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抽样单编号:DBJ23340300344951497)
一、抽检基本情况
怀远县古城妍妍超市销售的生姜(生产日期:2023-11-24),经安徽国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噻虫胺,mg/kg”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指标:≤0.2 实测值:0.29),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为:DBJ23340300344951497。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由于当事人认识态度较好,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取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以及《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122】条以及第【116】条裁量基准的规定,给与减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和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209.4元;2.罚款3000元,罚没合计3209.4元上缴国库。(《行政处罚决定书》 怀市监处罚〔2024〕64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该店排查分析,造成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农户种植时农药残留导致。经属地监管部门对该店现场检查,该店目前已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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