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2024年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2024年中秋、国庆节临近,为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优化节日市场消费环境,维护好市场价格秩序,现对全县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
各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安徽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价格政策,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价格自律,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二、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
各经营者应当根据商品和服务、行业、区域等特点,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标价要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严禁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米面油蛋奶蔬肉等基本民生商品经营者和交易场所提供者要履行好社会责任,保障商品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严禁串通涨价或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严禁囤积居奇或操纵市场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月饼、高端酒水等经营者应当自觉规范价格行为,谨防出现“天价”月饼等现象。
严禁价格欺诈,经营者不得虚假标价、虚假折价、虚假减价、低价诱骗高价结算、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价格承诺。生产销售月饼等应节商品的标价及促销宣传要符合规定,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
四、加强行业自律
各类行业组织应当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引导经营者合理定价,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
各经营者和相关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开展节日市场价格巡查检查,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外加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消费者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 12315热线投诉举报。