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抽样单编号:XBJ23340321351330176)
一、抽检基本情况
怀远县榴城爱双蛋糕店销售的趣乐多(生产日期:2023-11-25),经怀远县市场监督检验所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0.25 实测值:0.28),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为:XBJ23340321351330176。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鉴于当事人系初次违法,主动承认违法事实,进货时索要了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货票据及产品检验报告,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以及《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不予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具体内容如下:1.加强对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2.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3.制定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明确岗位职责,加强督促检查。(《行政处罚决定书》 怀市监不罚〔2023〕121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该店排查分析,认为造成产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该产品在运输储存过程中,未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控制环境温湿度条件导致。经属地监管部门对该店现场检查,该店目前已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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