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开展2024年怀远县春季学校卫生健康与食品安全检查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3-01 12:06 来源: 怀远县市场监管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政策制定背景依据

起草背景:2024年2月蚌埠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食品安全办公室 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蚌埠市教育 蚌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蚌埠市公安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与卫生健康工作的通知保障2024年春季开学期间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公安局需要结合怀远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检查工作方案

主要依据:《蚌埠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食品安全办公室 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蚌埠市教育 蚌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蚌埠市公安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与卫生健康工作的通知》(蚌食安办函〔2024〕7号)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开展2024年怀远县春季学校卫生健康与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要求,有利于提升学生健康素养,推进教学卫生、生活设施建设,有效防范学校传染病、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健康安全。

三、研判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

20242月,接到蚌埠市食安办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与卫生健康工作的通知后,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股室针对文件精神进行了集中学习讨论,结合怀远县现有实际情况,积极研究本区域内春季学校卫生健康与食品安全检查工作重点,起草了《关于开展2024年怀远县春季学校卫生健康与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初稿。

(二)征求意见

202431日,县市场监管局召集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公安局相关负责同志征求意见。期间,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提出了建议进一步细化该方案的具体内容、增强其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均采纳。

)会议审定和正式印发

202431日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公安局相关负责同志审定通过2024年3月1日正式印发实施。

、工作目标

(一)做到思想认识再强化。校园食品安全与卫生健康事关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要深刻认识做好春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与卫生健康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将其与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及正在开展的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学校食堂大宗食品质量安全排查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一盘棋统筹、一体化推进。要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严防严管严控2024年春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做到自查自纠全覆盖。要指导督促辖区内所有食堂供餐的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和校外供餐单位在春季开学供餐前,要从食品原料采购验收、食品加工贮存至成品供应等各环节逐一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做到应查尽查、无死角、无遗漏。要围绕食品原料清库、不合格食品原料清零、设备设施清洗消毒保洁等“三清”工作;防鼠(虫)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寒假期间排查出的风险隐患是否消除;大宗食材采购贮存及使用是否符合要求;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是否落实等为主要内容,开展全覆盖自查自纠。并在开学供餐前,学校及校外供餐单位要将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的自查清单及问题整改相关佐证材料报送辖区教育、市场监管部门备查。教育、卫健部门要指导督促辖区内所有学校开展传染病防控、近视防控及常见病管理、饮用水卫生、教学生活环境管理。重点排查传染病防控制度制定情况,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复课证明查验、传染病疫情报告等防控措施落实和健康教育开展情况,内设医疗(保健)机构人员设置及依法执业情况,学生健康体检开展情况。

做到培训考核全覆盖。开学前,教育部门牵头,会同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完成对辖区内所有食堂供餐的学校、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培训考核工作;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完成对辖区内校外供餐单位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培训考核工作,教育、市场监管部门可结合实际,共同组织对上述人员开展培训考核。学校、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及校外供餐单位要对本单位所有食品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要通过剖析近年来发生的一些典型案件,起到以案示警作用,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

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3月5日前,市场监管、教育部门要组织成立由卫生健康等成员单位参加的联合检查组,按照“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检查”要求,完成辖区内所有学校的卫生健康检查和所有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全覆盖监督检查。在检查过程中,要对学校、校外供餐单位开学前上报的自查清单中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核验收,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自查清单零问题零报告的,要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

(五)做到部门协作再加强。市场监管、教育、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建立部门间联查联动、联合执法和信息通报等机制,推动各方责任落实。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教育部门要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督促中小学、幼儿园严格落实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智慧管理模式提质扩面,提高覆盖率;卫生健康部门要指导学校开展食源性疾病预防知识教育以及营养健康知识宣传,规范食源性疾病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公安部门要及时受理、依法立案侦查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依法严厉打击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犯罪行为。要强化联动执法,行刑衔接,形成监管合力,要坚持“处罚到人”的原则,严惩学校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做到社会共治再提升。市场监管、教育部门要充分利用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智慧管理可视化系统,开展日常网上巡查,提高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效能。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等形式,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教育,引导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和广大师生树立食品安全意识,提升食品安全素养。要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加大公益宣传力度,提倡行业自律。要宣传普及食源性疾病预防和平衡膳食的知识,帮助学生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要积极引导学生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理念,共同营造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主要内容

此次卫生健康与食品安全检查主要包括学校传染病防控、学校食品安全、近视防控及常见病管理、饮用水卫生、教学生活环境五个方面,几乎涵盖关系到师生卫生健康的各方面,包括检查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检查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等。

六、工作亮点

检查主要采取学校自查和部门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健康第一、预防为主,即时对卫生健康与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原则上于32日前完成隐患自查并及时整改。卫生健康委、教育体育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及时对辖区内学校开展全面检查,督促学校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原则上于3底前完成对本辖区学校的全覆盖检查。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卫生健康体局市场监管县公安局坚持问题未解决不放过,隐患未排除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对未开展自查或自纠措施未落实的学校,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对工作措施不力,导致传染病流行、食物中毒、饮用水污染事故等公共卫生事件的,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同时,将学校卫生健康与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学校负责人业绩考核评价指标,纳入学校督导评价体系,加强督导检查。

 

 

解读机关: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食品经营监督管理股  奚玉凤

    政策咨询电话:0552-8855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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