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抽样单编号:XBJ23340321350543605和XBJ23340321350543606)

发布时间:2024-02-08 09:59 来源: 怀远县市场监管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抽检基本情况

怀远县陈集世纪惠购超市销售的青花椒(生产日期:2023-11-18),经安徽润安信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g/kg”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标准指标:不得使用 实测值:0.0307),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为:XBJ23340321350543605。

怀远县陈集世纪惠购超市销售的花椒(生产日期:2023-11-18),经安徽润安信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g/kg”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标准指标:不得使用 实测值:0.0376),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为:XBJ23340321350543606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项规定,鉴于当事人主动承认违法事实,无危害后果,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调查取证,货值金额较低,主动召回不合格食品并提交整改报告。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本)第四章第一节第【116】条,以及该裁量基准第【122】条,符号裁量基准第【116】条减轻处罚情形之一,给予减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行政处罚如下:1.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花椒1.448公斤、青花椒1.38公斤;2.没收违法所得叁佰壹拾伍元玖角叁分315.93元);3.罚款伍仟元(5000元)整上缴国库,合计罚没款伍仟叁佰壹拾伍元玖角叁分(5315.93元)。(《行政处罚决定书》 怀市监罚〔202425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该店排查,青花椒、花椒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规定的原因可能为生产环节控制不当导致。经属地监管部门对该店现场检查,该店目前已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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