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抽样单编号:XBJ23340321351330150)
一、抽检基本情况
怀远县同兰全鸡店生产的烧全鸡(生产日期:2023-09-19),经怀远县市场监督检验所检验,“菌落总数,CFU/g”项目不符合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标准指标:n=5,c=2,m=10000,M=100000 实测值:21000,20000,19000,20000,21000),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为:XBJ23340321351330150。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当事人使用未消毒的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初次违法,且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调查取证,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根据《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第十条的规定,对当事人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警告。(《行政处罚决定书》 怀市监处罚〔2024〕33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企业排查分析,造成产品菌落总数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生产该批次产品时,食品加工人员没有按照规定对存放该批次产品的容器进行消毒,造成菌落总数超标。经属地监管部门对该企业现场检查,该企业目前已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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