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怀远县委员会十一届三次会议第C024号提案的答复
刘华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管理”的提案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有关主办股室进行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始终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坚持抓改革建体系,抓监管保安全,形成了领导重视、责任明确、协调有序、保障有力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全县食品安全总体水平有了较大提升,食品安全总体形势稳定向好。成功创建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县,省食安办于2023年10月份对我县创建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县进行了命名表彰。
一、全面落实农村地区食品安全“两个责任”
1.持续落实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长效机制,动态掌握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状态和包保干部调整情况,及时更新责任清单,对新参加包保督导的干部及时签订承诺书。分级开展包保干部培训指导,提高问题发现能力。督促各级包保干部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包保督导,在春节、国庆节等重要节假日、重点时段适当增加督导频次。创新工作机制,强化“两个责任”与部门监管责任的有效衔接,努力实现党政同责、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行业管理责任的全面贯通。
2.督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按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设立食品安全总监、安全员,实行安全员“日管控”、安全总监“周排查”、企业主要负责人“月调度”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将主体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对未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未按规定配备、培训、考核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未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的,依法责令改正、约谈提醒或立案查处。
二、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对农村地区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全面排查,严厉打击生产经营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宣称侵权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以及超范围经营、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入经营、食品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开展食用农产品种养殖和畜禽屠宰环节的源头治理,加大农村地区食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结合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时段,制定并动态调整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清单,加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守稳守牢农村地区食品安全底线。
2.督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重点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场所环境、生产经营过程的监督检查。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持续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示范小作坊、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规范治理等工作。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全面落实《蚌埠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开展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摸底调查,督促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办理登记备案,目前已登记备案108户。因地制宜探索发展新型农村集体聚餐经营模式,利用闲置的校舍、村集体房屋等建设农村家宴中心。在古城镇水海村建设全市首家农村家宴中心,在包集镇张姚村利用闲置校舍建设了家宴中心,七个乡镇购买了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3.加大农村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力度。以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食用植物油、糕点、地方特色食品等农村地区消费量大的食品为重点品种,以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农村学校及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加大监督检查和抽检力度,强化对不合格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的核查处置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4.畅通农村投诉举报途径,引导和鼓励群众举报农村地区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参与农村安全整治行动,及时妥善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置工作。
三、完善农村食品安全协调机制和协管网络
强化县、乡镇食药安委及其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将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列入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推动各方调动监管资源、构建监管合力。继续推进乡镇食安办标准化规范化建设,2023年底达标率达到100%。及时调整更新全县“四员”名单,充分发挥“四员”队伍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等作用,延伸监管触角,织紧织密基层监管网络。
四、强化农村食品安全科普宣传
加强农村地区食品安全宣传阵地建设。在榴城公园建设了食品安全宣传主题公园,在每个乡镇建设1个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站,在每个行政村(居委会)建设1个食品安全宣传栏,充分发挥全县食品安全“四员”队伍的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作用。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下一步,我局将健全农村食品安全长效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感谢您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复类别:A
联 系 人:霍兴杰
联系电话:8855917
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