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抽样单编号:DBJ23340300342134471)
一、抽检基本情况
怀远县包集家家福超市销售的泥鳅(生产日期:2023-09-19),经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µg/kg”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指标:≤100 实测值:622),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为:DBJ23340300342134471。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因当事人调查期间积极配合,交代销售抽检不合格泥鳅的来源,履行了进货查验制度,并主动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泥鳅,消除危害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以及《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皖市监法〔2023〕1号)第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 怀市监不罚〔2024〕1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该店排查,该店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规定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违规加大用药量,致使产品上市销售时的药物残留量超标。经属地监管部门对该店现场检查,该店目前已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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