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反映怀远县新城照相馆未明码标价的投诉处理情况

发布时间:2024-03-05 15:27 来源: 怀远县市场监管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市民来电投诉:市民前去怀远县新城照相馆打印文件,一共17张图片,收取92元,商家告知4元一张,市民核实后发现价格不对,且商家没有明码标价,要求部门督促商家对多付的钱进行退款,并投诉商家没有明码标价。  
 经执法人员调查沟通,该商家表示同意向投诉人退50元,投诉人表示认可。目前双方当事人已协商一致,自行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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