风险: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2、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
调查风险:1、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告知风险: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3、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审核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
决定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4、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送达风险: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送达、执行情况的监督。
结案风险:建立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 
立案风险:承办人、稽查人员负责人和药品生产、流通监管人员
调查风险:承办人、稽查负责人
告知风险:承办人
审核风险:稽查负责人
决定风险:分管局领导、局领导
送达风险:承办人
结案风险:稽查负责人、承办人
182 行政处罚 对指定的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超出指定的业务范围从事列入目录产品的认证以及与认证有关的检查、检测活动及指定的认证机构转让指定的认证业务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83 行政处罚 对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取得境外认可机构认可未备案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84 行政处罚 对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85 行政处罚 对认证机构受理认可申请,向申请人提出与认可活动无关的要求或者限制条件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86 行政处罚 对伪造、变造、出租、出借、冒用、买卖或者转让认证证书及转让或者倒卖认证标志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87 行政处罚 对认证委托人提供的样品与实际生产的产品不一致,未向认证机构申请认证证书变更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列入目录产品,向认证机构申请认证证书扩展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列入目录产品的行为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88 行政处罚 对获证产品及其销售包装上标注的认证证书所含内容与认证证书内容不一致,未按照规定使用认证标志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89 行政处罚 对混淆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90 行政处罚 对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91 行政处罚 对非法买卖或者转让认证证书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调查风险:1、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2、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审核风险:1、审核不及时、不正确;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取利益。
决定风险:1、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3、法律法规依据运用错误;4、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送达风险:不及时送达法律文书。
结案风险:结案材料归档不及时,手续不完整。
立案风险:中

调查风险:高

告知风险:低

审核风险:中

决定风险:中

送达风险:低

结案风险:低
立案风险: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2、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
调查风险:1、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告知风险: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3、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审核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
决定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4、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送达风险: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送达、执行情况的监督。
结案风险:建立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 
立案风险:承办人、稽查人员负责人和药品生产、流通监管人员
调查风险:承办人、稽查负责人
告知风险:承办人
审核风险:稽查负责人
决定风险:分管局领导、局领导
送达风险:承办人
结案风险:稽查负责人、承办人
192 行政处罚 对认证机构受到告诫或者警告后仍未改正,违反规定向认证对象出具认证证书的,发现认证对象未正确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未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在监督检查工作中不予配合和协助,拒绝、隐瞒或者不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93 行政处罚 对伪造、变造、冒用、非法买卖、转让、涂改认证证书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94 行政处罚 对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及标签上标注含有“有机”、“ORGANIC”等字样且可能误导公众认为该产品为有机产品的文字表述和图案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95 行政处罚 对认证机构对有机配料含量低于95%的加工产品进行有机认证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96 行政处罚 对认证机构、获证产品的认证委托人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97 行政处罚 对伪造、变造、冒用、非法买卖或者转让节能、低碳产品认证证书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98 行政处罚 对转让节能、低碳产品认证标志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199 行政处罚 对检验检测机构未依法取得资质认定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00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未按照规定标注资质认定标志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01 行政处罚 对检验检测机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调查风险:1、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2、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审核风险:1、审核不及时、不正确;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取利益。
决定风险:1、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3、法律法规依据运用错误;4、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送达风险:不及时送达法律文书。
结案风险:结案材料归档不及时,手续不完整。
立案风险:中

调查风险:高

告知风险:低

审核风险:中

决定风险:中

送达风险:低

结案风险:低
立案风险: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2、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
调查风险:1、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告知风险: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3、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审核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
决定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4、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送达风险: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送达、执行情况的监督。
结案风险:建立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 
立案风险:承办人、稽查人员负责人和药品生产、流通监管人员
调查风险:承办人、稽查负责人
告知风险:承办人
审核风险:稽查负责人
决定风险:分管局领导、局领导
送达风险:承办人
结案风险:稽查负责人、承办人
202 行政处罚 对检验检测机构违反规定,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认定证书或者标志,伪造、变造、冒用资质认定证书或者标志,使用已经过期或者被撤销、注销的资质认定证书或者标志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03 行政处罚 对未经许可从事特种设备生产活动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04 行政处罚 对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未经鉴定擅自用于制造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05 行政处罚 对未进行特种设备型式试验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06 行政处罚 对特种设备出厂时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随附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07 行政处罚 对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未书面告知监管部门即行施工的或者在验收后三十日内未将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移交使用单位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08 行政处罚 对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改造、重大修理以及锅炉清洗过程,未经监督检验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09 行政处罚 对未按要求对电梯进行校验、调试,发现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未及时告知和报告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10 行政处罚 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不再具备生产条件、生产许可证已经过期或者超出许可范围生产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11 行政处罚 对特种设备经营单位销售、出租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调查风险:1、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2、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审核风险:1、审核不及时、不正确;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取利益。
决定风险:1、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3、法律法规依据运用错误;4、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送达风险:不及时送达法律文书。
结案风险:结案材料归档不及时,手续不完整。
立案风险:中

调查风险:高

告知风险:低

审核风险:中

决定风险:中

送达风险:低

结案风险:低
立案风险: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2、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
调查风险:1、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告知风险: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3、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审核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
决定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4、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送达风险: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送达、执行情况的监督。
结案风险:建立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 
立案风险:承办人、稽查人员负责人和药品生产、流通监管人员
调查风险:承办人、稽查负责人
告知风险:承办人
审核风险:稽查负责人
决定风险:分管局领导、局领导
送达风险:承办人
结案风险:稽查负责人、承办人
212 行政处罚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等六类行为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13 行政处罚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14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进行充装,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气瓶充装活动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15 行政处罚 对未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管理、检测和作业,未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16 行政处罚 对运营使用单位未设置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人员,每日投入使用前未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未对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确认,未将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置于显著位置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17 行政处罚 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18 行政处罚 对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对特种设备事故迟报、谎报或者瞒报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19 行政处罚 对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20 行政处罚 对特种设备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21 行政处罚 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不履行岗位职责违反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调查风险:1、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2、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审核风险:1、审核不及时、不正确;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取利益。
决定风险:1、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3、法律法规依据运用错误;4、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送达风险:不及时送达法律文书。
结案风险:结案材料归档不及时,手续不完整。
立案风险:中

调查风险:高

告知风险:低

审核风险:中

决定风险:中

送达风险:低

结案风险:低
立案风险: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2、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
调查风险:1、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告知风险: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3、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审核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
决定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4、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送达风险: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送达、执行情况的监督。
结案风险:建立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 
立案风险:承办人、稽查人员负责人和药品生产、流通监管人员
调查风险:承办人、稽查负责人
告知风险:承办人
审核风险:稽查负责人
决定风险:分管局领导、局领导
送达风险:承办人
结案风险:稽查负责人、承办人
222 行政处罚 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未依法开展检验、检测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23 行政处罚 对拒不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24 行政处罚 对电梯使用单位未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24小时有效应答紧急呼救、电梯发生乘客被困故障时未及时采取措施并立即通知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到场救援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25 行政处罚 对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并保存电梯维护保养档案等四类情形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26 行政处罚 对燃气经营企业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27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及明知从事无证生产经营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28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29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一般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30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31 行政处罚 对未按规定要求生产经营食品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调查风险:1、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2、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审核风险:1、审核不及时、不正确;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取利益。
决定风险:1、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3、法律法规依据运用错误;4、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送达风险:不及时送达法律文书。
结案风险:结案材料归档不及时,手续不完整。
立案风险:中

调查风险:高

告知风险:低

审核风险:中

决定风险:中

送达风险:低

结案风险:低
立案风险: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2、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
调查风险:1、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告知风险: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3、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审核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
决定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4、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送达风险: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送达、执行情况的监督。
结案风险:建立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 
立案风险:承办人、稽查人员负责人和药品生产、流通监管人员
调查风险:承办人、稽查负责人
告知风险:承办人
审核风险:稽查负责人
决定风险:分管局领导、局领导
送达风险:承办人
结案风险:稽查负责人、承办人
232 行政处罚 对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及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33 行政处罚 对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的举办者允许未依法取得许可的食品经营者进入市场销售食品,或者未履行检查、报告等义务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34 行政处罚 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或者未履行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35 行政处罚 对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36 行政处罚 对拒绝、阻挠、干涉有关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事故调查处理、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37 行政处罚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反食品安全法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以外处罚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38 行政处罚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聘用违规人员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或安全管理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39 行政处罚 对认证机构出具虚假认证结论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40 行政处罚 对食品作虚假宣传且情节严重被决定暂停销售该食品仍然销售该食品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41 行政处罚 对从事对温度、湿度等有特殊要求的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未按照规定备案或者报告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调查风险:1、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2、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审核风险:1、审核不及时、不正确;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取利益。
决定风险:1、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3、法律法规依据运用错误;4、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送达风险:不及时送达法律文书。
结案风险:结案材料归档不及时,手续不完整。
立案风险:中

调查风险:高

告知风险:低

审核风险:中

决定风险:中

送达风险:低

结案风险:低
立案风险: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2、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
调查风险:1、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告知风险: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3、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审核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
决定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4、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送达风险: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送达、执行情况的监督。
结案风险:建立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 
立案风险:承办人、稽查人员负责人和药品生产、流通监管人员
调查风险:承办人、稽查负责人
告知风险:承办人
审核风险:稽查负责人
决定风险:分管局领导、局领导
送达风险:承办人
结案风险:稽查负责人、承办人
242 行政处罚 对利用会议、讲座、健康咨询等方式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43 行政处罚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但不符合食品所标注的企业标准规定的食品安全指标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44 行政处罚 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等单位有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违法情形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45 行政处罚 对发布未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食品检验机构出具的食品检验信息或者利用上述检验信息对食品、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等级评定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46 行政处罚 对销售的农产品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等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47 行政处罚 对乳制品生产企业在乳制品生产过程中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48 行政处罚 对生产、销售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乳品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49 行政处罚 对乳制品生产企业对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或者可能危害婴幼儿身体健康和生长发育的乳制品不停止生产、不召回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50 行政处罚 对乳制品销售者对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或者可能危害婴幼儿身体健康和生长发育的乳制品不停止销售、不追回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51 行政处罚 对乳制品生产企业和销售者在发生乳品质量安全事故后未报告、处置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调查风险:1、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2、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审核风险:1、审核不及时、不正确;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取利益。
决定风险:1、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3、法律法规依据运用错误;4、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送达风险:不及时送达法律文书。
结案风险:结案材料归档不及时,手续不完整。
立案风险:中

调查风险:高

告知风险:低

审核风险:中

决定风险:中

送达风险:低

结案风险:低
立案风险: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2、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
调查风险:1、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告知风险: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3、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审核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
决定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4、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送达风险: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送达、执行情况的监督。
结案风险:建立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 
立案风险:承办人、稽查人员负责人和药品生产、流通监管人员
调查风险:承办人、稽查负责人
告知风险:承办人
审核风险:稽查负责人
决定风险:分管局领导、局领导
送达风险:承办人
结案风险:稽查负责人、承办人
252 行政处罚 对许可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53 行政处罚 对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54 行政处罚 对食品生产者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食品生产许可证及未按规定在生产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55 行政处罚 对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事项发生变化未按规定申请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载明的同一食品类别内的事项发生变化未按规定报告,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56 行政处罚 对许可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食品经营许可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57 行政处罚 对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58 行政处罚 对食品经营者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未按规定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59 行政处罚 对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经营许可及食品经营者外设仓库地址发生变化未按规定报告,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60 行政处罚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在显著位置张贴或者公开展示相关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撕毁、涂改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或者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61 行政处罚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抽样提出异议处理申请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未按规定公示相关不合格产品信息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调查风险:1、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2、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审核风险:1、审核不及时、不正确;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取利益。
决定风险:1、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3、法律法规依据运用错误;4、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送达风险:不及时送达法律文书。
结案风险:结案材料归档不及时,手续不完整。
立案风险:中

调查风险:高

告知风险:低

审核风险:中

决定风险:中

送达风险:低

结案风险:低
立案风险: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2、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
调查风险:1、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告知风险: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3、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审核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
决定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4、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送达风险: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送达、执行情况的监督。
结案风险:建立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 
立案风险:承办人、稽查人员负责人和药品生产、流通监管人员
调查风险:承办人、稽查负责人
告知风险:承办人
审核风险:稽查负责人
决定风险:分管局领导、局领导
送达风险:承办人
结案风险:稽查负责人、承办人
262 行政处罚 对食盐零售单位销售散装食盐,或者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贮存、使用散装食盐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63 行政处罚 对未加碘食盐的标签未在显著位置标注“未加碘”字样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64 行政处罚 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未履行相应备案义务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65 行政处罚 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具备数据备份、故障恢复等技术条件不能保障网络食品交易数据和资料的可靠性与安全性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66 行政处罚 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按要求建立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制止及报告、严重违法行为平台服务停止、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等制度的或者未公开以上制度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67 行政处罚 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建立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档案、记录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相关信息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68 行政处罚 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按要求记录、保存食品交易信息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69 行政处罚 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设置专门的网络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或者指定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平台上的食品安全经营行为及信息进行检查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70 行政处罚 对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网上刊载食品信息不符合规定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71 行政处罚 对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公示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调查风险:1、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2、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审核风险:1、审核不及时、不正确;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取利益。
决定风险:1、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3、法律法规依据运用错误;4、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送达风险:不及时送达法律文书。
结案风险:结案材料归档不及时,手续不完整。
立案风险:中

调查风险:高

告知风险:低

审核风险:中

决定风险:中

送达风险:低

结案风险:低
立案风险: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2、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
调查风险:1、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告知风险: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3、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审核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
决定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4、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送达风险: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送达、执行情况的监督。
结案风险:建立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 
立案风险:承办人、稽查人员负责人和药品生产、流通监管人员
调查风险:承办人、稽查负责人
告知风险:承办人
审核风险:稽查负责人
决定风险:分管局领导、局领导
送达风险:承办人
结案风险:稽查负责人、承办人
272 行政处罚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要求公示特殊食品相关信息及通过网络销售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73 行政处罚 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供虚假信息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74 行政处罚 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以及分支机构或者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未履行相应备案义务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75 行政处罚 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按要求建立、执行并公开相关制度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76 行政处罚 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设置专门的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或者未按要求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并保存记录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77 行政处罚 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与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签订食品安全协议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78 行政处罚 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公示和更新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79 行政处罚 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提供的食品配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80 行政处罚 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未对送餐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和管理,或者送餐单位未对送餐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和管理,或者未按要求保存培训记录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81 行政处罚 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要求记录、保存网络订餐信息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调查风险:1、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2、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审核风险:1、审核不及时、不正确;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取利益。
决定风险:1、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3、法律法规依据运用错误;4、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送达风险:不及时送达法律文书。
结案风险:结案材料归档不及时,手续不完整。
立案风险:中

调查风险:高

告知风险:低

审核风险:中

决定风险:中

送达风险:低

结案风险:低
立案风险: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2、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
调查风险:1、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告知风险: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3、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审核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
决定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4、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送达风险: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送达、执行情况的监督。
结案风险:建立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 
立案风险:承办人、稽查人员负责人和药品生产、流通监管人员
调查风险:承办人、稽查负责人
告知风险:承办人
审核风险:稽查负责人
决定风险:分管局领导、局领导
送达风险:承办人
结案风险:稽查负责人、承办人
282 行政处罚 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进行抽查和监测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83 行政处罚 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按要求建立消费者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公开投诉举报方式,或者未对涉及消费者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及时进行处理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84 行政处罚 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或者网络销售的餐饮食品未与实体店销售的餐饮食品质量安全保持一致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85 行政处罚 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未履行相应的包装义务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86 行政处罚 对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未建立或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十一类情形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87 行政处罚 对批发市场开办者未与入场销售者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或者未印制统一格式的食用农产品销售凭证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88 行政处罚 对销售者未按要求配备与销售品种相适应的冷藏、冷冻设施或者温度、湿度和环境等不符合特殊要求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89 行政处罚 对销售未按规定进行检验的肉类或者销售标注虚假的食用农产品产地、生产者名称、生产者地址,标注伪造、冒用的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食用农产品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90 行政处罚 对销售者未按要求选择贮存服务提供者或者贮存服务提供者未履行食用农产品贮存相关义务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91 行政处罚 对销售者未按要求进行包装或者附加标签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调查风险:1、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2、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审核风险:1、审核不及时、不正确;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取利益。
决定风险:1、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3、法律法规依据运用错误;4、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送达风险:不及时送达法律文书。
结案风险:结案材料归档不及时,手续不完整。
立案风险:中

调查风险:高

告知风险:低

审核风险:中

决定风险:中

送达风险:低

结案风险:低
立案风险: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2、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
调查风险:1、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告知风险: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3、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审核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
决定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4、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送达风险: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送达、执行情况的监督。
结案风险:建立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 
立案风险:承办人、稽查人员负责人和药品生产、流通监管人员
调查风险:承办人、稽查负责人
告知风险:承办人
审核风险:稽查负责人
决定风险:分管局领导、局领导
送达风险:承办人
结案风险:稽查负责人、承办人
292 行政处罚 对销售者未按要求公布食用农产品相关信息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93 行政处罚 对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书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94 行政处罚 对注册人变更不影响产品安全性、营养充足性以及特殊医学用途临床效果的事项未依法申请变更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95 行政处罚 对申请人变更不影响产品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事项未依法申请变更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96 行政处罚 对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证书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97 行政处罚 对违反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包装标签规定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98 行政处罚 对擅自转让及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保健食品注册证书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299 行政处罚 对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记录保存或者食品添加剂的贮存、标示不符合要求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00 行政处罚 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照要求进行信息公示和更新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01 行政处罚 对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在网上刊载的食品信息与食品标签或者标识不一致或者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照规定标注产品信息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调查风险:1、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2、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审核风险:1、审核不及时、不正确;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取利益。
决定风险:1、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3、法律法规依据运用错误;4、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送达风险:不及时送达法律文书。
结案风险:结案材料归档不及时,手续不完整。
立案风险:中

调查风险:高

告知风险:低

审核风险:中

决定风险:中

送达风险:低

结案风险:低
立案风险: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2、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
调查风险:1、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告知风险: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3、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审核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
决定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4、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送达风险: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送达、执行情况的监督。
结案风险:建立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 
立案风险:承办人、稽查人员负责人和药品生产、流通监管人员
调查风险:承办人、稽查负责人
告知风险:承办人
审核风险:稽查负责人
决定风险:分管局领导、局领导
送达风险:承办人
结案风险:稽查负责人、承办人
302 行政处罚 对贮存、运输食品的容器、工具、设备和对食品的温度、湿度控制不符合要求或者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03 行政处罚 对以会议、讲座、健康咨询等形式宣传推介保健食品在许可的经营场所以外进行现场销售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04 行政处罚 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使用餐厨废弃物或者餐厨废弃物的提炼物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05 行政处罚 对食品小作坊未取得登记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06 行政处罚 对食品小作坊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07 行政处罚 对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不得生产加工食品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08 行政处罚 对小餐饮、食品摊贩不符合规定条件等四类情形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09 行政处罚 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未在显著位置摆放相关证明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10 行政处罚 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反规定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以外处罚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11 行政处罚 对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调查风险:1、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2、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审核风险:1、审核不及时、不正确;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取利益。
决定风险:1、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3、法律法规依据运用错误;4、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送达风险:不及时送达法律文书。
结案风险:结案材料归档不及时,手续不完整。
立案风险:中

调查风险:高

告知风险:低

审核风险:中

决定风险:中

送达风险:低

结案风险:低
立案风险: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2、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
调查风险:1、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告知风险: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3、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审核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
决定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4、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送达风险: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送达、执行情况的监督。
结案风险:建立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 
立案风险:承办人、稽查人员负责人和药品生产、流通监管人员
调查风险:承办人、稽查负责人
告知风险:承办人
审核风险:稽查负责人
决定风险:分管局领导、局领导
送达风险:承办人
结案风险:稽查负责人、承办人
312 行政处罚 对拒绝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13 行政处罚 对除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14 行政处罚 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15 行政处罚 对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16 行政处罚 对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17 行政处罚 对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销售、收购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18 行政处罚 对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19 行政处罚 对经营者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20 行政处罚 对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21 行政处罚 对经营者利用在交易中的优势地位从事不公平价格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调查风险:1、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2、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审核风险:1、审核不及时、不正确;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取利益。
决定风险:1、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3、法律法规依据运用错误;4、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送达风险:不及时送达法律文书。
结案风险:结案材料归档不及时,手续不完整。
立案风险:中

调查风险:高

告知风险:低

审核风险:中

决定风险:中

送达风险:低

结案风险:低
立案风险: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2、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
调查风险:1、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告知风险: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3、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审核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
决定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4、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送达风险: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送达、执行情况的监督。
结案风险:建立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 
立案风险:承办人、稽查人员负责人和药品生产、流通监管人员
调查风险:承办人、稽查负责人
告知风险:承办人
审核风险:稽查负责人
决定风险:分管局领导、局领导
送达风险:承办人
结案风险:稽查负责人、承办人
322 行政处罚 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未经核准注册在市场销售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23 行政处罚 对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或者将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作为未注册商标使用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24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者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25 行政处罚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26 行政处罚 对商标代理机构违法办理商标事宜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27 行政处罚 对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未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28 行政处罚 对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人没有对商标的使用进行有效的管理或控制致使该商标使用的商品达不到其使用管理规则的要求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29 行政处罚 对假冒专利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30 行政处罚 对明知其他单位和个人假冒专利,而为其提供资金、场所、生产设备、运输、销售、广告、印刷等生产经营的便利条件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31 行政处罚 对允许未提供专利证书或者其他证明文件的产品或者技术以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技术名义参展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调查风险:1、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2、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审核风险:1、审核不及时、不正确;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取利益。
决定风险:1、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3、法律法规依据运用错误;4、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送达风险:不及时送达法律文书。
结案风险:结案材料归档不及时,手续不完整。
立案风险:中

调查风险:高

告知风险:低

审核风险:中

决定风险:中

送达风险:低

结案风险:低
立案风险: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2、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
调查风险:1、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告知风险: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3、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审核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
决定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4、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送达风险: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送达、执行情况的监督。
结案风险:建立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 
立案风险:承办人、稽查人员负责人和药品生产、流通监管人员
调查风险:承办人、稽查负责人
告知风险:承办人
审核风险:稽查负责人
决定风险:分管局领导、局领导
送达风险:承办人
结案风险:稽查负责人、承办人
332 行政处罚 对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33 行政处罚 对侵犯世界博览会标志专有权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34 行政处罚 对特殊标志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擅自改变特殊标志文字、图形,许可他人使用特殊标志未签订使用合同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未备案存查,超出核准登记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使用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35 行政处罚 对给特殊标志所有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36 行政处罚 对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隐匿被查封、扣押财物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37 行政处罚 对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38 行政处罚 对非法印制烟草制品商标标识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39 行政处罚 对倒卖烟草专卖品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40 行政处罚 对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违反规定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41 行政处罚 对未经许可,擅自设立文物商店、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或者擅自从事文物的商业经营活动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调查风险:1、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2、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审核风险:1、审核不及时、不正确;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取利益。
决定风险:1、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3、法律法规依据运用错误;4、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送达风险:不及时送达法律文书。
结案风险:结案材料归档不及时,手续不完整。
立案风险:中

调查风险:高

告知风险:低

审核风险:中

决定风险:中

送达风险:低

结案风险:低
立案风险: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2、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
调查风险:1、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告知风险: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3、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审核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
决定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4、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送达风险: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送达、执行情况的监督。
结案风险:建立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 
立案风险:承办人、稽查人员负责人和药品生产、流通监管人员
调查风险:承办人、稽查负责人
告知风险:承办人
审核风险:稽查负责人
决定风险:分管局领导、局领导
送达风险:承办人
结案风险:稽查负责人、承办人
342 行政处罚 对文物商店从事文物拍卖经营活动、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从事文物购销经营活动、拍卖企业拍卖的文物未经审核、文物收藏单位从事文物的商业经营活动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43 行政处罚 对在拆解或者处置过程中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电器电子等产品,设计使用列入国家禁止使用名录的有毒有害物质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44 行政处罚 对销售没有再利用产品标识的再利用电器电子产品、没有再制造或者翻新产品标识的再制造或者翻新产品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45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46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务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47 行政处罚 对违反规定收购和销售国家统一收购的矿产品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48 行政处罚 对制造、销售仿真枪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49 行政处罚 对擅自设立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或者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50 行政处罚 对擅自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51 行政处罚 对印制人民币企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研制、仿制、引进、销售、购买和使用印制人民币所特有的防伪材料、防伪技术、防伪工艺和专用设备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调查风险:1、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2、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审核风险:1、审核不及时、不正确;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取利益。
决定风险:1、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3、法律法规依据运用错误;4、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送达风险:不及时送达法律文书。
结案风险:结案材料归档不及时,手续不完整。
立案风险:中

调查风险:高

告知风险:低

审核风险:中

决定风险:中

送达风险:低

结案风险:低
立案风险: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2、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
调查风险:1、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告知风险: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3、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审核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
决定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4、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送达风险: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送达、执行情况的监督。
结案风险:建立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 
立案风险:承办人、稽查人员负责人和药品生产、流通监管人员
调查风险:承办人、稽查负责人
告知风险:承办人
审核风险:稽查负责人
决定风险:分管局领导、局领导
送达风险:承办人
结案风险:稽查负责人、承办人
352 行政处罚 对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及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53 行政处罚 对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注册商标标识、广告宣传品违反国家有关注册商标、广告印刷管理规定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54 行政处罚 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销售未经检验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55 行政处罚 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向未经许可违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56 行政处罚 对特许人在推广、宣传活动中有欺骗、误导的、发布的广告中含有宣传被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收益的内容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57 行政处罚 对单位或者个人违反规定买卖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58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药品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59 行政处罚 对销售假药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60 行政处罚 对销售劣药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61 行政处罚 对销售假药、销售劣药且情节严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调查风险:1、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2、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审核风险:1、审核不及时、不正确;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取利益。
决定风险:1、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3、法律法规依据运用错误;4、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送达风险:不及时送达法律文书。
结案风险:结案材料归档不及时,手续不完整。
立案风险:中

调查风险:高

告知风险:低

审核风险:中

决定风险:中

送达风险:低

结案风险:低
立案风险: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2、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
调查风险:1、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告知风险: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3、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审核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
决定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4、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送达风险: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送达、执行情况的监督。
结案风险:建立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 
立案风险:承办人、稽查人员负责人和药品生产、流通监管人员
调查风险:承办人、稽查负责人
告知风险:承办人
审核风险:稽查负责人
决定风险:分管局领导、局领导
送达风险:承办人
结案风险:稽查负责人、承办人
362 行政处罚 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假药、劣药或者禁止经营的药品而为其提供储存、运输等便利条件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63 行政处罚 对伪造、变造、出租、出借、非法买卖许可证或者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64 行政处罚 对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手段骗取药品经营许可等许可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65 行政处罚 对应当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药品、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66 行政处罚 对销售使用未经审评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者容器生产药品、使用未经核准的标签、说明书药品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67 行政处罚 对药品经营企业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68 行政处罚 对药品包装未按照规定印有、贴有标签或者附有说明书,标签、说明书未按照规定注明相关信息或者印有规定标志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69 行政处罚 对药品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70 行政处罚 对药品经营企业购销药品未按照规定进行记录,零售药品未正确说明用法、用量等事项,或者未按照规定调配处方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71 行政处罚 对医疗机构将其配制的制剂在市场上销售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调查风险:1、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2、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审核风险:1、审核不及时、不正确;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取利益。
决定风险:1、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3、法律法规依据运用错误;4、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送达风险:不及时送达法律文书。
结案风险:结案材料归档不及时,手续不完整。
立案风险:中

调查风险:高

告知风险:低

审核风险:中

决定风险:中

送达风险:低

结案风险:低
立案风险: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2、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
调查风险:1、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告知风险: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3、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审核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
决定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4、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送达风险: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送达、执行情况的监督。
结案风险:建立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 
立案风险:承办人、稽查人员负责人和药品生产、流通监管人员
调查风险:承办人、稽查负责人
告知风险:承办人
审核风险:稽查负责人
决定风险:分管局领导、局领导
送达风险:承办人
结案风险:稽查负责人、承办人
372 行政处罚 对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报告疑似药品不良反应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73 行政处罚 对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拒不配合召回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74 行政处罚 对药品经营企业违反规定聘用人员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75 行政处罚 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在药品购销中给予、收受回扣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或者有关人员给予使用其药品的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药师等有关人员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76 行政处罚 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的负责人、采购人员等有关人员在药品购销中收受其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代理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77 行政处罚 对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其他单位违反药品相关质量管理规范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78 行政处罚 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疫苗配送单位违反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有关冷链储存、运输要求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79 行政处罚 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疫苗配送单位有其他违反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80 行政处罚 对炮制中药饮片应当备案而未备案或者备案时提供虚假材料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81 行政处罚 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企业未依照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年度种植计划进行种植、未依照规定报告种植情况、未依照规定储存麻醉药品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调查风险:1、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2、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审核风险:1、审核不及时、不正确;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取利益。
决定风险:1、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3、法律法规依据运用错误;4、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送达风险:不及时送达法律文书。
结案风险:结案材料归档不及时,手续不完整。
立案风险:中

调查风险:高

告知风险:低

审核风险:中

决定风险:中

送达风险:低

结案风险:低
立案风险: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2、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
调查风险:1、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告知风险: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3、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审核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
决定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4、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送达风险: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送达、执行情况的监督。
结案风险:建立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 
立案风险:承办人、稽查人员负责人和药品生产、流通监管人员
调查风险:承办人、稽查负责人
告知风险:承办人
审核风险:稽查负责人
决定风险:分管局领导、局领导
送达风险:承办人
结案风险:稽查负责人、承办人
382 行政处罚 对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违反规定储存、销售或者销毁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83 行政处罚 对违反规定运输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84 行政处罚 对提供虚假材料、隐瞒有关情况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经营资格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85 行政处罚 对其他单位使用现金进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交易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86 行政处罚 对发生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被盗、被抢、丢失案件的单位未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或者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报告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87 行政处罚 对依法取得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或者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等资格的单位倒卖、转让、出租、出借、涂改其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许可证明文件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88 行政处罚 对药品经营企业未对购销人员进行培训并建立档案及未按照规定留存有关资料、销售凭证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89 行政处罚 对药品经营企业未加强对药品销售人员的管理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90 行政处罚 对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药品未开具标明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等内容的销售凭证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91 行政处罚 对经营企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从事无证生产、经营药品而为其提供药品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调查风险:1、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2、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审核风险:1、审核不及时、不正确;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取利益。
决定风险:1、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3、法律法规依据运用错误;4、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送达风险:不及时送达法律文书。
结案风险:结案材料归档不及时,手续不完整。
立案风险:中

调查风险:高

告知风险:低

审核风险:中

决定风险:中

送达风险:低

结案风险:低
立案风险: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2、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
调查风险:1、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告知风险: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3、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审核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
决定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4、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送达风险: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送达、执行情况的监督。
结案风险:建立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 
立案风险:承办人、稽查人员负责人和药品生产、流通监管人员
调查风险:承办人、稽查负责人
告知风险:承办人
审核风险:稽查负责人
决定风险:分管局领导、局领导
送达风险:承办人
结案风险:稽查负责人、承办人
392 行政处罚 对药品零售企业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及在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销售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93 行政处罚 对经营企业以搭售、买药品赠药品、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94 行政处罚 对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以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95 行政处罚 对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发现其经营、使用的药品存在安全隐患未立即停止销售或者使用该药品,未通知药品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96 行政处罚 对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拒绝配合药品生产企业或者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有关药品安全隐患调查、拒绝协助药品生产企业召回药品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97 行政处罚 对药品、医疗器械使用单位使用过期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98 行政处罚 对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399 行政处罚 对申请医疗器械行政许可时提供虚假资料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相关医疗器械许可证件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400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未经备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未经备案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未备案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已经备案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401 行政处罚 对备案时提供虚假材料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调查风险:1、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2、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审核风险:1、审核不及时、不正确;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取利益。
决定风险:1、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3、法律法规依据运用错误;4、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送达风险:不及时送达法律文书。
结案风险:结案材料归档不及时,手续不完整。
立案风险:中

调查风险:高

告知风险:低

审核风险:中

决定风险:中

送达风险:低

结案风险:低
立案风险: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2、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
调查风险:1、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告知风险: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3、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审核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
决定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4、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送达风险: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送达、执行情况的监督。
结案风险:建立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 
立案风险:承办人、稽查人员负责人和药品生产、流通监管人员
调查风险:承办人、稽查负责人
告知风险:承办人
审核风险:稽查负责人
决定风险:分管局领导、局领导
送达风险:承办人
结案风险:稽查负责人、承办人
402 行政处罚 对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有关规定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403 行政处罚 对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有关规定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404 行政处罚 对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有关规定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405 行政处罚 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和检验机构违反条例规定使用人员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406 行政处罚 对生产企业未报告相关情况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407 行政处罚 对未办理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408 行政处罚 对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擅自变更经营场所、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库房地址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依法办理延续手续仍继续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409 行政处罚 对违反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要求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410 行政处罚 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未按照要求提交质量管理体系年度自查报告,或者违反规定为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专门提供贮存、运输服务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411 行政处罚 对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未按照规定办理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变更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调查风险:1、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2、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审核风险:1、审核不及时、不正确;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取利益。
决定风险:1、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3、法律法规依据运用错误;4、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送达风险:不及时送达法律文书。
结案风险:结案材料归档不及时,手续不完整。
立案风险:中

调查风险:高

告知风险:低

审核风险:中

决定风险:中

送达风险:低

结案风险:低
立案风险: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2、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
调查风险:1、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告知风险: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3、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审核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
决定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4、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送达风险: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送达、执行情况的监督。
结案风险:建立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 
立案风险:承办人、稽查人员负责人和药品生产、流通监管人员
调查风险:承办人、稽查负责人
告知风险:承办人
审核风险:稽查负责人
决定风险:分管局领导、局领导
送达风险:承办人
结案风险:稽查负责人、承办人
412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从事网络第三类医疗器械销售,未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从事网络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413 行政处罚 对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未按照规定备案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414 行政处罚 对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未按照要求展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415 行政处罚 对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变更的、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质量管理制度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416 行政处罚 对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条件发生变化不再满足规定要求、不配合监督检查或者拒绝、隐瞒、不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数据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417 行政处罚 对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超出经营范围销售、将非消费者自行使用的医疗器械销售给消费者个人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418 行政处罚 对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未按规定购进、使用医疗器和落实相关制度要求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419 行政处罚 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未按要求提供维护维修服务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维护维修所必需的材料和信息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420 行政处罚 对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生产经营企业和维修服务机构等不配合监督检查,或者拒绝、隐瞒、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421 行政处罚 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发现其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可能为缺陷产品的未立即暂停销售或者使用该医疗器械、及时通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并报告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调查风险:1、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2、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审核风险:1、审核不及时、不正确;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取利益。
决定风险:1、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3、法律法规依据运用错误;4、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送达风险:不及时送达法律文书。
结案风险:结案材料归档不及时,手续不完整。
立案风险:中

调查风险:高

告知风险:低

审核风险:中

决定风险:中

送达风险:低

结案风险:低
立案风险: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2、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
调查风险:1、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告知风险: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3、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审核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
决定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4、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送达风险: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送达、执行情况的监督。
结案风险:建立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 
立案风险:承办人、稽查人员负责人和药品生产、流通监管人员
调查风险:承办人、稽查负责人
告知风险:承办人
审核风险:稽查负责人
决定风险:分管局领导、局领导
送达风险:承办人
结案风险:稽查负责人、承办人
422 行政处罚 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拒绝配合有关医疗器械缺陷调查、拒绝协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召回医疗器械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423 行政处罚 对经营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424 行政处罚 对经营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或者不符合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的化妆品,更改化妆品使用期限,化妆品经营者擅自配制化妆品或者经营变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在责令停止或者暂停经营后拒不停止或者暂停经营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425 行政处罚 对上市销售、经营或者进口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未依照规定设质量安全负责人、未依照规定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426 行政处罚 对未依照规定公布化妆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未依照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产品销售记录制度,未依照规定贮存、运输化妆品,未依照规定监测、报告化妆品不良反应或者对化妆品不良反应调查不予配合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427 行政处罚 对伪造、变造、出租、出借或者转让化妆品许可证件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428 行政处罚 对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展销会举办者未依照规定履行审查、检查、制止、报告等管理义务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429 行政处罚 对发卡企业未在开展单用途卡业务之日起30日内办理备案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430 行政处罚 对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违反《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至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431 行政处罚 对零售商或者供应商违反《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调查风险:1、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2、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审核风险:1、审核不及时、不正确;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取利益。
决定风险:1、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3、法律法规依据运用错误;4、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送达风险:不及时送达法律文书。
结案风险:结案材料归档不及时,手续不完整。
立案风险:中

调查风险:高

告知风险:低

审核风险:中

决定风险:中

送达风险:低

结案风险:低
立案风险: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2、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
调查风险:1、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告知风险: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3、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审核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
决定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4、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送达风险: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送达、执行情况的监督。
结案风险:建立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 
立案风险:承办人、稽查人员负责人和药品生产、流通监管人员
调查风险:承办人、稽查负责人
告知风险:承办人
审核风险:稽查负责人
决定风险:分管局领导、局领导
送达风险:承办人
结案风险:稽查负责人、承办人
432 行政处罚 对零售商违反《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规定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433 行政处罚 对美容美发经营者违反《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434 行政处罚 对餐饮经营者违反《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435 行政处罚 对家庭服务机构未公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投诉监督电话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436 行政处罚 对家庭服务机构未按要求建立工作档案、跟踪管理制度,对消费者和家庭服务员之间的投诉不予妥善处理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437 行政处罚 对家庭服务机构未按要求提供信息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438 行政处罚 对家庭服务机构违反《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439 行政处罚 对家庭服务机构未按要求订立家庭服务合同的,拒绝家庭服务员获取家庭服务合同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440 行政处罚 对经营者违反《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五条规定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441 行政处罚 对经营者违反《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八条规定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调查风险:1、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2、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审核风险:1、审核不及时、不正确;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取利益。
决定风险:1、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3、法律法规依据运用错误;4、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送达风险:不及时送达法律文书。
结案风险:结案材料归档不及时,手续不完整。
立案风险:中

调查风险:高

告知风险:低

审核风险:中

决定风险:中

送达风险:低

结案风险:低
立案风险: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2、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
调查风险:1、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告知风险: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3、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审核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
决定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4、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送达风险: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送达、执行情况的监督。
结案风险:建立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 
立案风险:承办人、稽查人员负责人和药品生产、流通监管人员
调查风险:承办人、稽查负责人
告知风险:承办人
审核风险:稽查负责人
决定风险:分管局领导、局领导
送达风险:承办人
结案风险:稽查负责人、承办人
442 行政处罚 对经营者违反《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四条规定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443 行政处罚 对违反《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有关规定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444 行政处罚 对违反《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有关规定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445 行政处罚 对洗染经营者违反《洗染业管理办法》规定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446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资质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447 行政处罚 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出售不具备再制造条件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等三类情形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448 行政处罚 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对回收的报废机动车,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并将注销证明转交机动车所有人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449 行政处罚 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未如实记录本企业回收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等主要部件的数量、型号、流向等信息并上传至报废机动车回收信息系统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450 行政处罚 对回收拆解企业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认定书》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451 行政处罚 对回收拆解企业未按照要求备案分支机构、回收拆解企业的分支机构对报废机动车进行拆解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调查风险:1、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2、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审核风险:1、审核不及时、不正确;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取利益。
决定风险:1、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3、法律法规依据运用错误;4、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送达风险:不及时送达法律文书。
结案风险:结案材料归档不及时,手续不完整。
立案风险:中

调查风险:高

告知风险:低

审核风险:中

决定风险:中

送达风险:低

结案风险:低
立案风险: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2、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
调查风险:1、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告知风险: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3、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审核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
决定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4、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送达风险: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送达、执行情况的监督。
结案风险:建立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 
立案风险:承办人、稽查人员负责人和药品生产、流通监管人员
调查风险:承办人、稽查负责人
告知风险:承办人
审核风险:稽查负责人
决定风险:分管局领导、局领导
送达风险:承办人
结案风险:稽查负责人、承办人
452 行政处罚 对回收拆解企业违规开具或者发放《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或者未按照规定对已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的报废机动车进行拆解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453 行政处罚 对回收拆解企业未在其资质认定的拆解经营场地内对回收的报废机动车予以拆解,或者交易报废机动车整车、拼装车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454 行政处罚 对回收拆解企业未建立生产经营全覆盖的电子监控系统,或者录像保存不足1年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455 行政处罚 对回收拆解企业未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要求,对报废新能源汽车的废旧动力蓄电池或者其他类型储能设施进行拆卸、收集、贮存、运输及回收利用的,或者未将报废新能源汽车车辆识别代号及动力蓄电池编码、数量、型号、流向等信息录入有关平台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456 行政处罚 对对外劳务合作企业以商务、旅游、留学等名义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等三类情形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457 行政处罚 对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未依照《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规定缴存或者补足备用金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458 行政处罚 对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未安排劳务人员接受培训,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等三类情形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459 行政处罚 对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未与国外雇主订立劳务合作合同,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等六种情形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460 行政处罚 对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未将服务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劳务合作合同副本以及劳务人员名单报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等四种情形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461 行政处罚 对市场经营者违反《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调查风险:1、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2、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审核风险:1、审核不及时、不正确;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取利益。
决定风险:1、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3、法律法规依据运用错误;4、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送达风险:不及时送达法律文书。
结案风险:结案材料归档不及时,手续不完整。
立案风险:中
调查风险:高
告知风险:低
审核风险:中
决定风险:中
送达风险:低
结案风险:低
立案风险: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2、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
调查风险:1、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告知风险: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3、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审核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
决定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4、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送达风险: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送达、执行情况的监督。
结案风险:建立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 
立案风险:承办人、稽查人员负责人和药品生产、流通监管人员
调查风险:承办人、稽查负责人
告知风险:承办人
审核风险:稽查负责人
决定风险:分管局领导、局领导
送达风险:承办人
结案风险:稽查负责人、承办人
462 行政处罚 对家电维修经营者违反《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规定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463 行政处罚 对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未按照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的要求报送投资信息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464 行政处罚 对未遵守国家有关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规定,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告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情况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465 行政处罚 对未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志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466 行政处罚 对违反《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处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7
467 行政强制 查封、扣押与涉嫌违法广告直接相关的广告物品、经营工具、设备等财物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6 审核风险:1、审核不及时、不正确;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取利益。
调查风险:1、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2、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决定风险:1、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3、法律法规依据运用错误;4、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送达风险:不及时送达法律文书。
监管风险:未对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等行为作出处理;因监管不力而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
审核风险:中
调查风险:高
告知风险:低
决定风险:中
送达风险:低
监管风险:中
审核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
调查风险:1.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告知风险: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3、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决定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4、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送达风险: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送达、执行情况的监督。
监管风险:1、对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依纪给予行政处分;2、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审核风险:承办人、稽查人员负责人和药品生产、流通监管人员
调查风险:承办人、稽查负责人
告知风险:承办人
决定风险:分管局领导、局领导
送达风险:承办人
监管风险:检查验收人员
468 行政强制 查封、扣押与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财物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6
469 行政强制 查封、扣押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有其他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以及直接用于生产、销售该项产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生产工具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6
470 行政强制 查封、扣押对有证据表明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或者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及对流入市场的达到报废条件或者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6
471 行政强制 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存在安全隐患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查封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6
472 行政强制 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6
473 行政强制 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是假冒专利的产品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6 审核风险:1、审核不及时、不正确;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取利益。
调查风险:1、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2、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决定风险:1、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3、法律法规依据运用错误;4、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送达风险:不及时送达法律文书。
监管风险:未对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等行为作出处理;因监管不力而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
审核风险:中
调查风险:高
告知风险:低
决定风险:中
送达风险:低
监管风险:中
审核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
调查风险:1.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告知风险: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3、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决定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4、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送达风险: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送达、执行情况的监督。
监管风险:1、对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依纪给予行政处分;2、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审核风险:承办人、稽查人员负责人和药品生产、流通监管人员
调查风险:承办人、稽查负责人
告知风险:承办人
决定风险:分管局领导、局领导
送达风险:承办人
监管风险:检查验收人员
474 行政强制 查封涉嫌从事无照经营的场所,查封、扣押涉嫌用于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物品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6
475 行政强制 查封、扣押相关企业与直销活动有关的材料和非法财物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6
476 行政强制 查封、扣押涉嫌传销的有关合同、票据、账簿等资料和涉嫌专门用于传销的产品(商品)、工具、设备、原材料等财物,查封涉嫌传销的经营场所,申请司法机关冻结有证据证明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6
477 行政强制 查封、扣押涉嫌非法生产、销售军服或者军服仿制品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6
478 行政强制 查封、扣押涉嫌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或者其他有严重质量问题的棉花以及专门用于生产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棉花的设备、工具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6
479 行政强制 查封、扣押有证据表明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列入目录产品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6 审核风险:1、审核不及时、不正确;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取利益。
调查风险:1、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2、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决定风险:1、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3、法律法规依据运用错误;4、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送达风险:不及时送达法律文书。
监管风险:未对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等行为作出处理;因监管不力而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
审核风险:中
调查风险:高
告知风险:低
决定风险:中
送达风险:低
监管风险:中
审核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
调查风险:1.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告知风险: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3、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决定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4、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送达风险: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送达、执行情况的监督。
监管风险:1、对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依纪给予行政处分;2、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审核风险:承办人、稽查人员负责人和药品生产、流通监管人员
调查风险:承办人、稽查负责人
告知风险:承办人
决定风险:分管局领导、局领导
送达风险:承办人
监管风险:检查验收人员
480 行政强制 查封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场所,扣押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化学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使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原材料、设备、运输工具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6
481 行政强制 逾期不缴纳罚款或违法所得的加处罚款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6
482 行政强制 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是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物品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6
483 行政强制 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侵犯世界博览会标志专有权的物品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6
484 行政强制 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存在严重缺陷可能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6
485 行政强制 查封、扣押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其有关材料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6 审核风险:1、审核不及时、不正确;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取利益。
调查风险:1、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2、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决定风险:1、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3、法律法规依据运用错误;4、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送达风险:不及时送达法律文书。
监管风险:未对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等行为作出处理;因监管不力而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
审核风险:中
调查风险:高
告知风险:低
决定风险:中
送达风险:低
监管风险:中
审核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
调查风险:1.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告知风险: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3、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决定风险: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4、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送达风险: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送达、执行情况的监督。
监管风险:1、对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依纪给予行政处分;2、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审核风险:承办人、稽查人员负责人和药品生产、流通监管人员
调查风险:承办人、稽查负责人
告知风险:承办人
决定风险:分管局领导、局领导
送达风险:承办人
监管风险:检查验收人员
486 行政强制 查封、扣押存在或者疑似存在质量问题的疫苗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6
487 行政强制 查封、扣押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查封、扣押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医疗器械、违法使用的零配件、原材料以及用于违法生产医疗器械的工具、设备,查封违反规定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6
488 行政强制 查封、扣押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化妆品及其原料、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包装材料以及有证据证明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查封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6
489 行政确认 股权(基金份额、证券除外)出质登记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5 受理环节: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受理;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未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事前:1、加强廉政教育,开展警示活动;2、制定受理、审核、审批操作规程;3、制定考核奖惩办法;4、主动公布办事指南和监督电话。
事后:1.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2.对问题轻微者予以诫勉谈话,限期办结或限期纠正弥补;3.对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依纪给予行政处分;4.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受理材料初审人员
审查环节: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把关不严,造成纠纷或财产损失;未依法对股权出质登记申报材料审核、提出预审意见 行政审批负责人
决定环节: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超越法定权限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对符合股权出质登记条件的申请人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登记决定 行政审批负责人
送达环节:未及时送达文件。 办证人员
事后监管环节:在股权出质登记过程中有腐败行为的;因监管不力而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 检查验收人员
490 行政裁决 企业名称争议裁决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4 受理环节: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名称争议裁决不予受理;未依法说明不受理企业名称争议裁决的理由;依法应当公开企业名称争议裁决事项和申请所需材料而不公开;未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事前:1、加强廉政教育,开展警示活动;2、制定受理、审核、审批操作规程;3、制定考核奖惩办法;4、主动公布办事指南和监督电话。
事后:1.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2.对问题轻微者予以诫勉谈话,限期办结或限期纠正弥补;3.对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依纪给予行政处分;4.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受理材料初审人员
审理环节:未将有关名称争议情况书面告知被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在1个月内对争议问题提交书面意见。未在规定时间内,依法查证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企业名称登记注册的情况;未调查核实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有关争议的情况。 行政审批负责人
裁决环节:未根据事实和法律、法规做出裁决,制作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裁决书(未说明裁决的理由、依据及相关权利)。 行政审批负责人
执行环节:裁决生效后,争议当事人未自觉履行,对预期不履行行政裁决决定的,由工商质监部门依法登记主管机关可以强制更改企业名称,扣缴企业营业执照。 受理人员
491 行政裁决 专利侵权纠纷裁决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4 受理环节: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名称争议裁决不予受理;未依法说明不受理企业名称争议裁决的理由;依法应当公开企业名称争议裁决事项和申请所需材料而不公开;未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事前:1、加强廉政教育,开展警示活动;2、制定受理、审核、审批操作规程;3、制定考核奖惩办法;4、主动公布办事指南和监督电话。
事后:1.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2.对问题轻微者予以诫勉谈话,限期办结或限期纠正弥补;3.对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依纪给予行政处分;4.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受理材料初审人员
审理环节:未将有关名称争议情况书面告知被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在1个月内对争议问题提交书面意见。未在规定时间内,依法查证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企业名称登记注册的情况;未调查核实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有关争议的情况。 知识产权股负责人
裁决环节:未根据事实和法律、法规做出裁决,制作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裁决书(未说明裁决的理由、依据及相关权利)。 知识产权股负责人
执行环节:裁决生效后,争议当事人未自觉履行,对预期不履行行政裁决决定的,由工商质监部门依法登记主管机关可以强制更改企业名称,扣缴企业营业执照。 受理人员
492 行政裁决 计量纠纷的仲裁检定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4 受理环节: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名称争议裁决不予受理;未依法说明不受理企业名称争议裁决的理由;依法应当公开企业名称争议裁决事项和申请所需材料而不公开;未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事前:1、加强廉政教育,开展警示活动;2、制定受理、审核、审批操作规程;3、制定考核奖惩办法;4、主动公布办事指南和监督电话。
事后:1.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2.对问题轻微者予以诫勉谈话,限期办结或限期纠正弥补;3.对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依纪给予行政处分;4.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受理材料初审人员
审理环节:未将有关名称争议情况书面告知被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在1个月内对争议问题提交书面意见。未在规定时间内,依法查证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企业名称登记注册的情况;未调查核实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有关争议的情况。 质量股负责人
裁决环节:未根据事实和法律、法规做出裁决,制作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裁决书(未说明裁决的理由、依据及相关权利)。 质量股负责人
执行环节:裁决生效后,争议当事人未自觉履行,对预期不履行行政裁决决定的,由工商质监部门依法登记主管机关可以强制更改企业名称,扣缴企业营业执照。 受理人员
493 其他权力 市场主体备案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4 受理环节: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受理;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未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事前:1、加强廉政教育,开展警示活动;2、制定受理、审核、审批操作规程;3、制定考核奖惩办法;4、主动公布办事指南和监督电话。
事后:1.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2.对问题轻微者予以诫勉谈话,限期办结或限期纠正弥补;3.对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依纪给予行政处分;
受理人员
承办环节: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不严,对重大质疑点,疏忽或故意隐瞒;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刁难申请人,徇私谋利;审查超时。 承办人员
备案环节:违规备案,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备案,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备案;刁难申请人,徇私谋利;备案超时。 分管领导、登记注册股负责人
送达环节:未及时送达文件 受理人员
494 其他权力 歇业备案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4 受理环节: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受理;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未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事前:1、加强廉政教育,开展警示活动;2、制定受理、审核、审批操作规程;3、制定考核奖惩办法;4、主动公布办事指南和监督电话。
事后:1.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2.对问题轻微者予以诫勉谈话,限期办结或限期纠正弥补;3.对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依纪给予行政处分;
受理人员
承办环节: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不严,对重大质疑点,疏忽或故意隐瞒;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刁难申请人,徇私谋利;审查超时。 承办人员
备案环节:违规备案,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备案,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备案;刁难申请人,徇私谋利;备案超时。 分管领导、登记注册股负责人
送达环节:未及时送达文件 受理人员
495 其他权力 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列入、移出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4 受理环节:未根据材料要求受理申请或作出不受理的决定 事前:1、加强廉政教育,开展警示活动;2、制定受理、审核、审批操作规程;3、制定考核奖惩办法;4、主动公布办事指南和监督电话。
事后:1.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2.对问题轻微者予以诫勉谈话,限期办结或限期纠正弥补;3.对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依纪给予行政处分;4.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受理材料初审人员
审理环节:未根据双方提供的答辩材料进行审理 企业股负责人
裁决环节:未根据事实和法律、法规做出裁决,制作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裁决书(未说明裁决的理由、依据及相关权利)。 企业股负责人
执行环节:裁决生效后,争议当事人未自觉履行,对预期不履行行政裁决决定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登记主管机关可以督促执行 受理人员
496 其他权力 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4 受理环节: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受理;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未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事前:1、加强廉政教育,开展警示活动;2、制定受理、审核、审批操作规程;3、制定考核奖惩办法;4、主动公布办事指南和监督电话。
事后:1.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2.对问题轻微者予以诫勉谈话,限期办结或限期纠正弥补;3.对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依纪给予行政处分;
受理人员
承办环节: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不严,对重大质疑点,疏忽或故意隐瞒;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刁难申请人,徇私谋利;审查超时。 承办人员
备案环节:违规备案,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备案,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备案;刁难申请人,徇私谋利;备案超时。 分管领导、登记注册股负责人
送达环节:未及时送达文件 受理人员
497 其他权力 小餐饮、食品摊贩备案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4 受理环节: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受理;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未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事前:1、加强廉政教育,开展警示活动;2、制定受理、审核、审批操作规程;3、制定考核奖惩办法;4、主动公布办事指南和监督电话。
事后:1.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2.对问题轻微者予以诫勉谈话,限期办结或限期纠正弥补;3.对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依纪给予行政处分;
受理人员
承办环节: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不严,对重大质疑点,疏忽或故意隐瞒;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刁难申请人,徇私谋利;审查超时。 承办人员
备案环节:违规备案,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备案,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备案;刁难申请人,徇私谋利;备案超时。 分管领导、登记注册股负责人
送达环节:未及时送达文件 受理人员
498 其他权力 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备案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4 受理环节: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受理;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未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事前:1、加强廉政教育,开展警示活动;2、制定受理、审核、审批操作规程;3、制定责任追究办法;4、主动公布办事指南和监督电话。
事后:1.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2.对问题轻微者予以诫勉谈话,限期办结或限期纠正弥补;3.对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依纪给予行政处分;
4.需要移交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受理人员
承办环节: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不严,对重大质疑点,疏忽或故意隐瞒;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刁难申请人,徇私谋利;审查超时。 承办人员
备案环节:违规备案,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备案,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备案;刁难申请人,徇私谋利;备案超时。 分管领导、登记注册股负责人
送达环节:未及时送达文件 受理人员
499 其他权力 责令退还多收价款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5 受理环节: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受理;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未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事前:1、加强廉政教育,开展警示活动;2、制定受理、审核、审批操作规程;3、制定考核奖惩办法;4、主动公布办事指南和监督电话。
事后:1.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2.对问题轻微者予以诫勉谈话,限期办结或限期纠正弥补;3.对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依纪给予行政处分;4.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受理材料初审人员
审查环节: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把关不严,造成纠纷或财产损失;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故意刁难申请人,徇私谋利;擅自增设、变更公司(含分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程序或条件;审查超时。 行政审批负责人
决定环节: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超越法定权限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在公司(含分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行政审批负责人
送达环节:未及时送达文件。 办证人员
事后监管环节:对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等行为作出处理;因监管不力而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 检查验收人员
500 其他权力 专利纠纷调解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4 受理环节:未根据材料要求受理申请或作出不受理的决定 事前:1、加强廉政教育,开展警示活动;2、制定受理、审核、审批操作规程;3、制定考核奖惩办法;4、主动公布办事指南和监督电话。
事后:1.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2.对问题轻微者予以诫勉谈话,限期办结或限期纠正弥补;3.对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依纪给予行政处分;
受理材料初审人员
审理环节:未根据双方提供的答辩材料进行审理 知识产权股负责人
裁决环节:未根据事实和法律、法规做出裁决,制作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裁决书(未说明裁决的理由、依据及相关权利) 知识产权股负责人
执行环节:裁决生效后,争议当事人未自觉履行,对预期不履行行政裁决决定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登记主管机关可以督促执行 受理人员
501 其他权力 制作检定印、证备案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4 受理环节: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受理;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未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事前:1、加强廉政教育,开展警示活动;2、制定受理、审核、审批操作规程;3、制定考核奖惩办法;4、主动公布办事指南和监督电话。
事后:1.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2.对问题轻微者予以诫勉谈话,限期办结或限期纠正弥补;3.对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依纪给予行政处分;
受理人员
承办环节: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不严,对重大质疑点,疏忽或故意隐瞒;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刁难申请人,徇私谋利;审查超时。 承办人员
备案环节:违规备案,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备案,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备案;刁难申请人,徇私谋利;备案超时。 分管领导、质量股负责人
送达环节:未及时送达文件 受理人员
502 其他权力 停用或重启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备案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4 受理环节: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受理;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未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事前:1、加强廉政教育,开展警示活动;2、制定受理、审核、审批操作规程;3、制定考核奖惩办法;4、主动公布办事指南和监督电话。
事后:1.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2.对问题轻微者予以诫勉谈话,限期办结或限期纠正弥补;3.对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依纪给予行政处分;
受理人员
承办环节: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不严,对重大质疑点,疏忽或故意隐瞒;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刁难申请人,徇私谋利;审查超时。 承办人员
备案环节:违规备案,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备案,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备案;刁难申请人,徇私谋利;备案超时。 分管领导、质量股负责人
送达环节:未及时送达文件 受理人员
503 其他权力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备案 详见权力责任清单 4 受理环节: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受理;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未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事前:1、加强廉政教育,开展警示活动;2、制定受理、审核、审批操作规程;3、制定考核奖惩办法;4、主动公布办事指南和监督电话。
事后:1.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2.对问题轻微者予以诫勉谈话,限期办结或限期纠正弥补;3.对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依纪给予行政处分;
受理人员
承办环节: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不严,对重大质疑点,疏忽或故意隐瞒;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刁难申请人,徇私谋利;审查超时。 承办人员
备案环节:违规备案,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备案,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备案;刁难申请人,徇私谋利;备案超时。 分管领导、特种设备股负责人
送达环节:未及时送达文件 受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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