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抽样单编号:XBJ23340321350542786ZX)
一、抽检基本情况
怀远县顺河万信干鲜店销售的花椒(生产日期:2023-09-02),经安徽润安信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g/kg”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标准指标:不得使用 实测值:0.0303),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为:XBJ23340321350542786ZX。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鉴于当事人系初次违法,主动承认违法事实,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及时中止违法行为,主动召回不合格食品并提交整改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不予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具体内容如下:1.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学习;2.完善食品安全质量追溯体系。(《行政处罚决定书》 怀市监不罚〔2023〕123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该店排查,花椒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规定的原因可能为生产过程中,利用硫磺熏蒸工艺,使其干燥脱水,以达到防腐和抗氧化的作用,从而导致超标。经属地监管部门对该店现场检查,该店目前已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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